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來到了迦太基,在我的四周,罪惡的情欲在翻騰著、震響著。我還沒有愛上誰,但卻渴望愛,並且由於內心的渴望,我更恨自己渴望得還不夠。我追求戀愛的對象,隻想戀愛;我恨平凡的生活,恨沒有陷阱的道路;我靈魂因為缺乏滋養的食品,缺乏你,我的天主而感到饑渴,但我並不感覺這種饑渴,並不企求不朽的糧食,當然並非我已飽食這種食品;相反,我越缺乏這食品,對此越覺得乏味。這正是我的靈魂患著重病,滿身創傷,向外流淌,可憐地渴求物質上的刺激,但物質如果沒有靈魂,也不會受到人們的喜愛。
愛與被愛,如果進一步能享受所愛者的肉體,那為我便越發甜蜜了。我把肉欲的垢穢沾汙了友誼的清泉,把肉情的陰霾掩蓋了友誼的光輝;我雖如此醜陋、放蕩,但由於滿腹蘊藏著浮華的意念,還竭力裝出點溫文爾雅的態度。我撲向愛,甘願成為愛的俘虜。我的天主,我的慈愛,你的慈祥在我所認為甜蜜的滋味中撒上了多少膽汁。我雖得到了愛,卻也神秘地帶上了享樂的桎梏,高興地戴上了苦難的枷鎖,為了承受猜忌、懷疑、憂懼、憤恨、爭吵等燒紅的鐵鞭的鞭打。
二
我被充滿著我的悲慘生活的寫照和燃熾我欲火的爐灶一般的戲劇所攫取了。人們願意看自己不願遭遇的悲慘故事而傷心,這究竟為了什麼?一人願意通過看戲來引起悲痛,而這悲痛就作為他的樂趣。這豈非一種可憐的變態?一個人越不能擺脫這些情感,越容易被它感動。一人自身受苦,人們說他不幸;如果同情別人的痛苦,便說這人有惻隱之心。但對於虛構的戲劇,惻隱之心究竟是什麼?戲劇並不需要觀眾助人為樂,隻不過是為了引起觀眾的傷心罷了,觀眾越感到傷心,編劇者就越能受到讚賞。如果看了曆史上的或是捕風捉影的悲劇而毫不動情,那就掃興地退場,批評指責,假如能感到回味無窮,便看得津津有味,自然十分高興。於此可見,人們喜愛的是眼淚和悲傷。但誰都希望快樂,誰也不願受苦,卻願意同情別人的痛苦;同情必然帶來悲苦的情感。那麼是否僅僅由於這一原因而甘願傷心?
這種同情心來源於友誼的清泉。但它將往何處,流向哪裏呢?為何流入沸騰油膩的瀑布中,傾瀉到浩蕩爍熱的情欲深淵中去,並且自覺自願地離棄了天上的澄明而與此同流合汙?那麼是否應該摒棄同情心呢?不,有時應該喜愛悲痛。但是,我的靈魂啊!你該杜絕淫穢,在我的天主,我們祖先的天主,永受讚美歌頌的天主保護之下,你必須杜絕淫穢的罪。
我現在並非消除了同情心,但當時我看到劇中一對戀人無恥地作樂,雖則不過是排演虛構的故事,但我卻和他們同樣感到愉快;看到他們戀愛失敗,我也同樣感到悲傷難過,這種或悲或喜的情感對我來說都是一種樂趣。可目前我同情那些醉生夢死於情場欲海中的人們極度同情那些由於失去罪惡的快樂或不幸的幸福而若有所失的人們。這才是比較真實的同情,而這種同情心不是以悲痛為樂趣。對於不幸的人表示同情,是一種愛的責任,但如果一人抱有真正的同情,那必然是寧願沒有憐憫別人不幸的機會。假如有不懷好意的慈悲心腸,——當然這是不可能有的——便能有這樣一個人:具有真正的同情心,而希望別人遭遇不幸,借以顯示對這人的同情。有些悲傷果然是可以讚許的,但不應說是可以喜愛的。我的主,你熱愛靈魂,但不像我們,你是以極為純潔、完美的真正仁慈對世人的靈魂表達著你的同情,你不受任何悲痛的困擾。除了你還有誰能夠做到這一點?
但那時這可憐的我竟沉溺於悲哀的情感之中,追求引致悲傷的機會;看到出於虛構的劇中人的不幸遭遇,扮演的角色越是使我痛哭流涕,就越能使我心滿意足,也就越能吸引我。仿佛我是這一頭不幸的牲口,不願忍受你的看護,便脫離了你的牧群,沾上了可恥的、齷齪不堪的毛病,這又何足為奇呢?我從這個時候起開始喜歡痛苦的感覺,但又並不喜歡深入我內心的痛苦——因為我並不真正願意深受所看的種種——而隻是喜歡道聽途說的、憑空捏造的、猶如抓著我皮膚的痛苦,可是正像指甲抓碎皮膚時那樣,這種愛好在我身上也引起了發炎、腫脹、化膿和可憎的腐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