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
3.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那麼,小姐打的準嗎?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咋辦?
可見,小姐打繡球招親的目標,並不是專衝著“新科狀元”來的,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又能
咋辦呢?盡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打唄。
小姐在結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嗬斥,但不管怎樣,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
掩羞遮醜,所以,繡球招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
那麼,除了拋繡球招親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比如說:是誰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兩全其美,這樣豈不是更好?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丞相為什麼不采納呢?
假設1: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正等著接繡球咧,隻怪小姐沒打準,“恰打著陳光蕊”而已。
但這也說不通,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繡球招親了。
假設2: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而采用繡球招親,打著誰,嫁給誰,那麼,其背後的隱意就是:可以嫁
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說不通,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繡球啊。
所以,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
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麼辦呢?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丞相也沒招了,時間緊迫,那就打繡球吧,打著誰,嫁給
誰,隻要是個男人就行。
(4)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
唐僧的親爹絕不是新科狀元陳光蕊,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與陳光蕊結婚的時間僅為8至18天,這麼短的
時間,溫嬌不可能確認懷了孕。並且,在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打死後,隻三個月,溫嬌就生了唐僧。
那麼,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呢?
這很不好猜。與溫嬌小姐相關的丞相府內外、甚至朝廷等等,隻要是有可能產生接觸的所有成年男性,
從理論上講,都是值得懷疑的對象。而單單隻能排除陳光蕊一個人。
因此,嫌疑對象非常多。我們采用“假設--求證”的方法來論斷推理,那麼,假設誰最合適呢?我認為
假設那個“水賊劉洪”,才是最合適的。
因為:隻有“當唐僧的親爹為劉洪”的時候,才能夠將全文中所有的謎團、矛盾一一破解開來!才可以
在邏輯關係上,全部準確無誤。而假設其他人則都不能。
當唐僧的親爹是劉洪的時候,我們的溫嬌小姐才會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
才會過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日子。在溫嬌小姐眼裏,劉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個為了
自己才殺人的人而已。
否則就根本無法解釋如下事件:
1.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報仇,卻一直沒有報仇?
2.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自殺,卻一直沒有自殺?
3.為什麼直到劉洪死了之後,溫嬌小姐也自殺了?
為什麼?因為劉洪才是溫嬌小姐的情郎!隻有這樣才解釋得通。
當年在洪江渡口,劉洪、李彪兩個水賊殺了陳光蕊,如果真的隻是為了劫財劫色,那麼,這兩個水賊就
會財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LJ,再商量:這個女人究竟是殺掉,還是藏起來壓寨。
可都不是,錢也沒要,居然是: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們再看這一幕的細節:“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
家僮是“殺”的,一刀就解決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殺要慢得多,劉洪為什麼要打?打是在
泄憤,多數是邊打邊罵:“我叫你幹...!”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
!”
這句話真是耐人尋味啊,你若跟我過日子的,我也不計較你跟陳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經有了我的孩子,
你若不跟我過日子,我就跟你一刀兩斷!
劉洪若真的是劫色,根本就用不著說這番話了,先捶她兩捶,看她老不老實!
而作者用的“一刀兩斷”這個詞實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們都以為劉洪是要殺小姐麼?不是滴,是在
用“分手”嚇唬小姐!
“一刀兩斷”,百分之百的指“分手”!為什麼?因為小姐本來就是準備去跳河自殺的呀,你還再用殺
她嚇唬的了麼?!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劉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為什麼又不要她了呢?現在怎麼又在船上呢?隻有一種解釋:劉洪的家庭反對
他娶溫嬌小姐。
劉洪與溫嬌應屬自由戀愛,因為家庭反對,才不能結婚,不能去搶繡球,如果是他自己不愛小姐了,他現
在也不會化裝偷跑到這船上來打死陳光蕊。現在,已經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從我,我就再回去,看你
怎麼辦!小姐怕的就是這。
劉洪的家庭勢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樣做,兩家大概是勢均力敵,而且是對頭,這從後
麵可以看的出來,劉洪在官場上應付自如,絕不是一梢公水賊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後,一紙公文
就能解決的問題,卻要跑到皇帝那兒討來六萬禦林軍去剿,就說明劉洪的家庭勢力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各位看官啦,看書得仔細,作者這樣寫,都是有用意的,你自己想不通了,卻說作者水平臭,這是什麼
道理?!
