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盧·史密特的看法,凶手也許是利用一樓的某一道門或窗離開現場的,但他至少是從地下室那扇砸破的窗戶進入藍賽家的。盧第一次查看那扇窗戶是在1997年3月,案發後三個月,他當時便表示不敢苟同警方的觀點。6年後,當波德警署辦案人員在本案的調查過程中安插假證做手腳的勾當被公諸於眾後,盧·史密特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斷是正確的。
轉眼到了1997年的聖誕節。自立案以來的一年裏,喬貝娜·藍賽凶殺案永遠地改變了幾位警方人士的命運。
案發不足一月, 上士偵探拉瑞·梅森因涉嫌向媒體泄密而被調離。他後來被證明是無辜的。
1997年5月,在輿論的壓力下,波德警署被迫讓發現屍體時在現場的唯一警探菱達·昂蒂離任。另一位女警探也同時辭職。
同年10月,主持本案的警探長約翰·埃勒因與檢察長辦公室意見嚴重對立而被撤換,其職位由馬科·貝克那接替。後來有消息說,因為檢察長方麵視約翰·埃勒為眼中釘,他們把約翰多年前對一位女同事的性騷擾事件透露給了一家報紙。兩個月後,約翰·埃勒被迫辭職。
年底,警署署長湯姆·科比也因為不堪媒體的重壓及各方的批評指責而自行辭職。
暴力凶殺案對受害者家屬帶來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但還從沒有過一樁凶殺案,或任何其他案子,對辦案人員有如此之大的殺傷力。
波德警署新任探長馬科·貝克那走馬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召開各種論證會,以促使科羅拉多州檢察長批準同意成立大陪審團,傳喚證人,考查證據,並最終決定是否提起起訴。
起訴誰?隻可意會,不可言傳。
盡管有大量線索指向“外來殺手”,警方仍然堅持他們從本案一開始就確定的“內部凶手”理論。究其個中緣由,恐怕是除了藍賽夫婦外,他們實在無法找到另一個更“符合條件”的嫌疑人。
經過了一年,“內部凶手”論又有了新的補充和發展。比如關於喬貝娜陰部的擦傷,司蒂文·托馬斯的解釋是,那是她母親帕茜·藍賽對小姑娘尿床的“懲罰”。她用了一塊粗布使勁磨蹭,從而在小姑娘的陰道及尿道外部留下了那些細小的深色纖維。
還有12月26日帕茜·藍賽穿的那件短袖高領的紅毛衣。辦案人員從懷特夫婦交給他們的照片上看到,帕茜在懷特家的聖誕晚餐上穿的也是同一件毛衣。一般說來,像帕茜這樣的女人是不可能連續兩天穿同一件衣服的,而且當利科·法蘭奇在淩晨6點趕到現場時,帕茜已經化了妝梳了頭。司蒂文·托馬斯由此推理道,帕茜·藍賽那天晚上一宿未眠。她失手誤殺了小姑娘後一直在忙著寫假信和製造現場。至於她的丈夫喬恩,也許一開始並不知道真相,但在發現屍體之後,決定為了家庭的利益保護妻子。
不久,參與本案的科羅拉多州調查局也有了新發現。他們在從喬貝娜嘴上撕下的黑膠布上找到了一根纖維,現經專家鑒定,此纖維與帕茜·藍賽在聖誕夜去懷特家時穿的那件外套上的纖維一致。警方於是得出結論:當小姑娘被害時,具體地說,當作案人往小姑娘嘴上貼膠布時,帕茜·藍賽就在現場。
但事實上,在發現屍體後,是喬恩·藍賽撕掉了那塊膠布,後來據富利特·懷特說,膠布沾在了白絨毯上。聖誕節的晚上,帕茜曾穿著那件外套替小姑娘脫衣就寢。所以,可能的情形是,外套上的纖維掉到了白絨毯上,第二天在酒窖裏,又從白絨毯轉移到了黑膠布。這即是在生活中是極為常見的“二次傳遞”或“間接傳遞”現象。
1998年6月中旬,藍賽夫婦不顧律師們的勸阻,寫信給波德地區檢察長阿列克斯·亨特,請求再次與辦案人員們麵談。夫婦倆在信中坦承,他們從一開頭本來是很願意與警方合作的,是警方對他們的不信任使他們望而卻步,“躲到了律師們的保護傘下”,就像報紙上指責的那樣。然而,事與願違,藍賽夫婦此舉更招到了公眾和輿論對他們的懷疑。現在,夫婦倆決定從律師們的身後站出來,讓自己麵對公眾、輿論和執法機構,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什麼可隱瞞的。
信是寫給阿列克斯的,顯然,藍賽夫婦希望由檢察長辦公室,而非波德警署,出麵主持這次的麵談、或審訊。鑒於波德警署與檢察長辦公室之間業已十分緊張的關係,經多方協調商議,最後決定,麵談由科羅拉多州調查局出麵,會同警、檢雙方共同進行。
審訊從1998年6月23日,星期二開始,連續三天。就是在這次審訊中,原丹佛警署警探長唐穆·漢尼對帕茜·藍賽她說,在喬貝娜的指甲縫和小襯褲上檢測出了她的DNA:
唐穆·漢尼:如果我現在告訴你,我們正在進行的痕量分析實驗證明你和喬貝娜的死亡有關,你有什麼話說?
帕茜·藍賽: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你們最好重新分析。
唐穆·漢尼:為什麼不可能?
帕茜·藍賽:我沒有殺害我的孩子。我和這樁謀殺案完全沒有關係。
唐穆·漢尼:我說的是科學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