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見我與組長鬥嘴沒完沒了,說別閑扯了,早去早回。然後見我的小黃狗在我腳下撒嬌,又說,土狗是一黃二黑三花四白,黃狗肉最香。到了年底下山時,這狗可能有十多斤了,他媽的,我們來一個打狗散場。
老李說打狗散場時,我正背著圖板跨出門檻。小黃狗也跟在身後,吃力地爬門檻。我抱起它,把它放回房裏,說你們別打它的歪主意,誰吃它的肉我跟誰沒完。說完,我三步並兩步跑出了院子。我得快一點,盧春蘭可能早等煩了。
老李衝著我的背影喊:喲,這狗成信物了不是。我沒有時間理他。
那天上山填地質圖,成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憶,我相信對於盧春蘭來講也是。年輕人最美好的回憶多半是初吻,但那天對於我不可磨滅的記憶卻不是。假如那天我鬥膽吻了她,肯定是我的初吻。可是這世上沒有假如。上帝如果允許他的子民能假如地重來一次,我想,這是上帝最該賜予人類的福音。
那天,我不是沒有吻她的衝動,那衝動在一刹那間十分強烈。這強烈首先感染於她的那張可人的笑臉。笑臉我也看過不少,相信很多人也看過不少,然而能激起你想吻那張笑臉的卻少之又少。
盧春蘭的笑很惹人,她的嘴唇舒展地笑開,毫無顧忌地露出兩排潔白的牙齒,牙齒因笑而上下分開了相當的距離,可並未從那空間流出放肆的聲音來。也正因為沒有聲音影響我的目光,我的目光便得以專心地看著她的臉。她的臉白裏透紅像成熟了的水蜜桃,隻要手指輕點,那粉紅的漿汁仿佛就會破皮而出,讓人備感愛惜。
她是站在峽穀之巔的一塊巨石上,看著遠方笑起來的。我是坐在巨石上,被她的笑激蕩起來看著她的臉而衝動的。當她的臉看我的時候,我的眼睛已看向了遠方,盡管我知道她的臉依然笑得燦爛,盡管我知道我應該把遙望遠方的目光收回來。
可是,我不但沒收回目光,而且誇張地伸出手,用食指指點著峽穀裏的美麗風光。
我說你看那滿山的紅杜鵑紫杜鵑藍杜鵑黃杜鵑多美麗嗬!我說你看那紅一層紫一層綠一層的石頭多漂亮呀!該讚歎的我都讚歎到了,可該讚歎她了,那讚歎卻吞進了我的肚子裏,壓得我的心拚命地亂跳。
應該說那峽穀是我至今看到過最美的峽穀,它除了有各種顏色的杜鵑花共生共開外,還有它獨特的七彩石層。說真的,我前前後後搞了十年的野外地質工作,走過數不清的峽穀,爬過數不清的山,記憶最深的就是這條峽穀。在離開了地質工作很久很久的時間裏,我曾無數次對朋友感歎,那峽穀的美是一個人可以甘心死在那兒,也不會後悔的地方。
這個想法,我當時站在盧春蘭身旁也曾想過。不過這想法和我後來對朋友們感歎還是有區別的。當時,我隻是想,我老死了,埋在這裏太好了。但這個想法又在我對朋友感歎的年紀時產生了變化,這變化是我想,我這身臭皮囊埋在那天堂一樣的地方,是否玷汙了仙地。
是的,我是到了懷舊的年紀,才時時想起盧春蘭來。想起盧春蘭來,我想我不得不繼續講盧春蘭這位好姑娘的故事。
經過了那天,我和盧春蘭的友誼更深了一步,可是我們組在那兒的工作也該結束了。我必須得離開那兒,我的工作性質注定了我必須不斷地遷徙。
走的那天,我去了盧春蘭房間告別。
她說,你把狗帶著。
我說,當然。
她說,你以後還要去那峽穀麼?
我說,當然。
她說,還沒個地名。
我說,花開就有花落的時候,秋天冬天見不到杜鵑花,叫杜鵑穀太俗。那峽穀裏五顏六色的彩石層,一萬年也不會消失,就叫七色穀吧!
她說,你肯定還去七色穀嗎?
我說,當然。
我們都認為,在將來,我們一定會見麵的。
我就是帶著這種心理,毫不痛苦地離開了盧春蘭和那個小山村。
年底,我的小黃狗已長成了大黃狗。大黃狗對我的忠誠可謂至死不渝。
老李理所當然地要對大黃狗下黑手,理由很簡單,狗是不能帶回城市的。帶回去也要被打死下鍋,不如在這兒把它吃了。我當然不同意,可我又不能二十四小時看著狗不讓老李們下手。
我喚起大黃狗出門,走了很遠很遠後,我撿起石頭打它,把它往它的出生地趕。
它嗚嗚叫著,落荒而逃。直到它在遠處的山岡上消失了,我才往回駐地的方向走。等我回到駐地,它竟然從房間裏跑出來迎接我。我的兩條腿跑不過它的四條腿。
眼看回城的日子越來越近,我感覺老李伸向大黃狗的黑手越來越長。而大黃狗對於這雙黑手毫無防備,它早把老李也視為主人了。
於是我又一次把它帶出門。這一次,我帶著它朝它的出生地方向走得更遠,估計最少有十裏路程。我知道這十裏路程離它的母親那兒至少還有一百公裏,但它如要回去,是可以回得去的,它靈敏的鼻子一定找得到它的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