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李國文(4)(2 / 3)

李國文屬於社會型作家。然而哪個作家不是社會的產物,又有誰跟社會沒聯係呢?之所以單列出社會型,是跟近年來湧現的自我標榜的私人型相對而言。其實這種分類並不恰切。真正的藝術品無不都是私人的獨特的,沒有個性便沒有創作。可是強調本性完全排斥並脫離社會,則既不真實也無價值了。一些私人型作家的作品,一味張揚自我,不惜販賣隱私,實際上誰也沒能揪著自己的頭發離得開地球,即便隱私暴露得須眉畢現,若絲毫也沒有社會的道德的含量,不過就是那麼一撮毛罷了。而社會之承認作家,曆史之接納作家,主要是因他們能做社會的代言人,他們常是曆史的預言家,如李國文。李國文以其文之入世而脫穎出世,以其文之憤世、警世、濟世而卓立於世。他是我國文壇最富有社會責任心與曆史使命感的作家之一,他之藝術的憂國憂民思想腳步,常能走在時代前麵,善於並敢於為天下先,且矢誌不渝,始終“有勇氣麵對一切”。這種精神,煥發於他的閃光文字,並將不斷發揚光大。

李國文屬於道德型作家。這不等於說相對就有個缺德型作家。不過確實存在著那麼一些全然不為國不為民隻為一己之名與利而寫作的人,確實出現過那麼一些按照傳統道德觀來看起著壞人子弟作用的惡俗文字,更有甚者,卑鄙到以文整人,下作為精神娼妓。而我國自屈原至魯迅傳統之文人品格,該是“文以載道”,“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療救國人之靈魂”。李國文是心係傳統之中,又不拘於傳統之人,他的為文之道:“我主張文以載道,但也不必篇篇載道,字字載道,作者痛苦,讀者更痛苦的事情,何必多做。但又不可不做,篇篇風花雪月,不敢直麵人生,也未免太怯懦了些。我主張作家還是應該盡量真誠,把愛獻給大多數人”(《中國當代作家選集李國文卷自序》)。“有一條,不寫那些讓人惡心的作品,人概可以做到”(李國文《如此這般》)。他無疑做到了,他麵向的是大多數人,他獻出的是真誠的愛。因此他得到了大多數讀者的真誠愛戴,他被諸多比他年輕、跟他同年以至比他年長些的作家,公認為可親可敬的“老大哥”。

這就該說到人如其文了。既已德高望重,自然人如其文,但因有些作家人不如其文,我仍想借題發揮一點感慨。對於這種人與文相分裂的狀態,曆經多年切身體驗,感受愈加分明。年輕時,讀名著,賞心悅目,如坐春風,以為那能寫出如許優美文字的人,其心靈必然也是美的。後讀那些古典與現代名家傳略,也印證著所感屬實。但工作後,成為職業讀者,仍以這樣心願看待當世作者,跟這樣那樣作家諸公常打交道,逐漸發現有些事情出乎意料。

個別頭上頂著人類靈魂工程師桂冠者,其內心與行止之虛假、惡俗、醜陋,令人咋舌。他們筆下的真、善、美,是做給人看的。一般讀者看見的是麒麟皮,我作為編輯常獲悉內情,便能看見那麒麟皮下的馬腳。李國文以作家之目光觀察他的同行,看得比我就更清楚。他《如此這般》揭示:“在我廝混其間的作家隊伍裏麵,那些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等等衣冠楚楚之輩,日久天長,也看出來有那麼一些人,並不比小市民好到哪裏去,甚至更下作、更無聊、更淺薄,更他媽的不是東西。”

作為編輯,我對“更他媽的不是東西”的作家,感觸最深切的就是“成名臉就變”者。當其初投稿,你選出了他,他稱你為恩師,恭謹之態可掬。一旦作品發表,其人一舉成名,名聲越大架子越大,臉麵隨之大大變化:脖子梗起來,眼珠翻上去,連鼻孔噴的氣,嘴巴哼的聲兒,都跟以前全然不同。猶如清純的村姑一下子變作了驕橫的貴婦。這時在其眼裏,你便成為奴仆。

李國文對編輯,一向是尊重的。他在1985年所寫《編輯與我》裏說過:“編輯的勞動,是一種付出代價,但成果卻並不屬於自己的勞動,是一種為他人做嫁衣裳的勞動。正是由於編輯的勞動,才得以保證使作家的勞動,不致付之東流。”他把編輯比作能使作者到達成功彼岸的擺渡人,“他把你渡過了河以後,人們隻知道你的作品和你的名字。但是沒有擺渡人的努力,也許你永遠站在河邊踟躕,而到達不了成功的彼岸。如果作者在過河以後,把擺渡人扔在腦勺後的話,就不免欠妥了。”他的這篇文章,以《改選》之出世為例,借以再次表達對我的感激。那時他早已是大名家,仍“念念不忘”我對他的“發現”,稱我是使他“走上文學道路的第一個擺渡人”,須知當年正是因我選出《改選》,使他“才一登岸,便跌進深淵裏去了”。我對他的命運,曾經起過負麵作用,但他隻從正麵理解,“決無半點嗟怨,從來也不曾埋怨過”。他記著的是:“假如那一天,道怡在處理我的稿件時,塞進字紙簍,或者夾張鉛印退稿信寄還給我,那樣,也許會一筆勾銷我的文學之夢。”“在我重新提筆擠進新時期文學大軍的隊伍以前,和我文學上的擺渡人,隻有那次編輯部會見的兩麵之緣。道怡給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讓我能貼切感受到的。他希望我成功的熾熱的心。希望別人成功,幫助別人成功,這是一個真正的編輯無與倫比的美德,道怡是這樣的人。”我相信李國文這些話是真誠的,但我想他早有自信:稟賦作家基因,總會有所創造。我當然也自知(沒有這點自知,也算不上是一個真正的編輯了):這一過河者遇到那一擺渡人,無非是一種緣分。他說我的話,實際上是對編輯的一種情分,他甚至還為編輯抱不平:“一部文學史,上麵刻滿了作家的名字、文藝批評家的名字、領導文藝運動的人的名字,獨獨沒有編輯——為我們擺渡過河的人的名字,這當然是不公平的。但具體到一個作家來講,這種不會忘卻、不該忘卻的感情,又是很濃的。”這就足夠足夠了,編輯從來都無名,遑談能上文學史,隻要作家對編輯懷有這樣濃的感情,則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