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屍骨(3 / 3)

這樣略加思索後,我必然會覺得那樣做錯了。那些人並非是我先前在心裏譴責的凶手,正如常把戰俘殺死的基督徒不是凶手一樣——而且他們還經常把整個部隊的俘虜毫不寬恕地殺死,即使俘虜們徼槍投降。

接著我又想,雖然他們毫無人道地自相殘殺,但真的與我毫無關係。他們一點沒傷害我。假如他們襲擊我,或者我發現有必要立即自衛,那麼還有個說法。可是他們傷害不到我,確實對我一無所知,也就沒任何企圖,所以我襲擊他們是不應該的。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殘暴行為因此有了其合理性,他們在那裏殺害數以百萬的人。而當地人都是偶像崇拜者,十分野蠻,在自己的習俗中有一些殘暴狠毒的儀式,諸如用活人向偶像獻祭。可在西班牙人看來,他們是非常純真的民族,如今說到把他們從本國徹底根除,連西班牙人自己都萬分厭惡,甚至歐洲其他所有的基督教國家無不認為那純粹是一種屠殺,一種違背人道的凶殘行為,無論對上帝還是對人類都毫無道理。因此,在一切富有人道或基督教的同情之心的人看來,就連西班牙這個名字都可怕,仿佛西班牙王國以其對不幸者冷酷無情、毫無憐憫著稱似的——而富有同情憐憫之心,才被認為是人應該具有的寬宏大量的崇高精神。

這些想法的確使我暫時甚至完全停止了觀察,我越來越放棄自己的企圖,認為襲擊野人的決定是錯誤的。我不應該幹涉他們的事,除非他們先襲擊我,可能的話我應該作些預防。但如果他們發現並襲擊我,那麼我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

另一方麵,我極力說服自己這的確不是一個解救辦法,而完全是自我毀滅。因為除非我能保證不僅把當時岸上的所有人殺死,而且把以後上岸的人也殺掉,否則即使逃回去一個人將發生的事告訴同胞,他們也會成百上千地趕來為死者報仇。那時我必將送命,而眼下我沒理由要招來那種後果。

總之我認定無論從原則上還是從具體辦法上講,我都絕不應該卷入這件事中。我要做的就是盡可能隱藏起來,切勿留下一點蛛絲馬跡讓他們猜疑島上有活物——我是指人。

宗教思想也在促使我慎重,讓我從許多方麵深信我是完全越軌了,竟會製定出那一切血腥計劃消滅無辜的人——對我是無辜的。至於他們彼此犯下的罪惡,與我毫不相關。他們屬於自己的民族,我應該讓其接受上帝的審判,因為上帝是各國之主,知道如何通過不同的民族懲罰使民族內的罪惡遭到正當報應,讓那些公開犯罪的人受到公開審判——上帝對此最為開心。

我對此事已相當明了,慶幸終於沒有做一件可怕的事,並為此萬分高興。現在我有充分理由相信,假如真的做出那種事來,將完完全全犯下一件故意殺人罪。我跪在地上,向上帝表達我最謙卑的謝意,是他阻止了我犯下血腥的罪行。我懇求他保佑我別落入野人手裏,或者向他們動武,除非我得到他更加明確的感召要那樣做,以保護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