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在《為什麼要讀書》這篇文章裏曾經說:“因為書是過去已經知道的知識學問和經驗的一種記錄,我們讀書便是要接受這人類的遺產。”文言也即是古人知識學問和經驗的載體,閱讀文言也即是繼承古代文化遺產。文言文中有著豐富的修辭現象,其中有的修辭現象古今一脈相承,修辭原理與現代漢語並無二致。但終究因為時代不同,有一些差異。或是文言常用而現代不用少用,有一些修辭現象卻是現代漢語裏沒有的。如果我們不學習、認識掌握這些修辭現象,就不能理解文言文,就會成為我們文言閱讀的障礙、難關。
從文言閱讀角度看來,文言修辭的功用,至少有以下方麵:
其一,文言修辭可以幫助我們讀通讀懂古書。文言文中由於修辭現象所造成的模糊、隱曲。以致使我們對文言的理解產生的疑惑、障礙,同樣可以借助文言修辭去訓釋疏解,弄通弄懂文義。《墨子·經·下》:“一與二,廣與循。”“廣與循”不可理解,其義難明。俞樾《諸子平議》曰:“循乃‘脩’字之誤。蓋‘廣’與‘脩’相對成文,隸書循與脩相似,古書二字互誤者不可枚舉。”經俞樾指出,“循”字是“脩”字之誤,則應為“廣與脩”為是,“廣與脩”的意思就是“寬與長”。那麼俞樾何以得知“循”字是“脩”字之誤呢?俞樾正是根據文言修辭“對文”。即結構相似相同的詞組、句子,相對應的詞語,在意義上也相對應,成為反義或同義關係。《詩經·邶風·擊鼓》:“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契闊”二字曆來不得其解,很難講通。如《毛傳》:“契闊,勤苦也。”朱熹注:“契闊,隔遠之意。”《韓詩》雲:“契闊,約束也。”直到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契,當讀為契合之契,闊,讀為疏闊之闊。‘契闊’與死生對文,猶雲離合聚散耳。”馬瑞辰也就是從“相對成文”的修辭手法、行文方式,根據“死生”對應的“契闊”,於是把“契闊”分拆開來解釋,才能講通。《詩經·衛風·氓》:“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其中“貳”字很不好講,鄭箋根據“貳”的一般意義解釋為“二意”。王引之《經義述聞》則認為“貳”是“忒”字的借字,本字應為“忒”。《爾雅》:“爽,差也,爽,忒也。”“爽”與“忒”同訓為“差”,“女也不爽,士貳其行”是說此女沒有過失差錯,士的行為有過失差錯。王引之說:“‘貳與二通’,既言‘士貳其行’,又言‘士也罔極,二三其德’,文義重遝,非其原本也。”王引之沒有把“貳”訓釋為“二”,而是當作“忒”的借字,也是從修辭著眼,把“貳”解為“二”就犯了“貳”“二”重複的毛病,應當避複才是。《詩經·豳風·七月》:“一之日瓣發,二之日栗烈。”其“一之日”“二之日”向來認為難解,有人於是錯觱以為這是古人呼月為日之證。王引之據“省略”修辭,認為“一之日”即“一月之日”,“二之日”即“二月之日”,“月”字承前“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而省。再如《詩經·魏風·伐檀》:“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胡取禾三百億兮”,“胡取禾三百困兮”,其中的“廛”、“億”、“困”曾經有過不同的訓釋。毛傳:“一夫之居曰廛。”鄭箋:“十萬日億,禾秉之數。”孔疏:“方者為倉,故圓者為困。”可見漢唐注家都是把這三個字當作量詞解釋的。可是俞樾覺得“三百廛”為“三百夫之田,其數太多”,於是說“廛”“億”“困”分別為“纏”“緒”“梱”的借字,是“束”的意思。對於這種濫用通假、穿鑿附會的說法,王力先生在《訓詁學上的一些問題》一文中,正是從修辭的“誇張”手法去認識理解的,他說:“既然甚言其多,不妨誇張一些,俞氏所謂‘三百夫之田其數太多’不能成為理由。”從而肯定了漢唐注家的正確訓釋。
其二,運用文言修辭,可以幫助我們在閱讀文言作品時正確地、準確地理解文義,而不僅僅是讀通讀懂。現代人在閱讀文言文時,最容易犯的錯誤是受現代漢語影響,以今義解古義。這樣倒是能把古書讀通,而且讀通以後自己以為是懂了。其實讀通了並不就等於讀對了。如果我們能掌握運用文言修辭,倒是一種讀書的方法,一種做學問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