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一鄰裏推門而入,喊了一聲:“家裏有人嗎?”沒人答應。那人又喊一聲:“高先,你們家阿肥仔呢?”高先這時隻好答腔:“咦?剛剛我還看到她們在樓梯上玩呢……”那人又喊:“阿肥仔。”還是沒人應。高先隻好說:“有事嗎?”鄰裏說:“借你們家梯子使使。”高先說:“在二樓,你自己上樓來拿好啦。”那人上了樓,見平台上晾著幾隻紅漆的大木頭箱子。鄉裏人愛找話說,便說:“曬箱子呢?”這是沒用的話,高先隻禮節性地“嗯”了一聲,眼睛沒離開桌上的書。鄰裏笑了:“你們怎麼把貓扣裏邊了?直撓撓。”高先還沒從書裏出來,也笑笑:“你幫我把它放了。”鄰裏突然叫起苦來:“高先,快呀!瞧你們這兩個寶貝。”高先一驚,三幾步搶到平台上。兩個孩子把自己扣在箱子裏,嘴唇發青,呼吸短促,身子都已經軟了。鄰裏一邊叫苦一邊把孩子從箱子裏抱出來。高先木呆呆地看著她一連串的動作,自己動彈不得。他自己的身子也軟了。借梯子的鄰裏成了高先二女兒、三女兒的救命恩人。事後,高先回到書房,發現眼鏡掉在地上,自己在匆忙中又踩了一腳,鏡片碎了,眼鏡架也踩折了。
從那以後,紅漆木箱子就總是飄浮在高先的腦子裏,擦不掉,拂不去。它成了一種永遠的警示。打開箱子吧,否則,你將窒息而死。
血親關係是一張網,還要通過婚喪喜慶再織進又甜蜜又苦澀的一層。送賀禮,擺宴席。生個孩子,三天得辦,七天得辦,滿月得辦,周歲辦,十六歲還要辦。小的送糖包送炸粿,大的擺它十桌八桌。這一切又古樸又世故。投我以木瓜,還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吃人家的,就得給人吃。怕人吃,是有人要戳脊梁骨的。你不辦酒席,親戚們甚至可以到門前來放鞭炮,逼迫你開席,簡直可以說是軟硬兼施。
高先做的是聖人行當,他也想脫點兒俗。譬如,禮非送不可,由妻去送。坐席呢?就成了一種麻煩,從天光就來通知,一趟趟請。高先不去,讓妻去,不行。辦得大的有女人孩子席,這也還要跟男人分開,辦得小的就隻請家中的男人,一家之主。妻是替代不得的。當然,有時也可以托辭不去,但事後心裏又有點兒酸酸澀澀的。這禮等於白送。教書匠跟鄉裏人也差不多,平日裏也沒什麼大魚大肉,那年月,腸子裏還是很缺油水的。雙方都免了也行不通,要結怨的。這麼一來,高先便很是猶豫。再看看本鄉裏的先生,他們好像很自然,該去坐席就坐席,他們是天經地義。再請,話就沒說那麼死,留一個活口。鄉裏人呢?對教書先生曆來就敬重。先生有課,他們就想辦法把時間錯一錯,先生非請不可,還回回都得請先生坐大位。高先已經身不由已,長此下來,每次宴席,還就很快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這就又連接到我們這個生活故事,高先成了鄉裏德高望重的人物,對於他的小女兒阿肥仔的婚事,生活既然給他定了位,那就輕不得也低不得。
題目是“女兒賊”,繞來繞去卻盡是高先,說偏也是偏了。回頭來看看阿肥仔,看看這個“賊”,她到底是怎樣一個賊?
