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和梅森先生就是用馬車載著腳踏車往坦橋鎮去,在鎮上的每家旅館挨家查問。結果一家名叫依格爾的旅館的老板認出來對我們說:啊!那輛車子我有印象,是兩天前在我們這裏投宿的巴雷夫先生所有。他正帶著一個小提箱,登記簿上寫明從倫敦來,沒有明確地址,手提箱裏是英國貨而本人是地道美國人。”麥克警官得意洋洋地說。
“原來是這樣,你真是不簡單,我還在腦海裏想這件案子的時候,你們就動手將腳踏車的主人找了出來。”福爾摩斯稱讚道。
“不過有什麼線索可能查清這個人嗎?”
“很明顯,他異常小心謹慎提防別人認出他來。旅館中他的房間裏既沒有文件也沒有書信,衣服上也沒有標記。他臥室桌上有一張本郡的自行車路線圖。昨天早晨,早飯過,他騎自行車離開旅館,直到我們前去查問,他都沒有再出現過。”
“有沒有到巴雷夫投宿的房間去調查看看?”
“那當然,不過並沒有找到任何線索,隻有一隻空的皮箱。”
“巴雷夫人長相如何?”福爾摩斯又問。
“根據旅社房間部的女職員說,年齡大約五十歲,身高約五英尺幾英寸,體格結實,灰色眼睛,同樣的灰色頭發及胡須,看來有點花白。鷹鉤鼻子,有一種令人生畏殺氣騰騰的麵孔。”
“哇,這可真有趣,除了彎曲的鼻梁外簡直就與被殺的道格拉斯一模一樣。
福爾摩斯很高興地搓著手掌,又問:
“巴雷夫從旅館出來的時候穿什麼樣的衣服?”
“好像在灰色的上衣加一件黃色外套,頭戴黑色便帽。”
“黃色外套可說相當惹眼,有沒有那支火槍的情況?”
“不,好像沒有看到槍。依我之見,那支槍隻有二英尺,巴雷夫將槍身切短的雙管獵槍,放進皮箱內再帶入旅館,從旅館出來時可以輕鬆藏在外套的內側很方便。”麥克警官猜測地說。
“有道理。那麼,既然已經知道他的麵貌,接下來要怎麼辦?”
“關於這一點我早已安排妥當。我已根據他形貌特點,分別把電報發至全國各地,所以凶手落網是遲早的事。”在一旁的組長說。
“哦,進行得這麼順利。麥克警官,你認為這個情況與本案有什麼聯係,能不能再聽聽你的意見?”福爾摩斯笑眯眯地說。
“好啊!巴雷夫將槍藏於黃色外套內,便騎上自行車朝伯爾斯通城靠近。他首先將腳踏車藏在茂密的草叢中,然後藏身於橋邊,等待道格拉斯從城裏出來。大概巴雷夫是想在城外射殺道格拉斯吧!因為這一帶狩獵風氣很盛,即使聽到槍聲,村裏的人也是習以為常。”
“原來如此。然後呢?”
“巴雷夫雖然苦苦等候,道格拉斯卻始終沒有從城堡出來。到了黃昏時,天色漸漸昏暗,附近沒有人,他發現尚未收起吊橋後,便偷偷地潛入城中,藏身於那間書房的窗簾之後。等待了好長一段時間,總算在11點半時,道格拉斯點著蠟燭從二樓下來。於是他便突然從窗簾後跳出來,將那雙管獵槍抵近道格拉斯的臉部,一槍就將他給打死了。殺死道格拉斯之後,他唯一退路是跳水過河,居然無人發現逃跑出來,又丟棄自行車,隱身在事先安排的地方。”
“很好,麥克先生,你分析得很好,也非常清楚。我的分析是:道格拉斯夫人和巴克先生兩人合謀掩蓋事實真相,因此將作案時間推後半個小時;他們很有可能自己放下吊橋幫助凶手逃跑,然後偽造凶手逃跑的假象;或者凶手是在他們進屋後才逃跑的。這是我對案子前一半情況的判斷。”
這兩個偵探搖了搖頭。
“但是,福爾摩斯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真的,那麼我們就越發不明所以了。”
“而且是越發難於理解了。”
“道格拉斯夫先生從未離開過英國,她為何庇護一名來自美洲的凶手呢?”
“我承認有些疑點,”福爾摩斯說道,“我今天晚上要親自去調查一下可能會對案情的進展有幫助。”
“要不要我的幫忙?”
“不,不用!我的要求非常簡單。隻要天色漆黑再加上華生醫生和雨傘就行了。還有忠實的艾姆斯,毫無疑問,他會給我提供很多方便的。我要解開這一疑問:為什麼道格拉斯要違背運動員常理,用單個啞鈴來鍛煉身體?”
福爾摩斯走後,剩下我一個人也沒什麼事可做,因此就上床睡覺。不知道過了多久,當我睜開眼睛時,卻看到福爾摩斯拿著蠟燭站在床邊,臉上看來相當疲倦。
“嘿!福爾摩斯,實驗進行得順利嗎?”我問。
福爾摩斯默默不答,過了一會兒才開口:“華生,”他小聲說道,“你不覺得和一個神經錯亂、頭腦失去控製的人住在一個房間裏,是很恐怖的嗎?”
“當然不覺得。”我驚訝地回答道。
“啊!運氣還可以。”他說道,然後就一夜無語。
七、真相大白
第二天吃過早飯以後,我們便到了當地警察局,看見警官麥克唐納和懷特·梅森正在警官的小會室裏忙碌著。他們麵前的桌子上堆滿了書信和電報,他們正在細心地整理和摘錄,其中有三份已經放在旁邊了。
“怎麼?腳踏車的車主巴雷夫還沒有找到嗎?”福爾摩斯問道。
麥克警官垂頭喪氣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