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說話 來信與回複(2 / 3)

兩個雷同的細節

杜主編:

我是雲南省普洱市的,是貴刊的一名忠實讀者,可以說是每期必買,雖然沒有在郵局訂閱,但是在常去的書店留了電話,來刊便及時前去購買。

前天買了一本《小說選刊》2012年第三期,看第一篇《白衣蒼狗》,作者:季棟梁,剛看到第一個出場人物史國,就感覺似曾相識,而後看至故事第二節關於人物葛兆北的經曆敘述,馬上就有了看到“六耳獼猴”的感覺,這不是前段時間剛看到的一個人物嗎?馬上翻找前段時間買的《小說選刊》2011年第十一期,在此期雜誌上的也是季大作家寫的一篇《鋼軌》裏麵找到了“孫悟空”,也就是《鋼軌》裏麵描寫的人物楚啟文,對比了兩篇文章裏麵的兩個人物“葛兆北”和“楚啟文”,竟然是一模一樣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季作家筆下所有的大老板都有這樣的經曆,還是寫小說就是“複製”然後“粘貼”那麼簡單。

像這樣如此雷同的描寫,要是在不同的兩個作家來說,那就是抄襲,就算是同一個作家,也不應該發生那樣的事,這也算是對讀者的不負責任吧!

雲南省普洱市 張衛華

我找到了知心朋友

尊敬的杜主編:

同《小說選刊》結緣已近三年,三年來我不離不棄,綜觀2011年1—12期雜誌(注:11 期由於本人出差了沒有買到),每期都有許多精品小說,我尤其喜歡爭鳴欄目的小說和專家評論,還喜歡雜誌的封麵,每期都做得比較好,許多封麵都貼近生活,真實自然,可算是一幅幅好畫!6—8期、12期的封麵都特別好,特別感人。

今年第一期封麵選得好,分明就是一幅迎春圖。第一期的爭鳴《我在海邊等一本書》,我覺得不好,不如以前各期選的作品,可能是我沒有看懂或不喜歡這類題材的小說吧?第二期爭鳴《驢隊來到奉先畤》就比較好,完全可以改成劇本,拍成電視劇,我敢保證收視率高。

今年第二期短篇小說《麥前》,我曾查看了日曆,證實了作者把幾個節氣弄錯了,二月二過了怎麼就到清明了?然後,驚蟄、穀雨;正確的順序應該是正月十五、二月二、驚蟄、清明、穀雨。不知作者王先生發現了沒有?小說內容很好,我喜歡,就是節氣排列不正確,影響了該篇小說的美感。

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西峰鄉人民政府 範大軍

118號在街道哪邊?

杜主編:

讀了貴刊去年12期上的小說《香格裏拉118號》,我有點意見想談談。

該篇結尾時,兩個均受感情折磨而又互不認識的男女,僅靠偶然的一串電話號碼,成了互相傾訴的“知音”,發展到相互約見去“西城故事”見麵,後改成到香格裏拉118號會見。女方趕到時,發現這條街的末端隻有117號門牌,“右側是一條寬闊的馬路”,沒有118號。綜觀全文,大概作者是想讓這對迷惘的男女得到解脫,顯出了不俗的格調。但是,也可以讓人這樣理解:118號在對麵那邊街道上,他倆仍有地方約會。因為就我的常識而言,街道上的門牌號碼是按單號、雙號分別排列在街道兩邊的。有117號的那邊街上,隻有單號,當然沒有118號。而根據單號這邊末端是117號來推測,另一邊街上的末端號碼應是116號或118號。沒有去排列雙號那邊的街上看,怎能斷定這條街上沒有118號?假如那邊有118號,兩人相見既尷尬,又落入了俗套,作者到底要表達什麼呢?118號在哪邊雖是一個細節,但是關係到作品立意之宏旨,能不推敲乎?

細節的真實,是小說的生命。維護細節的真實,既要作者深入生活,用心體察,也要編者認真把關。希望我心中的小說高地上,不要再出現細節失真的問題。

安徽省全椒縣南嶽新村 王 浩

杜衛東主編的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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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靳春先生訂閱《小說選刊》。

戎瑞讓我代為轉告: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一個發行主管的份內之事,不值得表揚。他希望靳春先生得便來京時能有機會奉上一盞清茶,以表達他對靳春先生的感激之情。《小說選刊》今年的發行量已創複刊以來的新高,甚至比《小說選刊》因故停刊時的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的發行量還高,這有賴於雜誌社每一位員工的努力,更有賴於廣大讀者和作家朋友對本刊的支持。

現對靳春先生提出的幾點意見回複如下:

第一,關於“三年自然災害”。準確的說法應該是“三年困難時期”,“三年自然災害”是民間一種約定俗成的說法。我的看法是,如果是小說中的人物語言,說成“三年自然災害”應該是允許的。因為,不可能讓生活中的每個人說話都非常規範。如果是作家的敘述語言就另當別論了,文中“三年自然災害”的說法是邵麗的敘述語言,應寫成“三年困難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