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有效地管理時間:學會快(2 / 3)

▲第二節 為每件事規定一個完成期限

假如,每天你的銀行賬戶都會有86400元進賬,但你必須當天把它們用光,你會怎樣運用這筆錢呢?

其實,天下真有這樣的好事!這個賬戶就是我們的“時間”。每個人每天都會有86400秒進賬。麵對這樣一筆財富,你會怎樣利用它們呢?

麵對著看似無限的時間,有的人很有效率,把每天都安排得井井有條,而有些人做事卻總是拖拖拉拉。房間亂了,因為今天太忙,等明天再說;衣服髒了,因為今天太累,就放幾天再洗;手上有個下周一要交的論文,但因為今天心情不好,就等到周末再寫……因為我們知道,明天還有時間,明天還有86400秒進賬。明天,明天……這明天好像是無限的,可是,我們的內心十分清楚,明日有限!

這樣的拖延和懶惰是不可取的。盡管表麵上人們可以給自己找各種各樣的理由和借口,可是內心卻會因為自己這樣不妥的行為感到不安甚至羞愧,長時間的不安就會轉化為焦慮。

所以,在生活和工作中我們會發現,那些善於控製和使用時間的人,不僅成功得令人羨慕,而且心胸也比較開闊,性格也比較平和,甚至充滿了人格魅力。

你有多少時間,工作就需要多少時間

時間管理,最簡單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為每件事設定一個最後期限。定了期限後,要強迫自己即使不吃飯、不睡覺也要在期限內完成任務。開始的時候,我們可以從一些小事做起,比如看一本書、洗衣服、收拾房間等等。把每天要完成的任務堅持當天完成。一段時間之後,你就可以定一個長期的目標了,比如三天寫完一篇報告、一個月內減肥5斤等等。慢慢地,你就養成了任何事都有期限並按時完成的習慣。這個習慣將是你一生的財富。

1958年,英國曆史學家、政治學家西裏爾·諾斯古德·帕金森通過長期調查研究,發現一個人做一件事所耗費的時間差別如此之大:一個人可以在10分鍾內看完一份報紙,也可以看一整天;一個忙人可以在20分鍾內寄出一疊明信片,但一個無所事事的老太太為了給遠方的外甥女寄張明信片,可以足足花上一整天:找明信片一個鍾頭,尋眼鏡一個鍾頭,查地址半個鍾頭,寫問候的話一個鍾頭零一刻鍾……特別是在工作中,工作會自動地膨脹,占滿一個人所有可用的時間,如果時間充裕,一個人就會放慢工作節奏或是增添其他項目以便用掉所有的時間。

所以,帕金森在他出版的《帕金森定律》一書中,得出了這樣的結論:“你有多少時間完成工作,工作就會自動變成需要那麼多時間。”

也就是說,如果你有一整天的時間可以做某項工作,你就會花一天的時間去做它。而如果你隻有一小時的時間可以做這項工作,你就會更迅速有效地在一小時內做完它。

1998年至1999年賽季,美國NBA球隊的老板和球員圍繞著新合約產生了巨大的矛盾衝突,勞資雙方關於“工資帽”的談判陷入僵局。這場勞資糾紛致使NBA一度停辦,聯賽最後縮水成50場,球員、聯盟、轉播機構全部蒙受巨額損失。如果再將讚助商的間接損失也計算進去,那麼損失資金就更大了。球員和老板們之間你來我往談判了將近6個月,雙方的損失都將進一步擴大。這個博弈,很難達到雙贏,唯一的辦法就是盡快解決矛盾,達成協議。最後,資方下了最後通牒,必須在限期內解決衝突,這才促使雙方達成了協議。

如果沒有最後通牒,這件事還不知要拖到猴年馬月。

帕金森法則認為,任務的重要性和複雜度與所分配的完成任務的時間密切相關。這就是不斷迫近的最終時限的魔力。因為精力更高度集中,短時限內做出的最終產品通常不比長時限內做出來的差,甚至質量更高。如果給你24小時去完成一項任務,時間的壓力促使你集中精力去執行,別無選擇隻能做最重要的部分。同樣的任務,如果給你1周去完成,它就換來了小題大作的6天。如果給你2個月的時間,它就變成了一場精神磨難。

因為有8小時的時間要填滿,我們才有滿滿8小時的工作。如果我們有20個小時的時間去做完成某件事,我們也就有了一個20個小時的工作。如果有一件緊急的事情,需要我們1個小時後必須去做,而手上現有的工作又不能拖延,神奇的是,我們往往可以在這1個小時內完成我們手上的所有工作。

這些都體現了“設定最後期限”對人們的影響。那麼人們做事情為什麼能拖就拖呢?

因為,對於我們來說,沒有一定的利益驅動,一般人是沒有動力去好好利用時間的。如果你是一名員工,每天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你都必須待在辦公室裏。但是你又不能讓人看到你是閑著無事做的,所以你就不得不找事情來打發這段工作時間。而把一件小事拉長做或者拖著做,是最好最簡單的辦法。正因為有的是時間,所以你的時間才被浪費掉了。

但是,如果你現在的目標不是每個月定時去領那些定量的工資,那你就不能再繼續拖下去了。

為了避免拖拉的傾向,我們在做事的時候就應該製訂負荷合理的目標和計劃,對可支配的時間進行管理,強迫自己在約定的時間分階段地完成任務。也就是說,對於要做的事情,我們一定要給自己一個“最後期限”,才不至於使自己到最後關頭拚命地趕,結果完不成或者影響做事的質量。

同時,還要讓我們自己清楚如果突破這個期限,將會產生什麼不良後果。每個人做事情都會本能地趨利避害。為了避免拖延,我們可以問一問自己:如果真的超過了最後期限,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後果?我們能否承擔起這個後果?比如,能力上遭到別人質疑、收入上蒙受損失、人際關係上會付出一些代價等等。

相反,如果我們在每一次工作中,都能做到在最後期限之前完成工作目標,你會得到上司的賞識和獎賞、你會獲得多少快樂、你的加薪和升職計劃將很快實現等等。

積極行動起來,既需要動力,也需要壓力。目標是動力,期限就是一種壓力。如果一個人追求目標的願望很強烈,他的動力就會很強大,即使沒有外來的壓力,他也會積極主動地去充分利用時間,提前完成工作;如果追求目標的願望弱,動力就會不足,這時候,“最後期限”就是比較有效地能夠保證我們按時完成工作的施壓手段了。

明確每件事的最後期限

在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這樣的心理特點:對於不需要馬上完成的任務,習慣性地在最後期限即將到來時才開始去努力,也就是在做一項任務時,總覺得還有很多時間,能拖就拖;一旦到了不能再拖的情況,例如到了規定的時間,基本上也能完成任務。這種情況叫做“最後通牒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