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因素更是古詩文中修辭處處用得著的。據說,歐陽修寫了《相州晝錦堂記》,開頭是,“仕宦至將相,富貴歸故鄉”,文稿送出之後,他感到句子裏應加兩個“而”字,作“仕宦而至將相,富貴而歸故鄉”為好,於是派人飛騎追回修改。為什麼歐陽修認為開頭這兩句加上“而”字才好呢?乍看起來“而”字不過是一個虛詞,沒有什麼實在意義,隻有一些語法意義,加不加“而”字句義似無多大改變。但古人為文大家其實是很看重虛詞的,說“虛字其情性”,有些言外之意就是通過虛詞的使用傳達出來的。原來歐陽修這篇文章開頭一段,是要形容描摹當時人們對富貴榮華與困窘窮厄的心態觀念的,認為一旦富貴得誌,就該榮歸故裏,衣錦還鄉。這兩句不加“而”宇,句子顯得緊湊嚴密,給人的感覺好像是從正麵說來,同意這種“人情之所榮”似的。其實恰好相反,這篇文章正是要講這種“誇一時而榮一鄉”的微不足道。加上“而”字,文氣就緩和舒展得多了。“而”又是一個轉折連詞,轉折之中又包含了作者很多意思,需要我們去揣摸領會,似乎有一些諷意,把那些一朝發跡,位及將相而衣錦榮歸人得意忘形的神態傳達了出來。歐陽修給文章加“而”的過程,不就是他運用語言固有因素的修辭過程嗎?
第四,文言修辭具有文學的性質。文言修辭現象主要是古詩文裏邊的修辭現象,而古代詩文就是地地道道的文學作品,古詩文的語言就是文學作品語言,文言修辭現象也就是文學語言現象。
文學語言的本質是什麼?這是文論家和語言學家都纏夾不清的一個問題。文論家總是過多地從文學方麵理解文學語言,而忽視了文學語言作為一般語言的本質;語言學家卻又從語言方麵認識文學語言,如從語義學、語用學方麵,而不注意從文學語言作為文化的載體,作為社會審美意識的載體,這種特殊方麵的本質去認識文學語言。文言修辭的邊緣性、文學性就是建立在文學語言的文學與語言的不可分、不可偏廢之上。《詩經》六義:風、雅、頌、賦、比、興。古人說解“六義”的,都是把修辭與文學結合著說的。即就是今天,如果我們簡單地說“風雅頌”是詩體,“賦比興”是修辭,比如把“比”當作比喻,就不免膚淺簡單了。要真正理解“六藝”必須從古代文化通觀、社會情境、社會通觀的修辭眼光去認識,不能簡單地像分析句子、辭格那樣。因為文學語言不是單純的符號,而是一種積澱著人們社會意識與審美意識的有趣味的符號係統。唐司空圖《二十四詩品》所論“雄渾、“纖銥”、“含蓄”、“豪放”、“綺麗”、“洗煉”、“自然”、“典雅”等等,就不能簡單地說這是詩歌語言風格問題。這是一些內涵混沌不清而又極其豐富複雜的概念,有時確實與語言的使用有關,有一些修辭手法在裏麵,但更多的是文學創作、文學鑒賞,很難分清,也不必分清。
文學語言本質特征是形象,所以也是形象語言。形象語言是能引起人想象、聯想,使語言所描摹的事物、環境、人物在頭腦中產生了形象的一種語言。中國古代詩論講究“意境”,“意境”是由“意象”組合的,而“意象”就是用形象語言描述的。運用修辭手法,可以使不具意象的事物或抽象概念具有意象。“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李煜《相見歡》)“歲寒,然後知鬆柏之後凋也。”(《論語·子罕》)“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這些詩句文句裏講的是一些抽象事物,或者是一種道理。若用普通語言說明這些事物和道理,就成了議論語言不是文學語言,失去了形象。
二、修辭與閱讀
修辭的涵義有三:修辭現象、修辭活動和修辭學。就修辭活動和修辭學來說,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問題:修辭究竟是用來幹什麼的?對這個問題,目下流行的修辭著作都有回答。有的說是用來“修飾文辭”、“調整或適用語辭”的,有的說是為了“說話或作文章”的,有的說是“指導人們取得好的表達效果”的,也有的說是“提高語言表達效果”的,還有的說修辭“將告訴我們如何調整或修飾語言,才能把語言運用得更清楚,更明白,更生動,更有力”。所有這些回答大同小異,就是都著眼於“說話”“寫文章”,都是從“表達”這一方麵來認識說明修辭的目的或功用的。當然,這些說法不能說不對,但我覺得隻對了一半。其實修辭不僅僅是為了“說話”“寫文章”,它還有更為重要的一麵,就是“聽話”“閱讀文章”,我們不僅要從“表達”這一方麵認識修辭,更要從“理解”這一方麵認識修辭。如果說認為現代漢語修辭以“說話”“寫文章”為目的是隻對了一半的話,認為文言修辭也是為了“說話”“寫文章”,就全然不對了,因為我們今天是不拿文言這種書麵形式寫文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