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文學觀(代後記)(1 / 3)

為什麼寫作

我寫下這些文字,來闡明我的文學觀點。由於隻是個人觀點,很難說它就是完全正確的,隻是作為一個在黑暗中摸索著走了十幾年的寫作者,談談自己的一些感受。

既然要做一件事,應該明確為什麼要做它,因為這個態度,很直接地關係到所做的結果。雖然我在十五歲寫下第一部長篇的時候,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隻是一種想要傾訴的欲望。

曾經有一個文友說,寫作就是為了改變命運。講自己出身卑微,怎樣靠寫作一步步爬到這個地位,現在過得如何的滋潤。

但我認為改變命運的是知識和我們的努力,而不是寫作。有導演曾拍過一個係列廣告,找了十個人來拍他們真實的情況,都是出身底層而今在各行各業做出成就的人。廣告的總題就是《知識改變命運》。寫作的確可以帶來一些東西,但我們不應該為了這個才熱愛寫作,如果隻是抱這樣功利的目的,就很難寫出真正好的作品,因為一切真正好的藝術,都是遠離功利而貼近心靈的。

其實寫作可以讓我們功成名就,也可以讓我們家破人亡。君不見古往今來,有多少人窮畢生精力,寫得麵黃肌瘦,妻離子散,什麼也沒有換來。現在文學比起20世紀八十年代來是如此蕭條,和它付出太多,而回報太少有很大關係。

所以隻有拋開為功名利祿寫作這個前提,我們的寫作才有意義。我認為寫作的意義在於:

1.可以自如地表達自己。

寫作,就是用文字來自如地表達自己,即“我手寫我心”。但手和心是有距離的,我們所做的努力,就是縮短這個手與心的距離。一個人總是想表達自己的,生氣了,悲傷了,快樂了,愛了,恨了,都想要表達出來。文字是工具,掌握了它就是掌握了一門本事,無論是寫家書、寫情書、寫報告、寫論文,都要靠它,所以一個會寫的人是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人。

2.可以撫慰憂傷,化解孤獨。

一切藝術門類最大的功能除了給人美的享受,就是撫慰憂傷。我學鋼琴,不是為了當演奏家,就是為了在音樂中得到撫慰。同樣,我寫下文字,也是為了在一個虛構的藝術世界中得到撫慰,來抵擋現實世界的種種不如意。人生苦短,要做自己真正喜愛的事,才會快樂,而快樂就是我們能得到的最好的回報。

3.它是我們的精神家園。

王小波說,一個人僅僅擁有此生此世是不夠的,他還應該擁有詩意的世界。寫作就是我詩意的世界,我的精神家園。因為有了它,我才可以忍受現實生活的平庸瑣碎,在這個艱難的人世活下去。

某種程度上說,獲得名利也代表一個人的努力與才華得到了承認,並不是說,我們就排斥名利,放到麵前也不要以示清高。我隻是想說,抱寧靜平和的心態,才可以在寫作這個艱苦的過程中得到快樂,才不會因為它沒有帶來期望的東西而失望。眾所周知,要在藝術領域獲得成功是很難的,不僅要有才氣,還得有運氣。運動員有幾個能拿金牌,演員有幾個能大紅大紫,畫家中大部分是畫匠……但是,這並不妨礙無數的人熱愛並獻身藝術,因為這個過程已經令我們的人生富足。

應該寫些什麼

常常聽到這樣一種觀點,要深入生活呀,要體驗生活呀!

這話沒有錯,但有點絕對。它的意思仿佛是在說,隻有刻意地去體驗我們不熟悉的生活(很大程度上指艱苦的生活),才能寫出好作品。而實際上這樣刻意追逐會失去自我,過一種表麵熱鬧深刻的生活,骨子裏卻恰恰是一種浮躁,不僅難以體驗真正的快樂,更難以明白什麼是真正的痛苦。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生活,不用刻意去體驗別人的生活。你不能說隻有下鄉插隊、上前線打仗、經曆商海或官場、關在集中營才是生活。一個病人長期的臥床,一個小職員每天枯燥的往返,一個學者終年幽閉於書房,這些同樣也是生活。一個人的內心,就是最浩大的世界,所謂每個人都是一本書就是這個意思。並不是轟轟烈烈的主題,就會是好的作品,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不過是寫自己瑣碎的生活感受,卻成為巨著。

