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幹律師工作已經10年了,代理過幾百起案件,接觸過的法官也有幾百個。在這當中,宋魚水的名字我記得最清,印象也最深。不僅是因為她判斷準確、說理透徹和不偏不倚、不怒自威的氣質,更多的是從她身上,我看到了一名法官的高尚情操,一名共產黨員的浩然正氣。說實話,我們律師就是願與這樣的法官打交道。
認識宋法官,還得從那起“老大難”的侵權糾紛案件說起。說它是“老大難”,是因為這個案子涉及的問題新、舉證複雜,光我們一家所帶的證據,就需要三四個人抬到法庭去,而且雙方當事人的關係也不尋常。原告是公司的總經理,被告是副總經理,兩個人還是同住一室4年的大學同學。可後來由於利益分配問題,被告離開了公司並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原告認為,被告推出了與自己一樣的產品,獲得了可觀經濟利潤,卻給自己造成了幾百萬元的損失。為此,原告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
作為原告公司的法律顧問,我與雙方當事人都很熟悉。一開始,我也勸過原告:“你們是多年的老同學,有什麼事不能坐下來好好談談。”但原告拍著桌子說:“談什麼談?我這麼信任他,公司大大小小的事都和他商量!可他呢,連同學的情麵都不顧,給我造成這麼大的損失。不為別的,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原告堅持起訴,我接受委托,成了他的代理律師。
類似的案件,我也代理了不少。就這個案子而言,在收集大量證據的基礎上,我心裏還算有底。可真正進入訴訟程序後,這個案子的審理並不像我想象的那樣順利。光進行技術鑒定就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在這期間,原告出於多種考慮,曾找到被告,提出願意協商解決,但卻遭到了被告的斷然拒絕。這件事讓原告憋了一肚子的火,於是,以職務侵占為由向公安部門舉報,被告因此進了看守所。同時,原告還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凍結了被告銀行的存款,並查封、扣押了包括房產、汽車、計算機等在內的財產。原告的這一舉動,無疑使雙方的矛盾進一步升級。
2003年3月,宋法官作為審判長接過了這個案子。很快,宋法官安排了第一次詢問。這時,檢察院剛剛對被告做出不予起訴決定。當被告從看守所出來第一次見到原告時,不顧法官和律師在場,情緒失控,對原告進行了人身攻擊。原告也毫不示弱,反唇相譏,惡語相向。雙方當時十分激動,對立的局麵隨時可能演變成一場打鬥。看到這一場麵,我也吃了一驚。宋法官見此情形,斷然製止:“這是法庭詢問,請你們都放尊重一點。”由於雙方都需要對部分證據提出質證意見,加上雙方當事人情緒異常激動,這一次的詢問很快就結束了。
這個案子雖然複雜,但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原告主張的商業秘密是否存在,被告是否對原告構成侵權上。舉證中,雙方的證據材料不僅專業性強、技術含量高,而且種類繁多,數量巨大,質證整整進行了4天,麵對一大堆的數據資料和專業術語,宋法官始終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舉證,直到弄清楚為止。法庭上,雙方據理力爭、互不相讓,當事人幾次發生摩擦,甚至是謾罵。宋法官一邊采取限製控辯時間的方式,要求雙方保持克製,穩定情緒,一邊耐心細致地進行聽證。
案件審理先後進行了9次詢問、4次勘驗和4次開庭審理。隨著調查和辯論的深入,宋法官征求雙方意見,案件能不能調解解決。
在這個問題上,雙方的態度一直都很強硬。據我所知,在這之前,雙方的親朋好友也從中多次撮合,希望雙方能夠和解,但都沒有結果。從我的經驗看,也沒有調解的可能。雙方爭議大、積怨深,又都是很有個性的硬漢子,打官司就是想要一個明確的結果。讓我說,案子到了這個份,法院也隻能判了,而且無論結果如何,敗訴的一方都會上訴,這個案子指不定要拖到什麼時候呢?
在等著法院判決的日子,我們都很著急,也有過擔心,通過幾輪質證,我感到雙方都有一些不占理的地方,最終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果也很難說。可就在這時,原告突然打電話給我,說是雙方準備調解解決糾紛。聽到這一消息時,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事兒實在讓我納悶:雙方那麼深的矛盾還能和解的了?宋法官怎麼就那麼大本事?後來,我找到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