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法官宋魚水的故事(1)(2 / 2)

在這種思想基礎上,她說出了一句像是警句樣的話:一個優秀律師後麵可以有百萬家產,一個合格法官背後,隻能有潔白樸素的生活。

宋魚水曾遇到一個當事人,幾次打電話表示自己從未打過官司,要求宋魚水給他推薦律師。

她回答:“法官不能給你推薦律師,理由很簡單:我如果給你推薦了律師,你會懷疑我從中獲取費用,對方也會懷疑我偏向你。”

掛斷電話後,宋魚水有些遺憾,甚至矛盾。正常情況下,法官根據律師的訴訟水平為當事人推薦合格的甚至優秀的律師對當事人來講是件好事,會起到最好的幫助作用,但法官介入此事,一定有人認為法官有問題。

清白是法官必須堅守的職業和道德底線。宋魚水的原則是,一朝濕鞋將一發不可收拾,所以決不給別人懷疑自己清白的機會。

一個當事人給另一個法官送化妝品,剛工作半年的年輕法官不知道如何處理,跑到宋魚水那裏問她該怎麼辦。年輕法官覺出了宋魚水的難過,宋魚水說,不應該讓你們這些年輕人這麼早就麵對社會的陰暗麵,這是對你們巨大的挑戰。

宋魚水說,這樣的事情一旦有了開頭就收不住了。同時,她也告訴年輕法官,打電話讓當事人把東西拿回去,但態度一定要溫和。

法官的收入並不高。偶爾,宋魚水看到有的律師痛痛快快地花錢飛國外度假。手頭拮據的自己也有一點失衡。但她會說服自己,“這隻能說明法官在社會上的地位還不夠高。”

她也會遇到人情案。宋魚水不會對說情的人直來直去地說:“你別來,來了我也不理你。”那不是她的處世風格。接到那些邀她“出來坐坐”的電話,她會委婉地說:“哎呀,我很忙啊。”對方連打三四次,都是這樣的回話,電話就不會再來了。“人情和利益往往連在一起。隻要不貪,就沒有什麼推不了的人情!”

當事人對法院的裁判滿意,也會感謝她,宋魚水對這種事後的感謝也拒絕:“我有權代表國家審判,但無權代受謝意。裁判一下,案子和關係就應該一塊兒了結。”

宋魚水對為案子說情的人有著她的理解:說情的人絕大多數是為著得到公平判決而來,並非為要求法官向著自己。因此,她會很溫柔,但很有力量地回絕,但是,給當事人留麵子,讓人家心裏能夠接受。同時,宋魚水會鼓勵當事人去收集最為有力的證據,書寫最有說服力的代理詞。她告訴當事人,在法庭上說服法官我吧,這樣才能贏得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她曾經多次為說明自己的觀點舉例:“如果我辦了人情案,那麼托我辦事的當事人肯定感謝不已,可另一方麵,他會在心裏說,法官真黑。他的心裏也會對生活留下灰色的印象。”

十幾年來,宋魚水沒有收過當事人一件禮品,沒有辦過一件人情案,也沒有利用庭長職務向審判人員施加過任何不公正的影響。

她的領導說,對這個人,“我們敢打保票!”她的同事說:“能做到這點,真的很難。”

國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法官的職業,宋魚水從事了15年。

宋魚水,現任北京市海澱區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至今,她的最佳狀態,仍然出現在走上法庭,法槌一敲,說出“現在開庭”的時候。

法槌之重

法官是利用法律給答案的人。

但有時,法律沒有現成答案。這時的法官不能對當事人說:“我不知道”,他一定要根據法律原則做出回答。

宋魚水是一個衣著和生活都很傳統的人,在業務上卻是急先鋒式的人物。在法律就某一案件沒有直接回答的情況下,她經常給出讓後人當成學習樣本的完美答案。

跳槽者不少,但為此訴到法院的並不多。2000年,海澱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糾紛。

案情並不複雜。林某原係中關村一家電子公司的董事、副總經理,半年前離開公司後,一直未歸。後來人們發現他在深圳某公司任董事長、副總經理。於是,中關村的電子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判令林某停止在深圳公司任職,並賠償其損失。

太常見的現象了,不是嗎?一些高級技術及管理人員憑借工作期間掌握的產品技術、銷售渠道等優勢,作為應聘條件轉入其他企業,甚至在同類企業兼職,獲取優厚報酬,這已成為工商界的一大煩惱。

如何在人才流動的情況下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宋魚水一接這個案子就明白,案件的裁斷將對日後的社會行為和司法實踐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她與其他法官反複研究,梳理了極為清晰的法理脈絡。

她給出答案了。宋魚水當庭宣判,確認林某在深圳公司任職屬於競業禁止行為,責令其在電子公司辦理辭職手續前,停止履行在深圳公司的職務,並賠償電子公司損失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