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附錄(18)(3 / 3)

五、於餘身故時即以所故地之地方區域以內為餘葬地,所占墳地不得過半畝,所殮之棺,其值不得逾銀一百元,今並指令餘之親屬,不得為餘開吊,發訃聞,誦經,或徇其他糜費無益之習尚;遇所故地有火葬設備時,餘切托遺囑執行人務必囑餘親屬將餘遺體火化。

現行法已廢宗祧繼承,餘切囑餘之親屬,不得於餘身後,為餘立嗣。

以上遺囑,為餘赴北平時,約集舊友眼同見證,同時簽署,並囑餘友林斐成,本餘意旨,為之撰文,合並記明。

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立於北平

立遺囑人 見證人 撰遺囑人

校勘後記

五年前,中央研究院的同人籌備故總幹事丁文江先生逝世二十周年的紀念刊,這本《丁文江的傳記》是我在國外為紀念刊趕寫成的。我原來隻想寫兩三萬字,不料寫成了十萬字的一篇長傳。材料不完全,特別是在君的日記信劄我完全沒有得見,是很大的缺陷。我不是學地質學的人,所以我不配評量也不配表彰在君的專門學術,這是更大的缺陷。

1955年秋天我開始寫這本傳記,1956年3月12日寫完,已在在君逝世二十周年紀念(1956,1月5日)之後了。此傳寫成整整四年了。我至今還不能彌補這兩個大缺陷。

近年頗有人注意傳記的文學,所以這本《丁文江的傳記》的抽印本也快賣光了。我借這個重印的機會,仔細校勘一遍。新校出的錯誤,都在重印本上改正了。

我現在要舉出一件錯誤的考訂,因為情節比較複雜,不容易說明白,隻好記在這裏。問題是這樣的:

房兆楹先生和杜聯喆女士編的《增校清朝進士題名碑錄》的附錄一,其中有宣統三年(1911)五月的“遊學畢業”的五十七人的題名。五十七人之中,有丁文江、章鴻釗、李四光,都是後來有盛名的地質學者。這五十七人列在“遊學畢業進士”的諸錄裏,應該都是在北京經過“遊學畢業”的考試,及格授與進士的了。但我看此五十七人的題名錄前麵的“五月”兩個字,我起了疑心,因為丁文江先生自己記載他1911年5月10日到了勞開,5月12日到了昆明,5月29日從昆明出發。他遊曆了雲南、貴州兩省,6月29日到貴州的鎮遠,7月6日從鎮遠坐船,7月13日到湖南的常德。我先考定他記的是陽曆。(《傳記》二十頁)我指出他的陰曆行程如下:

宣統三年五月初二 從昆明出發。

同年六月十八 到常德。

所以我斷定他決不能在宣統三年“五月”在北京應遊學考試取得進士。所以我疑心,房兆楹先生附錄的“宣統三年五月”的五十七人可能是“學部彙報的國外留學生畢業名單,而被誤列為遊學畢業進士名錄的。”(二十一頁)

李濟之先生請丁月波先生(文淵)看我的稿本,月波給我加了一條小注,說:

文淵按:家兄回家後小住,就趕去北京應遊學畢業考試,大約在陰曆八月的時候。(二十一頁)

這已夠證明此錄係在此年五月,必有錯誤了。但月波的小注又說:

地質學者李四光決不在內。房先生於此必有錯誤。李四光先生在武昌起義以後,曾任教育廳長,以後自請以官費留學英國,習地質。我在1919年秋天到了英倫,曾和丁巽甫去訪過他。

這就提出了另一個問題:榜上有名的李四光是否錯誤?是不是後來有名的地質學者李四光?

丁月波先生的小注是這本傳記印成後我才看見的。今年3月,我借出史語所藏的《清實錄》裏的《宣統政紀》來檢查,在卷六十查得:

宣統三年八月丙申(初二日),命鑲藍旗蒙古都統張德彝,外務部左侍郎胡維德,民政部右侍郎林紹年,都察院副都禦史朱益藩,充考試遊學畢業生主試官。

又在卷六十二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