劉洪是愛小姐的,因為小姐已經結了婚,劉洪的爹媽才放鬆了監控,劉洪才得以脫身,尾隨而來,買通
開船的李彪,化裝成梢公,打死光蕊,與小姐私奔,改名換姓,連顯赫的家世都放棄了,情願與小姐躲
在江州過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們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洪必然是深諳官場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處,才得以十八年來不升不降不調不露。否則,一個水賊又
怎麼能夠勝任得了!不露出馬腳才怪咧!
小姐十八年來必然是經常寫信回去:爸媽,我很好,很幸福,勿來,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時間我們
就回來看您。
小姐要是不幫劉洪打掩護,請問:她能瞞得住一十八年嗎?!你怎麼解釋?!
詳細分析:
1.丞相這邊
為什麼丞相沒來看過她?這隻有兩種情況:
a.是丞相不想見到她!自從女兒出了醜,希望快點把她嫁出去,越遠越好!
b.是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來,才可以阻止丞相過來看她。
以上任何一種情況,都可以導致丞相沒來看她。
2.小姐這邊
小姐如果想報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機會寫信回去。但是一直沒有。這就足以證明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
件寄回,或是沒有任何信件寄回。總之是沒有揭發劉洪。
所以,隻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通順的。
若隻按表麵文字,劉洪隻見了小姐一眼,就被迷住了,頓時淫心大發,殺人劫色,何等的猖狂!大家可
以想象得到,這究竟是個怎樣的**?
那他怎麼當了市長之後,反而又收斂了呢?按這個**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權利,應該更加有
條件濫發淫威才對啊,應該比原先更加色膽包天才對呀。
可是他跟小姐過的一直很好,從小姐要僧鞋,找寺院這一段可以看出,他都是順著小姐的。直到丞相發
兵來捉,從夢中驚醒,也沒有發現他有一妾。
可見劉洪其實根本就不是什麼**。
如果小姐懷的那個孩子(唐僧),不是劉洪的,劉洪會對小姐這麼好?而且十八年來,人都半老了,還這
麼好,那就隻能說明:小姐與劉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從感情上講,比任何一對夫妻都要好的多
。
(5)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上回推出的結論:劉洪與溫嬌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則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隻有這樣解釋,邏
輯上才是清晰、通順的。
但是,有的朋友可能會有疑問:既然唐僧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那麼,劉洪又怎麼會要殺掉自己的親生兒
子呢?
今天就來解答這個問題。
“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實上,劉洪並沒有殺這個孩子。
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的時候,是何等的幹淨利索!那麼,請問:劉洪如果要想殺掉一個嬰兒,究竟簡
不簡單?究竟需要耗費多少必要時間?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隻要劉洪願意,可以在任意時間,采用任意手段,馬上令這個嬰兒當場斃命!可是
他並沒有這樣做。
劉洪如果要殺一個嬰兒,隻要一秒鍾,怎麼可能拖了一個月還不動手呢?
嬰兒的下落,究竟是怎樣一回事呢?原文中寫道:
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
生死。
由此可見:做出這個棄嬰決定的人,並不是劉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著劉洪的情況下,一個人
偷偷跑到江邊去棄嬰的。
那麼,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一般的說法是:小姐擔心劉洪害死兒子。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說不通的!因為把嬰兒拋棄到江中去,嬰兒
在江中隻可能死亡的更快!
這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要比她所擔心的可能發生的後果還大些,還快些。所以從邏輯上就是說不通的
。
各位女士先生們啊,憑良心說,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這個嬰
兒能夠被他人撿到的幾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這個嬰兒活,那麼,她至少有以下辦法:
1.她可以向劉洪求情,她完全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反正我已經順了你,你就饒了這孩子一命吧。總要比
丟在江裏好得多!
怎樣證明她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呢?那就是:從孩子一出生就要殺掉,一直到滿月了,還沒有殺掉。這就
說明小姐求情很有效,劉洪已經饒了這孩子一命。
2.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這樣,孩子被別人撿到的概率隻會更大。總要比丟在江裏好得
多!
她是怎樣做的呢?她是直接抱著孩子往江裏丟。原文中寫道:
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係在胸前
,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可以想象得到,要是沒有那片木板忽然飄過來,孩子肯定就直接拋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托著,孩子在江中飄蕩,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發現的!隻要有兩三天沒被人發現,那
麼,這個嬰兒就會必死無疑!!!