阿肥仔自己的房間也在二樓,門對門在高先書房對麵,當然中間隔著天井。高先的臥室在樓下,靠大廳邊上的房間,睡的還是老式的紅漆雕花鍍金眠床。阿肥仔就不一樣啦,連床架也不要,席夢思床墊直接往靠牆的地上一扔。被褥也不像爹母疊得整整齊齊,就那麼散亂地堆著。高先的眠床上有十好幾麵鏡子,都鑲嵌在鍍金的木雕裏邊。上邊有蚊帳,有帳簾帳麵,帳簾還刺繡,全是老式的。阿肥仔不掛帳子,就用驅蚊器。阿肥仔房間牆壁上全是彩色畫片,就歌星郭富城一個人的照片。她崇拜郭富城,有全身照,有半身照,還有大頭像,一米高,貼到牆根。她看不過。大彩電,卡拉OK也都放在地上,她躺在床墊上看,躺在床墊上唱,有時折騰一宿不睡,有時蒙頭睡一天不起。爹母最寵她,怕她累了,怕她餓了,每頓飯都得三番五次地喊,甚至上樓敲門。她不開,願意下去吃下去吃一頓,不願意下去就沏一碗台灣那邊過來的帶碗的方便麵。鄉裏人總是說,孩子是從番薯溝裏撿回來的,自然就粗俗,鄉裏的孩子麼!阿肥仔卻長得細皮嫩肉。高先不是農民,赤腳挑了十幾年糞水,像農民了。高先的妻不是農民,算是港客,但這個港客是打折扣的,也粗粗拉拉。兩個不是農民,一個教書匠,吃政府飯,一個港客,吃番仔飯,生下的偏偏都是農民胚子。可又奇了,爹像農民,母像農民,阿肥仔這個農民胚子偏偏不像農民。鄉裏人說她是投錯了胎了。這個曾經把自己扣在箱子裏差點兒憋死的孩子,現在在一個放大了的箱子裏過著叫鄉裏人目瞪口呆的生活。
人都講究排場,那是對外的,在家裏總還要算計算計,哪一筆錢該花,哪一筆錢可以省下。高先夫妻一合計,阿肥仔出嫁這筆錢可以省。這個省法就是挪個地方。用這筆錢給她活動,像她二姐一樣,也辦到香港去。反正這鄉裏也容不下她,你看這鄉裏誰家養過這樣的女子?妻高興得一拍手,便去把阿肥仔找來。他們在書房裏和女兒談這次話。
女兒一進來,高先夫婦就迫不及待地把話都說了。
阿肥仔並沒有歡欣雀躍。她的近於無動於衷的表現讓整個屋子裏的空氣都凝固了。於是,整個屋子裏就隻剩阿肥仔的一雙眼睛在動。她撩起眼睫毛轉著眼睛看定爹,又看定母,而後把眼皮垂下了。她隻說了很簡短的一句話:
“不想去。”
高先和妻一時回不過神來。
女兒穿的那時髦衣服叫什麼?他們叫不出來。針織的。高領一直頂到喉嚨口,緊緊地貼在身上,該凸的凸,該凹的凹,看得清腰肢,看得清乳峰。繃得那麼緊,偏又沒袖,連肩頭也不包,從領口成斜線直接滑到胳肢窩,以它的黑色拋下兩個白晰的肩膀頭。下邊是一條毛邊的牛仔短褲,不係皮帶,但也沒露出肚臍眼兒。隻是那兩條那麼白那麼嫩的腿,無遮無蓋,叫高先有點兒別扭。阿肥仔小時候胖,長大並不胖,服裝倒也適合她的個兒,她一米六多一點。看看她的臉,被曬成巧克力色。脂粉淡淡的,眼影淡淡的,口紅淡淡的,似有似無。高先看看,也還順眼。開放後,這達人總是把那些化裝得濃豔的女子當作“雞”。手也是巧克力色。偏偏趿著白色皮涼鞋的兩隻腳板也是白嫩的,十個腳趾蓋都塗了指甲油,紅得挺刺人的眼。
妻試探地看著阿肥仔:
“傻了?怎麼不想去。你大姐是沒那命。你二姐一聽說讓她去,高興得像撿到從天上掉下的月娘。還是……你跟誰戀上了?”
阿肥仔的嘴角扯了一下。
“我戀家。”
高先笑了。
阿肥仔又搖了搖頭:
“我從上回二姐和媽媽一塊兒回來,就不想去香港了。知道為什麼?我一摸媽和姐的手,都那麼粗。去香港不去打工嗎?我現在還不想去打工。”
高先有點吃驚了:
“不去香港打工,你就想在鄉裏理鋤頭把?爹母不能養你一輩子。日後出嫁了,誰家娶一個新人在家裏養著的?”
阿肥仔對自己的設想也覺得有點可笑,她天真地聳了一下鼻子:
“我說說,你們要是覺得有理,你們就聽我的,行不?辦到香港,得托人,得走關係,那也得花不少錢,你們把這錢先給我。香港人家都發起來了,到那邊,人起點比咱高,咱有點兒本算不了什麼。可咱這邊,正在發起來,人和人肩膀都差不多高,有點兒本就可以做生意。同樣的條件,香港隻能打工,可咱這邊,就可以當老板。”
高先夫妻望著想當老板的女兒,四隻眼都圓了。
阿肥仔認真了。
“不信?你們把錢拍給我,我都打聽過了,鎮街上咱們去買下兩間店麵,兩萬塊錢拿下來了,我做回生意你們看看。”
就這樣,阿肥仔沒去香港,就這樣,高先家有了兩間店麵,到鎮上新開的大街上。說是大街,其實隻劃出道來,蓋得七零八落的。那段街,一直是冷冷清清的,看那樣子,似乎一時也很難做成什麼生意。阿肥仔呢?也沒有當她的老板。還那樣。要不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裏不出來,要不就騎著摩托出去一天不回家。用鄉裏人的話說,等她回家,天就黑得能踩死母雞了。高先有一陣在心裏後悔了,不該買那店,擱在那達給老鼠住了。阿肥仔哪是做生意的料?爹母的眼睛是亮的,把店買了又扔在那邊不管了,女兒自顧自地談起戀愛來了。買這店幹什麼?難道讓爹辭職去當老板。先生去當老板,高先想想就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