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主,我的榮耀,就在這一方麵我也要歌頌你,歌頌那些為我而作出犧牲的祭獻者,因為藝術家得心應手製成的精品,無非來自那個超越我們靈魂之上為我們的靈魂所日夜想望的至純至美。創造或追求外界的美,是從這至純至美取得審美的法則,但沒有采納利用美的法則。這法則就存在於至美之中,但他們卻視而不見,否則他們不會舍近求遠,不會在勞神費力的樂趣上消耗力量,必然會為你保留自己的力量。
我雖然深知其意,卻還是陷入了美麗的陷阱,是你挽救了我,我慈愛的天主。你的仁慈常常在我眼前。我可憐地自投羅網,你慈愛地挽救我,有時我搖搖欲墜,你在我不知不覺中拯救我;有時我深陷泥潭,你就會讓我忍痛割愛。
三十五
除了上述之外,還有另外一種具有更複雜危險形式的誘惑。肉體之欲在於一切感官的享受,誰屈從於肉欲,誰就遠離你而自趨滅亡,但我們的心靈中尚有另一種掛著知識學問的美名而實為虛妄的好奇心,這種欲望雖然通過肉體的感覺,但以肉體為工具,目的不在於肉體的快感。這種欲望本質上是追求知識,而求知的工具在器官中主要是眼睛,因此《聖經》上稱之為“目欲”。
“看”,本是眼睛的專職,但對於其他器官也會用“看”字,比如我們要認識什麼,也同樣用“看”字。我們不能說:“聽聽這東西怎樣發光”,“嗅嗅這東西多麼光亮”,“嚐嚐這東西多麼漂亮”,“摸摸這東西多麼耀眼”。但對這一切都能通用“看”字。我們不僅能說:“看看什麼在發光”,這僅有眼睛能看到;但也能說:“去看看什麼在作響”,“看看什麼在發出香味”,“看看這有什麼溢味”,“看看這東西硬不硬”。
因此,從器官得來的一般感覺都名為“目欲”,看的專職屬於眼睛,其他器官要探索或需認識一樣東西時,因性質類似,也沿用“看”這個字。
我們對此能更明顯地確定快感與好奇通過感覺有些什麼作用:快感追求美麗、和諧、芬芳、可口、柔和,而好奇則在追求相反的感覺作為嚐試,不是為了自尋煩惱,而是為了試驗,為了認識。
觀看血淋淋的死屍有什麼快感呢?可是那裏躺著一具屍體,人們就會爭前恐後地圍觀,看得不寒而栗,覺得十分淒慘。人們害怕夢見死屍,就像醒時有人強迫他們去看,或聽到好像有什麼好看的情狀才被吸引著去看。
對於其他感覺也是如此,不再一一論述。由於好奇的毛病,舞台上便演出種種離奇怪誕的戲劇。好奇心驅使我們追究外界的秘密,但知道了這些秘密對我們一無用處,而人們不過為好奇而想知道,別無其他的目的。因為好奇心的驅使,人們才為了同樣的虛妄知識而從事巫術。好奇甚至使人們在宗教中試探神明,不為人的幸福,僅僅為了長見識而尋求神明的指示。
在這個布滿著陷阱危險的大森林中,我已經斬斷了許多禍根,把它們從我心中鏟除出去,這是你天主、我的救星,賜予我這樣做的。但在我日常生活中,充滿著形形色色的事物,什麼時候我才敢說沒有一樣東西能吸引我的注意,攫取我虛妄的好奇心?
的確,戲劇已經勾引過我,我也不再醉心於星辰的運行了,我從未向鬼魅有所卜祝,我痛恨荒誕的迷信。主,我的天主,我本該恭謹、謙卑、純樸地侍奉你,但人類的死敵用多少陰謀詭計挑動我的幻想,唆使我向你尋求靈跡!通過我們的君王耶穌,通過我們的天國,純潔淳樸的耶路撒冷,我懇求你,使我現在直到永遠都這樣深惡痛絕,且能再接再厲。但我為別人的生死禍福向你祈禱時,我仰求你的意誌就與此迥然不同了;你現在賞賜我,將來也樂於賞賜我完全遵照著你的意誌與措施行事。
每天還有許多微不足道的瑣事來考驗我們的好奇心。誰能計算我們失足的次數呢!多少次我們最初是礙於情麵不要使人難堪,勉強聽著無聊的閑談,逐漸卻聽得津津有味了。我不再去競技場看狗追兔子,但偶然經過田野,發現走狗獵兔,可能會打斷我的沉思,雖然不至於使我的坐騎改換方向,但心神已追隨不舍。如果不是立即發覺我的弱點,重新收斂思想上升到你的左右,或者是想到此事的無聊,不再停留,那麼我就會出神地呆在那裏。
我在家中閑坐時,壁虎抓蒼蠅,蛛網纏飛蟲不是往往會吸引我的注意嗎?是否因為這些都是微不足道小蟲,情況便不一樣?我能由此出發,讚頌你創造化育萬物的奇妙,可是我的注意往往並不從此開始。就如迅速站立起來是一回事,從不跌倒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