一些描寫生活中瑣碎煩惱的作品,也許是有現實意義的,但我認為,還應站在更高一個層麵上來審視人生。這種審視的前提就是和生活拉開一定的距離。心靈上感受的痛苦與快樂,不一定是生理上或境遇帶來的,它也許是因為思想,也許是靈魂的感受。這樣的痛苦與快樂更接近於生命的本質,更貼近於一切藝術,因而更具價值。

周國平說,一個寫作者所圖的不外乎是生前的成功,寫作的快樂及死後的聲譽。生前的成功與死後的聲譽是虛幻的,隻有寫作的快樂是實在的,可以自己把握的。那麼我所要的也不過是這一點點快樂,而要保持這種快樂,前提也是離生活遠一點,這樣才可以不為了虛幻的名聲寫應景之作,也不為了高稿酬出賣自己或他人的隱私。

另外,我認為不要刻意去寫迎合時代的東西,和時代結合得越緊密,就過時得越快。沈從文在戰火紛飛的時代,在許多文人都在寫政治文學時寫下了《邊城》,而今那些充滿口號的東西已經被時光淹沒,《邊城》卻依然長青。這並不是說,我們就不關注時代,關注政治,不承擔文人的使命,而是這種東西要看怎麼寫,用什麼形式來寫。迎合時代的東西也許可以為我們在現實社會中贏得名利,但卻是沒有生命力的。真正有生命力的東西是人性的,不是政治的。

其實,沒有不可寫的題材與主題,關鍵是怎麼個寫法。這就像在網上我認為沒有不可聊的話題,關鍵是怎麼聊一樣。

我是怎樣練筆的

1.記下自己熟悉的,有深切感受的事。

這些事可以是很細微的,比如我寫《微觀世界》,不過是一個花盆,一些螞蟻引發的感想。一部龐大的作品,也是由細節構成的,平時對細節的注重,會使你在寫大部頭時得心應手,對生活細節的敏銳,是寫作的前提。

2.寫日記

我寫日記已經二十多年,每天都寫,從不間斷。別人覺得很奇怪,怎麼有那麼多寫的?這是因為一個人的內心有無窮無盡的想法。

一個人真實的想法是很有意思的,值得寫下來。比如一個牙醫朋友說,他選這個職業是因為牙醫不會醫死人。所以如果覺得沒什麼寫的,就寫自己在想些什麼好了。

寫日記不僅磨煉了我的文字,而且成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記憶。我甚至覺得,如果沒有它記錄一點一滴的悲歡,分分秒秒流逝的時光,我就像沒有活過一樣。

3.記夢

夢是一個人潛意識的反應,一個認為自己沒有想象力的人也會做夢,而夢就是他的想象力。把做的夢記下來,並且分析它,是一件有趣的事。而且可以根據這些夢編造故事,這就具備了寫小說最重要的一個因素——虛構的能力。

4.寫讀後感

寫這種東西可以鍛煉我們的思維。一部好的作品,不光要有動人情節,還要有清晰的思路。作者要不動聲色地躲在文字背後,冷峻地表達他真正想表達的東西。

我以前寫過很情緒化的小說,編輯看了說,在小說中情緒這麼外露不好。當時不大懂,覺得情感表達得淋漓盡致不好嗎?現在終於明白了。所以可以寫一些理性的文字,訓練我們條理性和不露聲色的冷峻。

我的小說觀及其他

1.小說

我認為小說有三個重要因素:

A.語言

語言在小說中很重要,有的小說就是因為有好的語言而成為好小說。現代的小說,已經走過了現實主義,不以讓讀者看了受到教育為目的。

至於怎樣的語言才是好的語言,就不是一兩句話才說得清的了,寫過大量的垃圾文字或是看過大量的好書之後,才能自己悟到。比如:王小波的《時代三部曲》、蕭紅的《呼蘭河傳》、杜拉斯的《情人》、海子的詩歌、泰戈爾的《吉檀加利》等等,就是最好的語言。

小說是講故事,但怎麼講才是更重要的。引用韓東的話說:小說中的故事不能為了滿足讀者的需要而無條件犧牲小說本身,隻有從敘述角度我們才能適當地評價一部小說的價值。

B.想象力

我以為,構成小說藝術性的就是想象力。或者說,是虛構的能力。現代小說已不是純粹寫實的小說,講究意識流、魔幻現實主義等等。博爾赫斯說,一件虛構的事件,在本質上很可能是真實的。一個文友用簡捷的話總結說:小說應該是虛構文本。情節的虛構才能更大程度地表達我們真實的情緒,真正想表達的東西。我之所以熱愛小說,就是因為它虛構的世界讓我們的心靈無比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