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補白(1)(3 / 3)

三.劉家後人朋友如是說。

知道劉文彩過去的人大多已經作古,即使有些人還在世上,當我們去走訪時,總是與劉家有關係的人成了道選,或劉文彩身邊的人,或劉文彩的後人。在他們的印象裏,劉文彩肯定與老百姓眼裏的劉文彩不同。這也難怪,手足之情,骨肉之愛,並不因為劉文彩是個壞人就不存在了。相反,他在殘酷剝削和瘋狂掠奪的潛意識裏,也包含著對兄弟子侄的負責情結。如劉文輝,早在40年代初就接觸了共產黨,但劉文彩死了,他仍表現得尤其傷心,因為劉文彩對他,實在是一個好五哥。我們沒有理由責怪這種感情。再如跟著劉文彩跑的劉澤高,父親去世買不起棺木,劉文彩就伸出了援助之手,劉澤高至今不忘這件事,而且並不隱瞞。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那是他們的私人感情,外人無可指責。但如果用他們對劉文彩的感情來概括廣大佃戶和老百姓的感情,那就大錯特錯了。順者昌,逆者亡,順者與逆者的待遇不同,所產生的感情也是不同的。某些作品指的所謂“安仁的老人們”,大多是這種類型的老人。劉澤高長期演說,頗悟出一些辯證法,他說:“貼心的不一定貼身,貼切身的不一定貼心,我跟劉文彩是個貼身的,他有什麼想法也不會拿我當知心。”他想承認自己不是劉文彩的知心,跟劉文彩八竿子打不著的現代人卻比他們更愛劉文彩,這世界倒真的變得不認識了。

他們對劉文彩如何評價呢?

王玉清說,劉文彩待人很好。如何好法?她說,除了她的爹媽,再沒有第四個人對她好了。是的,她原本是佃農的女兒,因為嫁給了劉文彩,娘家得到了幾十畝地,還有一幢房子;更大的收獲就是有劉文彩在背後,娘家再不必怕誰了;作為她個人,劉文彩對她的寬容和體貼當不會有假。她用自己的青春換取的這一點在今天的人們看來似乎有些荒唐,但在吃了上頓無下頓的那年代,實屬不易,因而她對劉文彩心生感激也可以理解。但由此概括劉文彩“待人很好”,不是私情便是糊塗。在她對劉文彩的敘述和介紹中,分明夾雜著個人情緒和個人見解,辯解和遮掩成分顯而易見。

此外,劉文彩的兒子認為父親正派得有些古板,侄子侄女認為劉文彩是個好人。我完全相信,劉文彩對晚輩並不缺少慈愛和寬厚,對兄弟劉文輝更是充滿了仁愛和友好。他們感謝劉文彩是他們的家事,但同樣的道理,不能以他們的感情來取代老百姓的感情。劉文彩派兵收打門捐,何曾逼著自己兒女“兩天之內非交不可”?劉文彩奸汙婦女,怎會讓子女看見?幹穀子被判為濕穀子,飽滿的糧食被判為穀殼,這其中的自淚他們又何曾體驗?

劉氏後人通過口頭或書麵材料,向有關人員和部門指出某些展品不是劉家原物,房子的某些地方不是原樣,現在改的比過去好了,甚至還揭發說,某些展品是有關人在商店買的,以此說明是栽贓。且不說這種態度有什麼不妥,隻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些解釋,就大值得打問號。這些材料都隻證明哪些誇張了,卻無一言半語說明某些方麵不夠。其實,過分的部分與不夠的部分相比,隻要不帶偏見,都是明擺著的。顯然,這些後人提供這些材料,骨肉的感情壓倒了理智的思考。

更有那座據說是三百多位人士自發刻的、頌揚劉文彩修學校的紀念碑,裏麵的用辭實在不敢恭維。碑文劈頭就說劉文彩“能急人急,有燕趙豪俠風”。果真如此的話,劉文彩的八千多畝租田就收不成租了,因為交租時沒有哪個佃戶不急。但他的確收了。還有:“鄉居喜排紛難,倘有構釁,經年法庭不能判決者,得公片語立釋,地方訟事賴以消化殆盡……”這是說,劉文彩喜歡當裁判,連法庭經年不能夠判決的事情,隻要他一句話就可以解決,久而久之,地方上竟然沒什麼官司可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