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向各位老師學習治學方法之外,毛澤東還經常與同學朋友探討治學的態度和方法問題。羅章龍曾回憶毛澤東與他探討治學問題的情形,他說:潤之與我在定王台交談,“最主要是治學問題。因為教育製度不好,治學在青年中是個難題。”“他強調原因是學用不符,讀書與社會實踐脫節,這就是重大問題。”(《回憶新民學會》)這期間,毛澤東在與同學和朋友的通信中,也大量地討論讀書治學的問題。
經過堅持不懈的追求和探索,毛澤東逐漸形成了一整套治學方法,使其治學過程呈現出鮮明的個性特征。這反映在這一時期他的一些文章和書信中。在這些文章和書信中,毛澤東對其治學方法進行了許多精彩的表述。尤其是他對治學過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矛盾關係,如“學”與“問”、“自學”與“共學”、“博”與“約”、“通”與“專”、“精”與“粗”等關係的體認和闡述,更顯其獨特之處。
1915年9月6日,毛澤東就“博”與“約”,“通”與“專”的關係,在致蕭子升的信中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仆讀《中庸》,曰博學之,朱子補《大學》,曰: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固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至乎其極。表裏精粗無不利,全體大用無不明矣。其上孔子之言,謂博學於文,孟子日博學而詳說,竊以為是天經地義,學者之所宜遵循。”
《中庸》講:“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也”。“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中庸》認為,作為道德修養境界的“誠”是天賦予人的,努力追求“誠”是人生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就須做到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這樣,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便成為主體意識修養的方法和過程。通過博學深思,增廣知識,提高主體素養,以臻理想的道德境界。《中庸》所倡言的這一修身治學之道,對於正在為尋求濟民救世之真理而如饑似渴、精進不已地追求知識的毛澤東來說,自然有很大的啟迪作用,因此深受毛澤東的推崇。
這封信所言朱子補《大學》諸語,是指朱熹《大學章句》補傳五章裏“釋格物致知之義”一段。《大學》講:“古之欲明其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論述了儒家“修齊治平”之間的相互關係。“格物致知”屬“修身”的範疇,是儒家學說的一個重要的認識論命題,也是儒家的為學之道。然而對這一命題的涵義的理解曆來不一。根據朱熹的理解,“格物”就是即物窮其理,“致知”就是充廣知識。“格物致知”也即通過努力窮究事物之理,而擴展、充廣、豐富主體的知識。
朱熹在補傳中說:“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究其理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固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毛澤東在信中引用朱熹的話,表明他讚同朱熹所闡揚的儒家為學之道,強調要獲得真知,就必須廣泛深入地學習探究,辨別事物表裏精粗,窮盡事物之理,而治學以博,不僅在求知,更在提升心性境界,即如他在這封信中所言:“為學奚似乎是?”
是須有條理,有秩序,舉之則無以為條理秩序,以姱吾心而繕吾性,為學之道孰大焉。“毛澤東接下來所引孔子“博學於文”語,出自《論語·雍也》:“君子博學於久,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意思是說,君子要廣泛地學習古之賢人聖哲所遺之文獻,並以禮自我規約,如此亦可不違於道。另引孟子“博學而詳說”之語,見於《孟子·離婁下》:“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意即廣泛地學習,詳盡地解說。目的是要融會貫通,而後再來簡明扼要地闡發大義。在上麵的廣征博引之後,毛澤東得出結論,認為博學的方法,是天經地義的,是讀書人應該遵循的為學之道。
1958年在天津郊區視察毛澤東引證《中庸》、《大學·章句》、《論語》以及《孟子》的有關論述,意在說明其博學的主張是見證於古之聖賢的,從而強調“博學”的必要性,並使其觀點具有更強的說服力。而在此,我們也可看到毛澤東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
在處理治學“博”與“約”、“通”與“專”的關係上,毛澤東認為,“博”、“通”與“約”、“專”是相輔相成的,由博返約,由通而專,沒有廣博宏厚的知識積累,便很難對學問有精深的造詣。在給另一位朋友的信中,毛澤東指出:“為學之道,先博而後約,先中而後西,先普通而後專門。”(《給湘生的信》1915年6月25日)在他看來,這是治學的規律。因此,毛澤東十分強調知識的拓展和積累,認為隻有鍥而不舍,持之以恒,不斷地豐富自己的知識,奠定厚實的學問基礎,才會有所創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