既然她怕劉洪謀害此子,性命休矣,難道她丟棄江中,聽其生死,不一樣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
還要更加快些!
所以,把孩子丟往江裏,就是很有問題的做法。
那麼,溫嬌小姐究竟為什麼要拋棄掉自己的孩子呢?書中有很明確的答案。
因為在唐僧出世的時候,有一個叫南極星君的神仙跑來告訴溫嬌小姐說:“此子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
閑。”
這就是告訴她,你的兒子不會死的,將來還很不一般。
南極星君又交代她說“汝可用心保護。”可是,她並沒有用心保護,不但不用心保護,反而還往江裏扔,
往江裏扔,就是要他死!
為什麼要他死?就是因為南極星君對溫嬌說:“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
仇有日也。”
聽到這番話,小姐的反應很不正常,居然是“無計可施。”
此子留下是個禍根!將來必然要來找她和劉洪報仇。這才是棄嬰江中的真正原因!所以,溫嬌小姐才做
出了一個很艱難的抉擇:背著劉洪,棄嬰江中!
因為這個孩子是個災星,他們走到今天這一步,完全是由這個孩子所賜,這個孩子從懷上起,他們就厄
運不斷!可以說他們對這個孩子是惡恨之極!
而且,神仙明確的告訴了:這個孩子將來還要再次危害他們!
所以這個孩子從一生下來,他們就不想要了!留下來必是個禍根!
因此,為什麼要拋棄嬰兒的過程,非常清楚:
1.不是劉洪要拋棄嬰兒。
2.是溫嬌小姐背著劉洪去拋棄的嬰兒。
3.拋棄嬰兒的目的,是怕這個嬰兒長大了再次危害他們。因為這是神仙說的,小姐聽了,“句句記得”
(6)唐僧複仇
原文:
小姐到了江邊,大哭一場。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
,用帶縛住,血書係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把孩子放在一塊木板上,推放江中,聽其所之。這就是說,無論這個孩子究竟是會死掉,還是有機會存
活,小姐都是可以接受的。聽天由命。當然,出於母性的本能,小姐還是希望他有活命的一絲希望。
小唐僧被丟到江裏,也算是命大,“順水流去,一直流到金山寺腳下停住。”被金山寺一個叫做法明的
和尚揀到了。書中寫道:
長老慌忙救起。見了懷中血書,方知來曆。取個乳名,叫做江流,托人撫養。血書緊緊收藏。光陰似箭
,日月如梭,不覺江流年長一十八歲。長老就叫他削發修行,取法名為玄奘,摩頂受戒,堅心修道。
這個老和尚的行為實在是叫人費解。有什麼問題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既然見了血書,方知來曆。他就應該拿血書去京城告狀,或是去找丞相報信,這樣,隻需要幾天時間,
馬上就可以將劉洪繩之於法!根本就用不著空等漫長的一十八年!對吧。
可是,這個和尚什麼也沒有做,他並沒有去聲張正義,竟然私自將血書緊緊收藏。這個問題就太大了。
他為什麼不去報案?這隻有以下兩種解釋:
1.說明這個和尚膽小怕事,他知道了真相,也不敢去報案。
2.說明那個血書上根本就沒有寫“父被賊殺,母被賊占,報仇雪恨”這些情況!老和尚不知道真相,所
以才沒有去報案。
隻有這兩種解釋。要麼是“不知道真相”,要麼是知道真相而“不敢”。
這個老和尚是不是膽小怕事呢?如果說他是因為怕惹事,怕惹麻煩,才不敢去報案,不敢去聲張正義的
話,這個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後來怎麼又拿出血書唆使、慫恿玄奘去複仇呢?
很顯然,這個和尚根本就不怕惹事!而是很喜歡惹事!
既然可以排除第一種情況,那就是第二種了。可第二種也說不通。如果老和尚不知道真相,又怎麼可能
在十八年後唆使、慫恿玄奘去複仇呢?
所以,很難推知究竟是哪一種情況導致了他沒有去報案。但是,老和尚前後的矛盾行為,卻充分暴露出
了這樣一個問題,即:他之所以這樣做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老和尚的目的,是整個事件中唯一清晰、明確的線索!這是一個非常肯定的確定因素,即:就是為了得
到一個像唐僧這樣經曆曲折的小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