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一個星期過去了,還是沒有金花的任何消息。這中間,金花娘始終鬧騰個不停,她還去了派出所,一口咬定是冬青害了她女兒,要派出所的人將冬青抓了去。現在還沒有證據證明是他害了你女兒,有了眉目我們會及時聯係你們的。派出所的人說。金花娘卻不依不饒,死死纏著,要派出所將冬青抓去槍斃了,才解恨。派出所的人被她鬧煩了,讓金花爹和銀花將她勸回來。後來金花爹看她總鬧騰也不是個辦法,幫不了忙,反而添了許多的亂。同銀花冷靜商量,反正事情都這樣了,先將她弄回家再說。金花娘卻死活不肯回去,爺女倆就架起她往車站走。一路上,金花娘還在回頭哭著罵,你個挨槍子的,你要是不找回我女兒,我舍了這條老命,同你拚了。我的花兒呀。

送走了金花娘,冬青覺得不能再死等了。不管怎樣,他都得去找,一個大活人不可能說不見就不見了。天上下滴雨,地上還有點跡。無論活著還是死去,金花肯定在世界上的某個地方。就是她不願再見到他,她也得有個去處,有了去處就會有蛛絲馬跡。現在最重要的是發現她的蛛絲馬跡,有了蛛絲馬跡,他不相信找不著她。

冬青想妥了一個尋找的計劃。先從鋪子周邊開始,一步一步擴展,直到找到金花。他花了一天的時間,向左鄰右舍收集金花失蹤前的信息,但沒有絲毫的收獲。他們最後見到金花的時間都比冬青要早。他們做的都是快餐生意,冬青忙時他們也忙,不存在有時間串門。做完生意,有了片刻空閑,有的已是疲憊不堪,得抓緊時間迷糊一會兒。養足了精神的就打牌,在牌桌上大呼小叫,一驚一乍。冬青摸麻將時,四川佬的老婆倒是去了一次鋪子,金花不在,她叫了幾聲也沒人應。那是什麼時間?冬青問。我是洗好碗過去的,應該是三點鍾。四川佬的老婆說。

下午三點,這個時間之前,金花就離開了鋪子。她要上哪兒去呢?冬青推出那輛買菜用的三輪車,去了菜市場。他記不清了,案砧上的那堆青辣椒是上午剩下的,還是後來金花買回來的。他們每天都要去買菜,買的菜又多,賣菜的人對他們並不陌生。冬青推著車,他們以為他又是來買菜的,都堆了笑,同他招呼著。我不是來買菜的,我是來找人的,看見我老婆不?冬青說。唔,老板娘呀,好多天沒來買菜了。一個四十來歲的女人說。那你最後看到我老婆是什麼時候?冬青問。都這麼久了,不記得了。女人搖了搖,接著像是想到了什麼,問,老板娘怎麼了?我老婆不見了。冬青說。

冬青在菜市場鑽了好半天,也沒有淘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離開菜場時,他聽到身後有個男聲在議論,這是什麼世道,好看的女人不是跟人跑了,就是被人奸了殺了。那報紙上登的,不是尋人就是認屍,好端端的一個人,比畜牲還丟得快。你看,你看,那隻貓幾天不見,今天它又回來了。喵,喵喵。後來是逗貓的聲音。

聽到奸殺認屍,冬青心底咯噔了幾下,像是有一根骨頭斷了。他踩了三輪車,急急往報亭跑。報亭不遠,出菜市場右拐不到二十米就到了。可報亭隻有當天的報紙賣,冬青買了一份,還想買到最近一星期的報紙。賣報的人說,以前的報紙都退回批發站了,要買就上批發站。報亭的人很熱情,將批發站的地址寫了一張紙條,給了冬青。追到批發站,隻買到前兩三天的報紙,再往前的報紙要麼還給了報社,要麼當廢紙處理了。最後到廢品收購站,才找齊了報紙。冬青將報紙攤在車鬥裏,逐張逐張翻閱。他看得很認真,連報紙的中縫都沒放過。那個男人說的沒錯,幾乎每張報紙都有尋人啟事,大多是年輕的女人,也有老人和走失的精神病患者。有幾張報紙中縫的底部,還有認屍的通告。

冬青將報紙上的尋人啟事和認屍通告逐個琢磨了一遍,沒有一條能同金花扯得上聯係。不是身高不對,就是年齡不合。是不是該寫一則尋人啟事登到報紙上。冬青尋思著。假如有一天金花看到了報紙,她會怎麼想,會不會怪他沒事找事小題大作?會不會責問他安的是什麼心?他拿捏不定。但最後他還是拿起了筆,不管金花今後怎麼說他,他都應該到報紙上登一條啟事,至少能證明冬青是多麼在乎她,多麼擔心失去她。

啟事後來在報紙上登了出來:尋人啟事 賽金花,女,30歲,身高153厘米,細眉細眼,左邊眉角有一顆黑痣,上身穿一件紅色T恤,下身穿藍色牛仔褲。望本人見到報紙後速與家人聯係。如有知情者,煩請告之詳情,一定重謝。啟事的旁邊還有一張金花的照片,末尾是冬青鋪子裏的電話。

金花的尋人啟事下麵是一則認屍通告:X月X日10時許,XX派出所接報警稱:XXX水庫發現一具無名女屍,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及調查走訪,排除他殺。該女屍年齡在25歲至45歲之間,身高165厘米左右,上身穿一件白色長袖針織衫,右手腕戴有一翡翠手鐲。如有知情者,請與XX派出所聯係。如在X月X日前無人認領該屍,公安機關將按有關規定,移交民政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