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3章 後記(1 / 3)

再讓我們期待一次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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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我去北京,總是喜歡囚在《當代》,那是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後樓。在許多著名的院子裏,後樓都是領導幹部的所在。但在著名的朝內大街166號院子裏,它卻是《當代》。所以盡管後了又後,倒比前樓熱鬧開放些。對我來說,這是一個有話可說,有書可看,有雜誌可拿,有飯可吃的地方。這最後一點尤其重要,臨到中午,《當代》人總是從訂餐的飯店裏拿來盒飯,坐在沙發之間到處都是書、報、雜誌的擁擠的房間裏,圍著茶幾,吃著,聊著。他們知道我吃素,給我的盒飯裏一絲葷腥都沒有,感覺爽口而清淨。當然也有宴席,但我常常忽略那是為了我的接風,散場後才意識到,念頭一閃,又忘了,記牢的還是那素素的盒飯、無所拘束的聊天。

除了吃飯,還有穿衣。那次去北京參加一個隆重的集會,人家要求正裝出席,我卻吊兒郎當T恤進京,而且是無領的。所有人都是西裝革履,你怎麼可以雞立鶴群?《當代》的楊新嵐拿來她老公的西服,新的,號稱“你們兩個身材差不多”。一穿,褲子寬得能裝我一個半肚子三條腿。那也得穿。可小楊拿了西服,卻忘了領帶。她東跑西顛要了一條來披掛上,突然又傻了:大家都不會打領帶,連北大畢業的新生代編輯石一楓也不會,連時尚女生徐子茼也不會。說是清波會,好不容易等來了,他卻嗬嗬笑著說:“不會,不會。”神情是落拓不羈的,暗藏著一絲對西服領帶的嘲諷,似乎不會才是自豪的。恰好清波愛人也來了,在我脖子上比劃了幾下,滿懷希望她能打好,結果發現她不是在打領帶而是在係絲巾。昌義更不會了,興高采烈地總結一句:“這就是《當代》。”又不甘心地解釋道,“這幫人曾經也是會打的。”他的意思是:西裝作為“奇裝異服”的時候,我們穿過,後來人都西裝了,我們也就不尿它了。但現在不是總結曆史的時候,現在必須立刻把領帶打好。為了不尷尬,我說:“奇了怪了,那麼小的時候打過的紅領巾,一輩子都忘不了,可是領帶,也算是改革開放的成果吧,一晃眼就忘了。”好在人文社人才濟濟,終於從發行部來了一位青年,翹起指頭三下五除二搞定了。就這樣他們不怕麻煩,把我捯飭成了一個幹部,翹著尾巴出現在了北京的大街上。

《當代》就是這樣一幫不會打領帶的當代文人在打造經營,脫略形骸的文人習氣,從容自若的處世姿態,讓他顯得開放而鬆弛。你瞧他一身正裝,有板有型,脖子上卻是沒有拘束的,想吼什麼就吼什麼。所以像我這個粗放的、直率的、獨野的作者,便也有了一席之地。還說領帶,穿西裝打領帶的文學太正式,像場合裏的朗誦;不西裝不領帶的文學太隨便,好比插了蔥的豬嘴,被厚道的人們說成了象;有西裝不領帶的文學似乎剛剛好--要先鋒那是懷舊的先鋒,要時尚那是積澱的時尚,要曆史那是當下需要的曆史,要文化那是可以發行的文化,這大概就是《當代》的模樣。不墮“常邊”,也不墮“斷邊”,中道即佛道。

喜歡囚在《當代》,還有一層意思,那就是羞於見人。這些年我逃避了多少約見和約稿已經記不清了,每一次逃避的成功,都讓我歉疚,有時是見了麵吃了飯再逃避的,那就更是歉疚得要死。想一想被我回避的那些朋友,大都也是辦雜誌、搞出版的,我本事太小,寫得太慢,總不能老是許願而不兌現。想做一個守信的人,就隻能不赴宴,不許願,老老實實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許了第一個,就勇嫁到底。朋友們,我是得罪了你們的,在這慘淡動人的懇摯裏,有你們的寬宥和諒解,那就是我的陽光。

就在囚於《當代》的某一天,昌義問起我《藏獒3》之後的計劃,我談到了倉央嘉措,談到了“伏藏”,但當時我並沒有確定這一定就是我的“下一部”。昌義聽了很激動,比我激動多了,一上午都在說這個話題,吃了盒飯送我去機場時還在說。我很想把我們的談話記下來,卻沒有時間,上了飛機再記,發現許多細節已經隨著激動的消失而消失。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再猶豫了,就是那個香音無敵的神王、已逝的歌手--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已然是我生活的主宰了,下來唯一要做的就是心無旁騖,專心致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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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央嘉措和他的情歌時時刻刻誘惑著我,但這並不是我寫作《伏藏》的全部理由,更重要的理由還在於當下生活中日益嚴重的精神衝突。

精神的衝突每天都在以最激烈的方式發生著,而我們卻毫無察覺。蠅營狗苟的人際以強大的力量拖累著我們,迫使我們用最明亮的眼睛去偵察最渾濁的事態。無聊糾纏著,庸俗糾纏著,乏味糾纏著。我們死了,精神早已在衝突之前就死得一幹二淨。這個世界上有多少行屍走肉,有多少沒有靈魂的軀殼,我不敢數,一數就會把自己數進去。也許僅僅是為了當別人在清點行屍走肉時,不至於把我也算進去,我才想到了倉央嘉措,想到了“伏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