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水滸傳》後考(1)(3 / 3)

第五,百廿回本的發凡又說:“忠義者,事君處友之善物也。不忠不義,其人雖生,已朽;其言雖美,弗傳。此一百八人者,忠義之聚於山林者也;此百廿回者,忠義之見於筆墨者也。失之於正史,求之於稗官;失之於衣冠,求之於草野。蓋欲以動君子而使小人亦不得借以行其私。故李氏複加‘忠義’二字,有以也夫!”這樣看來,“忠義”二字是李贄加上去的了。但我們細看《忠義水滸傳》的刻本與譯本,再細看百廿回本的發凡,可以推知《忠義水滸傳》是用郭武定本做底本的;雖另加“忠義”二字,雖加評點(評語甚短,又甚少),但這個本與郭本可算是一個本子。

第六,新百回本的內容我們現在既已知道了,我們從此就可以斷定《征四寇》與其他各本的田虎、王慶兩大段是原百回本留剩下來的。原百回本雖已不可見,但我們看這兩大段便知《水滸傳》的原本的見解與技術實在不高明。我且舉例為證。百十五回本第九十五回寫高俅要報答柳世雄的舊恩,喚提調官張斌曰:

此人是吾恩人,欲與一好差職,代我處置。

張斌稟曰:

隻有一個,是十萬禁軍教頭王慶,少四個月便出職。原日因六國差開使臣張來勒我朝廷槍手出試,鬥敵勝負。做了六國賞罰文字,若勝便不來侵我國;若輸與六國,那時每年納六國歲幣。這六國是九子國、都與國、龍馳國、萡泊國、野馬國、新建國。卻得王慶取了軍令狀,就金殿下與“六國強”比槍,被王慶刺死。止有四個月滿,便升總管。太尉要報恩人,隻要王慶肯讓,便好。

這種鄙陋的見解,與今本《水滸》寫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一段相比,真有天地的懸隔了。我在《考證》裏(頁四八,又五五)說王進即是原本的王慶,我現在細看各本記王慶得罪高俅的一段,覺得我那個假設是不錯的。即如今本《水滸》第一回寫高俅被開封府尹逐出東京之後,來淮西臨淮州投奔柳世權,後來大赦之後,柳世權寫信把高俅薦給東京開生藥鋪的董將士。這個臨淮州的柳世權即是原本的靈璧縣的柳世雄。臨淮舊治即在明朝的靈璧縣;大概原本作靈璧縣,“施耐庵”嫌他不古,故改為臨淮州。“施耐庵”把王慶提前八十回,改為王進;又把靈璧縣的柳世雄也提前八十回,改為臨淮州的柳世權。王慶的事本無曆史的根據,六國比武的話更鄙陋無據,故被全刪了。田虎的事實也無曆史的根據,故也被全刪了。方臘是有曆史的根據的,故方臘一大段仍保留不刪。明朝的邊患與宋朝略同,都在東北境上,故新百回本加入征遼一大段,以補那刪去的王、田兩寇。況且征遼班師時,魯智深與宋江等同上五台山參拜智真長老,並不曾提及山西有亂事。原本說田虎之亂起於山西沁州,占據河北郡縣,都在今山西境內,離五台山很近。故田虎一大段的地理與事實都和征遼一大段不能並立。這大概也是田虎所以刪去的一個原因。

第七,但百廿回本的發凡裏還有一段話最可注意。他說:

古本有羅氏“致語”,相傳燈花婆婆等事,既不可複見,乃後人有因四大寇之拘而酌損之者,有嫌一百廿回之繁而淘汰之者,皆失。

這幾句話很重要,因為我們從此可以知道李贄評本以前已有一種百二十回本,是我們現在知道的百二十回本的祖宗。這種百二十回本大概是前九十回采用郭本,加入原本的王、田二寇,後十回仍用郭本,遂成百二十回了。大概前七十一回已經在改作時放大了,拉長了,故後來無論如何不能恢複百回之舊,郭本所以不能不刪二寇,這也是一個原因;其餘各本凡不刪二寇的,無論如何刪節,總不能不在百十回以外,也是為了這個緣故。

總結起來,我們可以說:

(1)前七十一回,自從郭武定本(新百回本)出來之後,便不曾經過大改動了。文字上的小修正是有的。例如郭本第一回之前有一篇很短的“引首”,專寫宋朝開基以至嘉祐三年,底下才是第一回“張天師祈禳瘟疫,洪太尉誤走妖魔”;今七十回本把“引首”並入第一回,合稱“楔子”。照文字看來,這種歸並與修改恐怕是郭本以後的事,也許是金聖歎做的,因為除了金聖歎本之外,沒有別本是這樣分合的。這是較大的修正。此外,郭本第七十一回發現石碣天文之後便是“梁山泊英雄排坐次”,坐次排定後即是大聚義的宣誓,宣誓後接寫重陽大宴,宋江表示希望朝廷招安之意,武鬆、李逵都不滿意,宋江憤怒殺李逵,經諸將力勸始赦了他。此下便是山下捉得萊州解燈上京的人,宋江因此想上東京遊玩。各本都有萊州解燈人一段(《征四寇》誤刪此段),但都沒有盧俊義的夢。隻有七十回本是有這個夢的。這是最重要的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