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我曾經聽見一位學者說時間不過是日月星辰的運行。對此我無法苟同。為什麼不更加確切地說是一切物體的運行呢?如果星辰停止運行,而陶人執鈞製作陶器,便沒有時間來計算旋轉之數嗎?難道就不能說每一轉速度相等,或者說這些轉快一點,那些轉慢一點,這些轉時間長一點,那些時間轉短一點嗎?或是我說這些話,就不是在時間中說的嗎?我們說話的語音、聲響不也都是有長有短嗎?

天主,懇求你讓人們能夠通過一個小小的例子而明白大小事物具有的共同概念。天空有星辰和“光體”作為標識,以區別日子、季節和年代。事實是如此。我並不是說木輪子一轉就是一天,但我也不能說輪子的旋轉不代表時間。

我希望知道的是;我們借以測量物體運動的時間具有什麼性質和能力,人們所說的一天,不僅指太陽在大地上空而形成的白天和黑夜的區別,同時也是指太陽自東向西的整個圓周運動,因此我們說:“過去了多少日子”,這裏的日子也包括黑夜,並不把黑夜排除在外。既然一天的完成在於太陽的運行,在於太陽自東至西的圓周運動,我要問:是否這運行即是時間,或運動的持續是時間?或二者兼有?

假定前者是時間,那麼即使太陽用一小時完成這一運動,也是一天。假定後者是時間,如果太陽從一次升起至另一次升起僅僅相隔一小時,那麼太陽必須環繞二十四次,才能成為一天。如果包括二者,那麼即使太陽以一小時環繞一圈,也不能說成是一天;即使太陽停止運行,經過了相當於太陽自早晨至另一早晨運行一圈所花的時間,也不能說成是一天,我們也認為它們是一比二。

現在我並不問所謂一天是什麼,而是問借以測量太陽環行的時間是什麼。例如我們說,如果太陽環繞一周的時間是十二小時,即隻是尋常運行時間的一半,我們把二者一比較,即使太陽東西運行的時間有時是一半,有時是一倍。

因此,誰也不要再對我說:時間是天體的運行,因為《聖經》有這樣的記載:有人祈禱太陽停止,好讓戰爭勝利結束,太陽果然停止不動,《舊約·約書亞記》10章12節,載以色列人和亞庫利人交戰,約書亞禱告天主,使太陽停止不動。但時間仍在逝去,戰爭在他所需要的時間中進行並結束。

因此,我看出時間是一種延續。但我真的看明白了嗎?是不是我自認為看明白了?真理、光明,隻有你能告訴我。

二十三

是不是你讚成時間是物體運動的主張?不,你並沒有發出這樣的命令。我聽說物體隻能在時間裏運動,這是你說的。至於說物體運動就是時間,我沒有聽見你說過。物體運動時,我用時間來測量物體從開始運動至停止共花費多少時間。如果運動持續不斷,我沒有看見運動的開始,也看不到它的停止,就不能測量,隻能估計我從看見到看不見所需要的時間。如果我看見的時間很久,也隻能說時間很長。因為要確定多少時間,必須作出比較,例如說:彼此一樣,彼此相差一倍,或類似的話。如果我們能在空間中確定一個物體的運動自哪裏開始到哪裏停止,或者物體在自轉,就能確定這一部分到那一部分的距離,那麼我們就可以說物質,或它的某一部分從這裏到達那裏經過了多少時間。

既然物體的運動是一件事,估計運動曆時多長時間是另一件事,那麼還有誰會看不出二者之中哪一樣應稱為時間?各種物體有時運動,有時靜止,我們不僅估計活動的時間,也估計靜止的時間,我們說:“靜止和運動的時間相等”,或“靜止的時間是運動時間的一倍或兩倍”,或作其他判斷,或作所謂近似的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