正文 第49章 在秘魯救了10萬中國人(1 / 2)

1849年,秘魯人來到廣東、福建,用種種誘人的條件招聘勞工去秘魯幹活,為表示真誠,他們還帶來契約要勞工簽字,隻不過契約全是西班牙文,一些中國人在清國的黑暗統治下實在混不下去,便在契約上按了手印,而絕大多數人都不願離開故土,卑鄙的秘魯人就采取了綁架手段,綁架不少中國人做勞工。

每批勞工都是被秘魯人弄到葡萄牙人的地盤——澳門的一個叫巴拉坑的地方,不許外出,反抗者要被鞭打,試圖逃跑的要被處死,這些勞工被蔑稱為“豬仔”。而秘魯人則凶相畢露,他們用皮鞭、軍刀、滑膛槍和左輪手槍對待華工,稍不如意,即有性命之虞。等到秘魯人湊夠了人數,他們就用燒紅的烙鐵在華工的耳後打上“C”型烙印(China),然後把他們驅趕到一艘船的底艙,開始漫漫航程。這個航程長達4個月,4個月內艙內沒有陽光,通風不良,人滿為患,缺乏飲水,飯菜不夠,而且發給中國人的飯菜都是變質的,於是瘟疫流行,每批航行死亡率少則33%,多則40%,有許多中國人因為身體不適或試圖反抗便被扔進大海。秘魯報紙說:“除非極少例外,沒有哪艘運載中國勞工的船隻不發生一次或多次暴動的。”

據統計1849年到1874年共有10萬中國勞工被賣到秘魯,而他們的生活隻能用暗無天日來形容。

勞工在秘魯上岸後會被人販子按事先約定集體賣給某個資本家或種植園主,剩下的則被零售。離開碼頭後這些勞工被帶往鐵路、礦山、鳥糞場、種植園,開始進行地獄般的勞動。而且從此時起他們便被剝奪了中國名字,被代之以編號和西班牙名字。

他們的勞動是什麼樣的呢?先說鳥糞場,在鳥糞場迎接中國勞工的是被稱為“圓號角”的由四股生牛皮擰成的鞭子,挨一頓鞭子,足以致人死命。中國勞工天天挨打,卻被稱為“懲罰正當過失”。據日後回國的張貴回憶:“每天如果一個人不能完成他的工作量的話,就會被工頭用繩子將人的左右兩手指、兩腳趾綁在高處的一根棍子上,吊起來,然後用鞭子打後背。其痛苦非筆墨所能書。”美國醫生烏阿爾特說:“我親眼所見,中國人情願投入火爐燒死,也不願再受鞭打。”

不光工作量大、受虐待,華工們的夥食也很差,據日後回國的金阿桌說:“若喂之以豬,豬亦不能食。”每天還不準多喝水,如果在飲水處多喝一點水,就會遭到鞭打。

秘魯人記載:“連西伯來人構想出來的地獄也難以和鳥糞場將鳥糞裝船時那難以忍耐的酷熱、可怕的腐臭,以及被迫在這裏勞動的中國勞工所遭到的懲罰相比。”英國人記載:“我可以證實,在這種悲慘的情況下,他們的命運是最不幸的,除了累死人的勞動(每個苦力每天要挖5噸鳥糞)外,他們既沒有足夠的食物,也沒有最起碼的合乎衛生的飲用水。”美國駐秘魯公使多瑪斯說:“秘魯人待華工,殘暴至極。8年工期完成後,1000人不見得能活一個。”“很多中國苦力衰弱得幾乎站不起來了,但他們還要被迫跪著勞動,當他們的手掌被磨得異常疼痛時,他們隻好把手推車綁在自己的肩上。在這種情況下,生命對於中國人來說已毫無意義,而死是他們所歡迎的。苦力們的這種做法使秘魯人加強了崗哨,以防苦力們自殺。”

不過防是防不住的,跑不了,還死不成嗎?許多人跳崖而死,有的人逃出來後卻因為不懂當地語言,很快被抓回來。也有的人逃出來後怕在城裏被抓,於是躲到岩洞裏,但最後都活活餓死了。還有人幾十個或上百個一起跳海。

再說種植園,勞工們每天早晨4點半天還沒亮就被監工持槍下地押著勞動,晚上天黑後才能收工,夜裏被鎖進棚子,不許出入,大小便在棚子內進行。他們每天的食物隻有1個麵包和2個香蕉,他們做工時每個人都被鎖在一起,一個連一個地去做工,誰都跑不了,夜晚則將他們的手腳和床鋪鎖在一起,連翻身都翻不了。如果他們試圖逃跑,種植園主就會令黑人把他們捉回來,進行殘酷的鞭打,然後再戴上腳鐐繼續幹活。這樣種植園很快就有一塊中國人的墓地,密密麻麻布滿了墳頭,當然,他們每個人都是傷痕累累、衣不蔽體地被埋葬的。有個種植園的秘魯包工頭共殺了1000多華人,把華人的顱骨堆成小山,然後在上麵種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