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李國文(1)(2 / 3)

但年輕時卻不知道世界上無處不是高尚與卑汙同在,光明與黑暗並存,記不起是哪位哲人說過的話了,“文學是我的理想國”,在那樣一個純粹小市民的氛圍裏,我並不清高,但多少希望有一些清高,於是,書籍是唯一的可以逃避現實的去處。這也是我在上海淮海路的一間中學,讀到了高中二年級,因為參加進步學生運動,無法讀到畢業,便選擇報考到南京去讀戲劇編劇專業的動機,這是1949年的事情了。人,雖然對自己的前途無法把握,但對於自己最終走上了哪條路,還是有軌跡可尋的。

這就要感謝在我求知欲望最旺盛的年代,有許許多多可看的書;也感謝那個年代裏,竟然沒有許許多多“敬惜字紙”的勸善者,諄諄教導你應看什麼書,和不應看什麼書;即或有這樣好為人師者,還有既可以聽信和依從,做一個乖孩子,也可以當作放屁,不予置理,願怎樣就怎樣的選擇權利。

那時,在這座國立的戲劇專科學校裏,已是風雨飄搖,人心思變,根本念不下莎士比亞和易卜生了。這或許是我至今想寫戲而寫不了的原因,也大概是我小說中殘留某些戲劇化弊端的根由。人容易定型,文也容易定型。文學性格和人的秉性一樣,說改也難。另外,一個作家應該明白你的讀者的口味。你為你的讀者寫,隻要他們看你的書,買你的書,就行了唄!又何必一波一波地追風逐浪做弄潮兒呢?當然,這有點護短,但文無定法,何必一定要合乎什麼規範和潮流呢?我覺得這樣寫得舒服,寫得痛快,別人說長道短,幹嗎要往心裏去呢?

所以我從來不相信一個人說我作品好就好,一個人說我作品壞就壞的。即使所有的“評論家”都對我搖頭,我也抱無所謂的態度。寫文章本來不易,還要抬頭看這看那的臉色,實在太累。再說二十多歲時,為寫小說鬧到離死隻有一步之遙,命都差點送了;現在,年過花甲,還有必要在乎別人說這說那?

隨後,南京解放,我就到了北京的華大三部,到了很快成立的中央戲劇學院研究部。接著我調到天津鐵路局文工團工作。是創作人員,很慚愧,其實我什麼也沒寫過。

雖然,我很想寫,但在文學這條狹窄的路上,找到自己的位置也並不容易。1954年我從朝鮮回國,到1957年在中國鐵路總工會宣傳部工作的這段時間,正好趕上那也許是中國文學上的一個初醒期。

北京的春天,總是匆匆來,又匆匆去的。在這個文學春天的尾巴,腥風惡雨的1957年間,我終於在《人民文學》上發表了我的處女作《改選》。先是寄去了兩三個短篇,那是我第一次投稿。很快,收到回信,我就到那時在北京市東城區的小羊賓胡同裏,一座有影壁的四合院裏的編輯部去談談。談的結果,就是《改選》,他們說這篇最好,先發它,於是,我一生的全部災難,就從這篇小說開始了。

幸也文,走上文學之路;不幸也文,飽嚐二十多年的苦難。

一篇短篇小說,一篇被認作大毒草的短篇小說。過了幾十年後,它被當作“重放的鮮花”。所以,我由此不大信賴對於我作品的任何判斷。如魚飲水,冷暖自知,好和壞,除去自我感覺良好者外,作家自己心裏是最有數的。

說真的,事後回想1957年,命運要跟一個人開起玩笑來,那往往是相當殘酷的。一切都那麼順暢,幾乎毫無周折就寫出來,就發表了,而且,立刻引人注目。當然,也因此一下子為這篇小說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想不到從此跌進了人生低穀,竟會度過長達二十幾年之久的艱難歲月。

所以,“文”這個字,並不總是美好的。這二十多年,一言以蔽之,便是幸而不死。

對了解的人說這些,已無必要,對不了解的人說這些,也未必能生發出切膚之痛。個中滋味,非當事人也難體會。但不少同輩作家嘔心瀝血的努力,我是敬佩的。曆史和文學的區別,大概就是在於前者把痛苦擠幹淨了,而後者則不然,這也許是文學生命力的所在。因此,個別賣乖者的嘴臉,實在夠齷齪的,而大談苦經,給自己撈什麼資本,也不敢恭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