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道德演變的基本走向(2 / 3)

勿庸諱言,在當今中國社會,還存在並發展著一定分量的私有經濟。這種私有經濟與市場經濟體製的結合,確實意味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就這一特定事實而論,確實具有某些“回歸”的色彩和特點。但這僅僅隻是中國社會經濟微觀結構中的一隅。從整體上看,公有製經濟實際上仍然是中國社會經濟的主體,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與市場經濟體製的結合才是當今中國社會經濟格局的主流和本質所在。而且我們是借助市場形式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同時也是按照社會主義方向發展市場經濟,包括一定分量的私有經濟。這裏,本質上談不上什麼“回歸”的問題。那種認為中國正在“悄悄地轉向資本主義”的觀點是不能成立的。而在公有製經濟為主體的基礎上按社會主義方向發展市場經濟,就不至於使大多數個人置身於利益分割和“人對人是狼”一樣的競爭狀態之中,因而也不至於使“人的獨立性”確立於對“物的依賴性”和對物的私人占有的基礎之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固然也意味著“人的獨立性”的發展,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的獨立性”及其發展主要依賴於人的能力、才能和創造業績而得以確立和發展。因此,如果說馬克思所說的“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的社會形態,其根本道德體現便是個人主義的話,那麼就應當說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和市場的結合並不意味著倫理上的個人主義。如果說市場經濟的利己稟性和市場機製的副作用會誘發出個人主義、利己主義和拜金主義等價值取向的話,那麼這恰恰是按照社會主義方向發展市場經濟所要加以規範和引導的。

在此,我們還必須看到的是,個人主義實際上也並不是適應“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的普遍倫理模式。對於“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以及市場經濟的利己稟性,在倫理上實際上有兩種態度,一是順其自然的態度即自然主義態度;二是超越升華的態度——加以必要的社會規約和主體責任規定。前者是個人功利論的態度,後者是社會道義論的態度。個人主義便屬於前一種倫理態度,而日本的“集團中心主義”,東亞一些國家所倡導的儒家義務倫理,便屬於超越自然的道義論的倫理態度。相應的,就有西方式的個人主義倫理模式和東方式的主體責任倫理模式或儒家倫理模式,這兩種不同的倫理模式的確立,顯然是與東西方的不同文化背景直接相關的。這實際上也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啟示:在中國這樣一個有著深厚的儒家倫理文化背景的大國,完全離開本民族的倫理文化之“根”及其血脈而轉向西方文化所孕育的現代個人主義,也是行不通的。僅從道德倫理的角度看,自然主義的倫理態度實際上具有非道德主義的性質;隻有一定程度上超自然的倫理態度,才具有嚴格意義上的道德性質。一種完全歸於人性自然的、聽任“肉欲橫流”的道德,實際上就是“德”將不德了。也許正是與此有關,當今西方社會已經出現了重建所謂“學會關心”之道德的呼聲和在實際上向傳統規範倫理回歸的趨向。

進一步講,發展市場經濟固然需要從倫理上確認個人及其利益、自由、尊嚴等等的價值地位,從而為個人的主體創造活動和個性發展提供倫理上的支持。但是,要確認“個人”的價值地位未必就得轉向個人主義。實際上,個人主義並非確認“個人”價值地位的唯一模式,甚至也不是最佳的模式。當今西方社會出現深刻道德危機表明,個人主義作為一種自然主義的倫理態度,它一方麵肯定和確認了個人在法律秩序之內有絕對的權利和發展自由,另一方麵卻又導致了對個人的否定——將個人推入孤立無援的、無所依托的、支離破碎的價值世界之中;它一方麵促進了“個性發展”,另一方麵又助長了個人的異化。相反,日本和東亞各國所選擇的道義論社會倫理模式,不但含有促進個人發展的倫理機製,而且具有限製個人任性和引導個人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的倫理機製。在實踐中,它不隻具有促進個人發展的文化功能,而且也起到建構社會秩序、緩解社會矛盾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們精神生活極度空虛化等作用。就集體主義道德而論,正確地理解,它不僅可容納或包括有關確認個人價值地位的倫理內容和機製,而且還具有引導個人實現社會結合,履行作為自由者的社會責任的價值規定和機製;它不僅能夠促進個性發展,而且能夠引導個人超越“個人利益”的眼界,提升人生境界,使個性發展獲得“人”的完整意義。可以說,它實質上是一種切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並在更高的層次上全麵肯定個人價值並能促進個人健康發展的基本倫理模式。從這個意義上說,也沒有理由認定,麵對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現代化轉型,在道德上要轉向個人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