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跋《紅樓夢考證》(2)(3 / 3)

(三)胡先生謂拙著中劉老老所得之八兩及二十兩有了下落,而第四十二回王夫人所送之一百兩,沒有下落;謂之“這種完全任意的去取,實在沒有道理”。案《石頭記》凡百二十回,而餘之《索隱》,不過數十則;有下落者記之,未有者姑闕之,此正餘之審慎也。若必欲事事證明而後可,則《石頭記》自言著作者有石頭、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諸人,而胡先生所考證者惟有曹雪芹;《石頭記》中有許多大事,而胡先生所考證者惟南巡一事;將亦有“任意去取沒有道理”之誚與?

(四)胡先生以曹雪芹生平,大端既已考定;遂斷定《石頭記》是“曹雪芹的自敘傳”,“是一部將真事隱去的自敘的書”,“曹雪芹即是《紅樓夢》開端時那個深自懺悔的我,即是書裏甄賈(真假)兩個寶玉的底本”。案書中既雲真事隱去,並非僅隱去真姓名,則不得以書中所敘之事為真。又使寶玉為作者自身之影子,則何必有甄、賈兩個寶玉?(鄙意甄、賈二字,實因古人有正統偽朝之習見而起。賈雨村舉正邪兩賦而來之人物,有陳後主、唐明皇、宋徽宗等,故吾疑甄寶玉影宏光,賈寶玉影允礽也。)若以趙嬤嬤有甄家接駕四次之說,而曹寅適亦四次接駕,為甄家即曹家之確證,則趙嬤嬤又說賈府隻預備接駕一次,明在甄家四次以外,安得謂賈府亦指曹家乎?胡先生以賈政為員外郎,適與員外郎曹相應,謂賈政即影曹。然《石頭記》第三十七回,有賈政任學差之說;第七十一回有“賈政回京複命,因是學差,故不敢先到家中”雲雲,曹固未聞曾放學差也。且使賈府果為曹家影子,而此書又為雪芹自寫其家庭之狀況,則措詞當有分寸。今觀第十七回,焦大之謾罵,第六十六回柳湘蓮道:“你們東府裏,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幹淨罷了”,似太不留餘地。且許三禮奏參徐乾學,有曰:“伊弟拜相之後,與親家高士奇,更加招搖。以致有去了餘秦檜(餘國柱),來了徐嚴嵩,乾學似龐涓,是他大長兄之謠;又有五方寶物歸東海,萬國金珠貢澹人”之對雲雲。今觀《石頭記》第五十五回,有“剛剛倒了一個巡海夜叉,又添了三個鎮山太歲”之說。第四回,有“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三百裏,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之護官符。顯然為當時一謠一對之影子,與曹家何涉?故鄙意《石頭記》原本,必為康熙朝政治小說,為親見高、徐、餘、薑諸人者所草。後經曹雪芹增刪,或亦許插入曹家故事。要未可以全書屬之曹家也。

民國十一年一月三十日

(收入蔡元培著:《石頭記索隱》,1922年商務印書館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