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臉刮破的。”
“他經常刮破臉嗎?”
“先生,幾乎沒有過。”
福爾摩斯說道:“這裏是有原因的!雖然,並不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但也可反映出他內心緊張,艾姆斯,昨天你發現主人有什麼不對勁兒嗎?”
“先生,我總感到他十分地激動,而且,有點坐立不安。”
“可以肯定,先生們,我已經看到一線曙光了,不是嗎?這並不是一場意料之外的謀殺。”
“現在再讓我們看看這張古怪的卡片了。你們莊園裏有這樣的卡片嗎?”
“我想沒有。”
福爾摩斯走到寫字台前,從每一個墨水瓶裏蘸些墨水灑到吸墨紙上。
“這張卡片不是在這裏寫的,”福爾摩斯說道,“這裏的墨水都是黑色的,而這張卡片上的字卻稍微帶些紫色,而且是用筆尖較粗的筆寫的,而卡片上字跡卻是細的。因此,這張卡片是事先寫好後帶進來的。艾姆斯,你明白這上麵寫的是什麼嗎?”
“對不起,先生,我一點都不明白。”
“麥克先生,你的看法呢?”
“我認為這和死者前臂上的標記有類似的意義,可能是某個秘密集團的名稱。”
“好,我們可以這樣假設。那個團體派來的人設法溜進莊園,趁道格拉斯先生不備開槍轟碎了他的腦袋,然後越過護城逃跑了。他之所以在死者身旁留下這張卡片,隻是為了在這個案見報後,他的同夥能清楚地知道仇已經報了。也就是說,卡片隻是一個標記,他為什麼僅選擇了這種火槍呢。”
“是啊。”
“還有,那丟失的戒指又該怎麼解釋呢?”
“對呀。”
“天亮以後,所有的警察都把目標定在一個渾身濕透的人的身上。”
“是這樣。”
“看來他們已經抓錯人了。如果他在附近有個藏身之處,或者早已準備好一套幹爽的衣服,他是不會被注意到的。還有這個鞋印——也許是八字腳。真怪呀,不管是誰看了這個腳印。都會認為這雙鞋的鞋底式樣不錯。還有這桌子底下是什麼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啞鈴。”艾姆斯說道。
“啞鈴?怎麼隻有一個?另外那個啞鈴在哪兒?”
“我不知道,福爾摩斯先生。”
“一隻啞鈴……”福爾摩斯若有所思地說道,可是沒有等他說完就響起一陣急劇敲門聲。一個身材高大、膚色黝黑、精明能幹、臉刮得十分幹淨的人出現在門口。這就是我聽人說過的塞西爾·巴克。他用傲慢的疑問目光迅速看了大家一眼。
“對不起,打擾你們了,”巴克說道,“不過,我帶來一個最新的情況。”
“凶手落網了嗎?”
“沒有,但是那家夥在慌亂中扔下了他的自行車,是我們發現了它。就在大廳外一百碼的地方。”
車子是在常青樹叢裏被發現的,這是一輛拉奇·威特伏茲牌的自行車,從沾滿泥漿的車身來看,似乎長途跋涉過。但沒有任何車主的線索。
“這樣警方可以從車子曾被登記、編號中查到這凶手的蹤跡。”奇怪的是凶手為什麼要棄車逃跑呢?畢竟騎車要比跑步快得多。
“真的是這樣嗎?”福爾摩斯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未必!”
接著,福爾摩斯拿起放在屍體上的雙管獵槍觀察,由於兩個扳機都用鐵絲綁著,所以隻要扣動扳機,兩個槍筒中,兩發大型子彈,便能同時射出。
可以看出,不管是誰使用這一方法,必定是下決心要置對方於死地。這支斷槍不超過二英尺長,可以輕鬆地藏在大衣裏而不被發現。我在兩支槍間的凹槽上發現了PEN這三個字母。製作者名字的其他字母被鋸掉了。”
“這枝槍是美國賓夕法尼亞獵槍製造廠出廠的。”
“你對此有什麼看法呢?”福爾摩斯迫不及待地問。
“那個P是一個花體的大寫字母,而EN則相對小一些,更可明白。”
刑事組長梅森驚訝地注視著福爾摩斯,而在一旁的麥克警官像是自己的事一樣自豪地說:
“福爾摩斯先生是研究世界上各種槍支的專家,所以隻要看一眼,便知道是哪個工廠製造的。”
“既然槍是美製的,那麼凶手也是美國人吧!”梅森組長說。
麥克唐納搖了搖頭說道:“老兄,我們根本還沒有證據能證明有外人進來呢。”
“這敞開的窗戶、窗台上的血跡、奇怪的名片、牆角的長統靴印及這支火槍又怎麼解釋呢?”
“這點我尚無法下定論……”福爾摩斯停頓了一下,接著又說,“不過,道格拉斯年輕時曾在美國挖掘金礦,因此跟美國人多少有點淵源。據說在美國用槍殺人時,大多數將槍身切短,以便盡量能在對方身旁施展。尤其在室內更方便,巴克先生不是說過槍聲並不很大,我想這是由於凶手將槍口靠近道格拉斯的臉所致吧!”
“那個管家艾姆斯……”
“他可靠嗎?”
“他在查爾斯·辰道斯爵士那裏幹過十年,十分可靠。五年前道格拉斯買下這座花園時他就到這裏來了。在這期間他從沒見過這樣一支槍。”
“槍管被截斷後,這支槍已經非常便於隱藏了,任何箱子都裝得下。他怎麼會沒見過這樣的槍呢?”
“可是,不管怎樣,確信他沒有說謊話。”
五、案中人的證詞
等我們折回屋,懷特·梅森問道:“這間屋子該檢查的地方,全檢查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