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嗔羞的表情一看就知是裝出來的,於是我就借酒裝瘋——借酒裝瘋是色鬼的一慣伎倆,我不是色鬼,但不能否認於某一不安份時刻我也會運用,比如東施小姐找“親愛的”時也交西施之顰哩——”你不但人漂亮,連說話也妙不可言,我真想從你眸子走進你心裏。”
她用話梅袋溫柔地敲了一下我頭,嗲聲說:“美死你,專會說甜言蜜語的色情騙子!”
我順勢捉住她溫潤舒軟的小手,一臉無辜和真誠:“真的,我對你是一見鍾情!”
她緋紅著臉掙了掙未掙脫,衝我含羞笑了。
陸雨回來。三人喝酒的興致莫名地高漲起來,我驚詫於芳的酒量絕不遜於我和陸雨(後來才知道這是她職業特性培養出來的)。陸雨開始胡言亂語,毫無節製地誇耀他和於芳的相識有著緣份的因素,相互有些兒一見鍾情。其實他倆相識的契機在於,文聯聚會那天於芳罵我之後才知我竟是這城市出名的打工詩人王月,於是主動與陸雨攀談起來的。我無意間發現於芳的嘴角有一絲兒不屑的冷笑,便估摸陸雨這小子的牛皮被他吹進了許多水份。
不一會兒,陸2已醉得有些失態,開始漫談起他的“性張揚”小說,謾談小說裏細膩如柳的柔情狂熱如火的性愛,那勁兒仿佛他就是男主角於芳是女主角,他倆曾多次同床共衾合二為一,且此刻正纏繞著酣暢淋漓的肉搏戰鬥。他邊說邊把色迷迷的眼睛往於芳胸部和大腿間粘去。
望著於芳直到此時都依然平靜的麵孔,我不禁有點相信陸雨這家夥的牛皮是真的而不是什麼人造革,心裏就忍不住湧起一種失落的忐忑,臉上顯出失望和悲傷。突然,於芳溫暖的小手悄無聲息地滑了過來握住我。我象得到了某種保證似的安慰,心裏有個兔子在奔跳不已,心情比開始更加好了,兩眼熠熠閃光,象欣賞猴子跳戲般任陸雨指手劃腳口沫橫飛。他迷亂而衝動地用手想去抓於芳的手寄托或表示某種情緒,我一拳擂在他頭上,嘲笑道:“兄弟,你尖嘴猴腮真好玩,沒看見於芳的玉手在我這?”
陸雨猛一撥浪腦袋,愣怔了一下變得清醒了些,把我和於芳反複端詳了足足兩分鍾,醉眼迷離地噴著難聞的酒氣:“哥們,不太夠義氣吧?於芳,你想當花心蘿卜?”
望著陸雨那模樣,我隱隱感到有些歉然,心想於芳既然肯跟陸雨四處跑,肯定交情不泛,說不準兩人真在拍拖呢;再說我看得出,陸雨這小子是誠心誠意把我當朋友,古人都說,“朋友妻不可欺”,於是我毅然甩開了於芳的手。
我粗魯的一甩使於芳微微一怔,隨即她衝衝陸雨無限嬌媚地笑了一下,象個乖巧的小媳婦向丈夫撒嬌:“陸雨,我怕你衝動起來用酒瓶砸人,所以啊想叫王月勸你少喝點,沒成想你朋友是個風流鬼趁機捏住我的手不放。”於芳掉差別衝我吐了吐舌頭擠眉弄眼,一副笑看世態惡化幸災樂禍的表情。
聽了於芳的話,我象一條別人丟了塊骨頭正低頭去啃卻被砸了一棍子的狗,心情無比沮喪,就又一次更強烈地感覺了日子真他媽一塌糊塗不可理喻了。偏偏這時陸雨如靈猿輕舒長臂把於芳的蜂腰攬住,兩人神態親昆地對我擠眉弄眼,我一陣被侮辱了的惱怒,站起身倒傾一瓶啤酒,讓酒液從兩人頭上流了下去。於芳做作地尖叫一聲,說:“阿雨快走,這條狗要咬人哩!”
陸雨真他媽喝醉了,聽於芳說有狗咬人,以為真的,迷迷糊糊起身,跟蹌著邁了兩步“撲通”一下摔在門邊,“哦哦”幾聲睡著了。於芳站起來,拍了拍圓得撩人的臂,走到我麵前,柔情萬分地說:“你這狗窩真讓我喜歡!”說著突然踮起腳尖在我臉頰上重重親了一口,在我愣神之際邁著輕盈的腳步,象一隻蹁躚的蝴蝶一閃一閃地飛出了我視野。摸著被吻過的地方,仿佛還殘存著一種蕩人心魄的濕潤,漫無邊際地縈想著那蜂腰肥臂劃出的一起一伏的浪,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馬起來。
陸雨酒醒後聽說於芳早已離去,就急匆匆地給我留下了他的地址和傳呼號碼,逃命般走了。這天,我第一次憑著自己的靈感和文才寫出了一首長達一百四十二行的愛情詩。交給那位哥們編輯時,他驚歎地摘掉了眼鏡搖頭晃腦吟誦的數遍,然後興衝衝地找副刊部主任去了。他說:“王月老弟,寫詩的速度是特區的速度,詩作的內涵具有特區的魅力。”他不合邏輯狗屁不通的比喻害得我想跑一趟醫院。
詩作發表了,在這個名叫本城的南方開發城市裏引起了極大反響,受銅臭浸蝕的人們發現世間竟有如此美麗而高尚的愛情,大搖其頭不可思議真他媽太不可思議了!
或者於芳讀懂了這首詩是為她而作,或許是因為我用這首詩的稿費給她買了顆石雞心墜,或者因為別的,比如同情我是一個老處男(這年頭賣字求生的男人都他媽被女人冷落),她幹一個月色朗明的夜晚,著一身裸露半個胴體性感十足的衣飾,嬌嬌滴滴躺上了我那隻有一張草席墊著的硬木板床,用那雙丁香般愁犯的目光俘虜了我,從此,於芳那小媳婦般乖巧娼妓式般妖媚的做愛方式時常上演在我那間朽屋裏,讓我荒蕪了二十四年的心迷醉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