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口傳與記事(2)(2 / 2)

在青銅器上刻字這種風氣,一直沿用到西漢時期,從傳遞文化的角度講,最重要的是周朝到戰國時期的青銅器,因為這時期的青銅器,大多刻有文字,有時還很長,對於我們今天研究文化史有重要的價值。如清道光末年在陝西岐山縣出土的毛公鼎,就是西周宣王(前827—前782年)

時期鑄造的,鼎腹有銘文三十二行,連重文共四百九十九字,是現存銘文最長的青銅器,內容記述了周宣王誥誡和褒賞其臣下毛公之事。又如清乾隆中葉出土的散氏盤,是西周後期的青銅器,有銘文十九行,三百五十字,又名夨人盤,記述夨人將大片田地移付於散氏時所訂的契約。上世紀五十年代,陝西扶風的一個窖穴裏出土有銘文的青銅器七十四件,其中“史牆盤”銘文二百八十四字。這些文字比甲骨文字成熟程度似乎更高些。

這些青銅器的花紋和形態非常優美,冶金鑄造也很考究,是研究古代藝術和工藝的極寶貴的資料。它們上麵的銘文,反映了古代政治、經濟等方麵的很多情況,是研究我國古代曆史的重要材料。

對於青銅器上銘文的研究,我國從宋代開始就成為一門專學,出版的圖書也很多。目前收集銘文較多的書籍有羅振玉等編的《三代吉金文存》,陝西考古研究所等編的《陝西出土商周青銅器》。考釋方麵的專著有郭沫若的《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西周金文辭大係》和容庚的《金文論》等。

青銅器本身有其固有的用途,銘文是附加在上麵的。所以,青銅器和甲骨一樣,雖然可以利用它的銘文,研究古代社會文化,但它本身很難隨意移動,還不是正規的圖書。

文字產生以後,還有一種載體,就是石器。古人曾努力尋找一切可以書寫的材料來記錄重要的事情。他們發現,在石頭上刻字比在鍾鼎上鑄(刻)字容易得多,而且也能夠多載。所以,刻石就成了保存和傳遞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墨子》書中就有“鏤於金石”的話。

中國現存最早的刻石是秦國的石鼓,它是唐朝初年在陝西天興縣(今陝西寶雞市)出土的。石鼓共有十個,各刻四字詩一首,歌詠秦國國君遊獵情況,因而又稱為“獵碣”。它的字數最初有六百多個,現在僅存三百二十一字,書體為秦始皇統一文字以前的大篆,曆代的學者們對其書法評價很高。經研究,近代學者公認它是秦國的石刻。至於刻於何年,目前尚未確定,多數認為是秦文公時期的遺物,距今已有兩千七百多年。

像甲骨、鍾鼎一樣,石鼓刻辭盡管帶有文學色彩,但它的主要目的不是用來傳播文化知識,而是為了紀念或表揚,所以也難以流傳。因此,它們也不能算作正規的圖書。

此外,古人有用玉版作文字載體的情況。將文字刻於玉版,始於何時,我們已無從知道,但至遲在商朝後期已用玉版為載體來記錄事情了。《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說明秦始皇時期,秦朝廷中儲藏著不少用玉版記錄的檔案材料。考古發掘也證實了玉版的存在。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在山西侯馬晉國遺址中,出土了寫有文字的玉片和石片,總數有五千多件,其中三分之一為玉質,三分之二為石質。它們的形狀大多是上尖下方,最長的三十二厘米,寬近四厘米,厚將近一厘米。小型的一般長約十八厘米,寬不到二厘米,有的薄得像紙片。上麵的字是用毛筆朱墨文書寫的,這是我國春秋後期遺留下來的珍貴文物,是目前所見較早的朱墨文字真跡。由於上麵記載的是一種盟誓,同時又出土在侯馬,所以叫做“侯馬盟書”。經考古學者鑒定,認為它是距今兩千五百多年的晉國貴族趙鞅所主的盟約。但它隻是檔案,而不是正式的圖書。

甲骨、鍾鼎、石鼓、玉版從嚴格意義上說,由於不能流動、傳播而不能稱為正式圖書,但它們確是在簡牘出現前,發揮過傳遞和傳播文化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