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補白(1)(2 / 3)

話又說回來,劉文彩公館的地窖裏的確灌滿了髒水,髒水裏的確有人的屍骨,那死者是誰?大邑縣領導並沒有亂加推測,還是依了王玉清等人的說法,認為那地窖是藏鴉片的地方而不是水牢。理由是,劉文彩不會在臥榻之側幹這種惡心的事。如果硬要鑽牛角尖兒的話,我們有理由認為,這種解釋仍然難以自圓其說。既然是藏鴉片的,何以要放在有水的地下室裏?莫非鴉片必須要髒水泡著?劉文彩直到病中還在販鴉片,卻又為什麼讓那個鴉片窯裝滿髒水,並且有人在裏麵爛成了骨頭而沒察覺呢?據親自進了裏麵的人證明,院牆破了一個洞,他們進去便發覺了髒水,繼而發現了死人骨。為劉文彩解脫的唯一解釋,就是有人在外頭先將人打死,而後將院牆挖個洞把死人塞進去。但這樣問題又來了。死人變成骨頭沒有半年的腐爛是不行的,劉文彩家戒備森嚴,何以半年之久就沒有人發現牆有個洞?站在那個陰森恐怖的地窯口,我產生了這些疑問。不敢亂說劉文彩殺人,但這裏的確是個掩藏罪惡的好地方。那個永遠無從知道身份的死者,冤屈永遠難伸了。此人的命運與冷月英坐水牢相比,是好是壞並不需要解釋。

二.劉文彩財產的真偽。

劉文彩到底有多少財產?展覽中哪些是真哪些是假?那座新公館到底是劉文輝的還是劉文彩的?那金庫裏的金子是老幺的還是老五的?認真說,這些所謂的“之謎”並不具備考證價值。因為,搶劫犯的可惡並不在乎於他搶得的財物多少,這是起碼的常識。但既然有人提出來並為劉文彩憤憤不平,就此說說也無不可。

二十八座公館,八千多畝土地,有人憤憤說沒有那麼多,比如成都就隻有三座公館而不是四座。是真是假?就且說都是假的吧。不說大的說小的。僅在解放後,印著“星廷監製”的景德鎮瓷碗,安仁鄉每人可以分得一個這個事實,劉文彩就豪無冤情可說。特別燒製,艱難運輸,而且數量龐大,就不是一般所謂的大地主能夠勝任的。在資料中看到一鱗半爪的紀錄中,除了以上所說之外,就有如下東西:劉文彩的綠寶石戒指價值一萬大洋;建昌花板貼金棺材八具,僅上油漆就搞了八年;淩君如的衣服要裝幾十口大箱;劉文彩每次吃飯都是幾桌,僅僅因為他愛熱鬧;劉文彩自己所說:“拚了兩千畝地不算,給四個兒子少留五百畝……”他自誇他家的各咱煙槍可以裝備一個連;劉文彩的一個兒子回憶說,他的母親楊仲華後來信佛,“每年冬天都要捐給善堂大米數千斤。”數千斤,還少麼?而且這還是劉文彩“寧可虧自己不虧學校”砍掉了楊仲華租穀一半後的情況。她還有一部車,因為成都的劉氏家族人都有小汽車……如果將那些具體的東西開列出一張表,將會占去巨大篇幅。至於什麼象牙球象牙塔是買的是偷的或搶的,什麼劉文彩的土地“隻有八千多畝”,“隻占第X位”,更是要飯的叫花子操心富人的消化,有點不知好歹了。

劉成勳家的象牙塔和象牙球失竊,為此當時政府大力搜捕,費好大勁才抓到了真凶。但解放後象牙塔和象牙球卻在劉文彩公館被發現,人們猜測,不是劉文彩唆使搶劫就是劉文彩收贓。劉文彩能搶同族劉樹成家的武器,能夠滅了牟遂芳再搶人家的錢,偷搶劉成勳的東西又有什麼奇怪?但劉家後人卻不同意,說象牙球是楊仲華親自買的,那又如何?五百大洋,足可買幾十個沒飯吃的孩子!洗清劉文彩這種所謂的冤枉又有什麼意義!如果受惠於革命的平民百姓和他們的子孫站在劉文彩的立場上打抱不平,認為他比起某些人來並不算最富、某些人比起他來更壞而認為他受了冤枉,倒是我們自己冤枉了自己,也是我們先輩的悲哀。

新公館裏一座金庫,為劉文彩不平的人說,那是劉文輝的,而不是劉文彩的,因為新公館是為劉文輝建的而劉文輝又堂而皇之地接收了。此說成立嗎?怕未必。劉文輝在成都的公館有座金庫,為了守衛那麼多錢,特別派有重兵把守。但怪得很,新公館裏的金庫也裝著大量金子,卻為什麼隻讓一個遭冷遇的女人住在那裏呢?劉氏後人說,新公館交給劉文輝後,劉文輝的夫人又派了些工人在某些地方進行了改造,以此證明那改的是金庫。但隻要進去看看那座金庫是用什麼材料造的,是怎樣造的,就明白那不是幾個工人所幹得了的。劉文彩花錢如流水,尤其買武器毫不吝嗇金錢,但他的錢到底藏在什麼地方?除了他自己,從來都沒有人知道過。造一座金庫,其實在他並非什麼大問題。金庫是他的增加不了他的罪惡,不是他的也減輕不了他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