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明擺著的,”警察局局長回答道,“這份文件的性質比較特殊,一旦從偷走的人手裏傳出去,馬上會引起很不好的後果。也就是說,這個偷走文件的人,想利用這份文件策劃一些事情。但是目前為止,他還沒有太大的動作。”

“請你說得再清楚一點。”我說。

“這份文件會使拿到它的人得到一種在一定場合下極有價值的權柄。”這位警察局局長很愛好外交辭令。

“我還是不明白。”迪潘說。

“不明白嗎?好吧,如果文件被透露出去,那就會使人們對一個地位極高的人的名譽產生懷疑,其生活和前途都會因此產生變化。”

見迪潘還是一副不明白的樣子,局長最終忍不住了:“這個賊正是D部長,他什麼都敢做,偷盜技巧幾乎不亞於他的膽大妄為。我剛才所說的這份文件,確切地說,是一封信。它是失主單獨待在皇宮內院時收到的。當時她正在仔細地看信,可是突然被人打斷了,另外一位大人物進來了,她特別不願意讓他看見那封信。她當時正打算把信塞到抽屜裏,可是又怕引起誤會,隻好把那封信照原樣敞開著放在桌子上。盡管這樣,信封上麵的地址、內容並沒有暴露,這封信也沒有引起那位大人物的注意。”

“正在這時候,D部長進來了,他那銳利的眼睛馬上看見了信,並認出了信封上的筆跡,他揣測到收信人的秘密。他辦了幾件公事,像平常那樣匆匆處理完畢,然後,他拿出一封信,跟丟失的那封信仿佛差不多。他把信拆開來,假裝在看信,接著又把這封信放在靠近另外那封信的位置。他又談起公事,大約談了15分鍾。

最後,他告辭了,可是他掩人耳目地把桌子上的信掉包了,帶走了那封他無權占有的信。這封信的合法的主人看見了,可是,當著那第三者的麵,她不敢做出其他舉動,隻能裝作一切正常。”

迪潘說:“這就對了,盜信人和失信人都心知肚明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警察局局長回答道:“是的,D部長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前幾個月把占有這封信的優勢運用到了十分危險的程度。這位失主越來越感到有必要把屬於她的信收回。可是,這不是她能夠公開去做的事。最後,她實在被逼得沒辦法了,就把這件事委托給我了。”

“因為沒有比你更精明、更能幹的人了。”迪潘說。

“你過獎了。”警察局局長回答。

“很顯然,”我說,“信仍然在這位部長手裏,信是他能威脅她的原因,但他也不敢輕易使用這封信,因為一經運用,他就會喪失很多威脅她的機會。”

“的確,”局長說,“我首先考慮要徹底搜查這位部長的旅館。在這一點上,使我為難的是,我要做到天衣無縫,不能讓他知道我們在搜查他。因為一旦讓他知道我們的企圖,就很可能會產生危險的後果。”

“可是,”我說,“這一類的調查,你不是十分在行嗎?”

“哦,是的。正因為有這個能力,我不至於失去信心。這位部長的習慣對我而言是個十分有利的條件:他常常整夜不在家,他的仆人也不多。我有鑰匙,你也知道,巴黎的任何一間房、任何一個櫃子,我都能打開。”

“一連三個月,我沒有錯過任何搜查這家旅館的機會。我每一夜都親自參加大部分搜查工作,因為我的名譽要緊。再告訴你一件十分機密的事,酬金的數目極大,所以我一直沒有放棄搜查。不過,最後我不得不佩服這個賊,他比我更加精明。在我以為凡是有可能隱藏這封信的角落,我都檢查過了,但一無所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