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選“幹淨”的人。請別人吃喝玩樂,給別人送錢送物的人,誰心裏不揣把小算盤?廈門遠華特大走私集團在案發後,為了擺平查案的一位主要領導,賴昌星給手下交待,隻要能把他請來吃頓飯,事情就有轉機,就有辦法;胡長清索賄受賄案發後,一個行賄者在法庭上表白:“我給他送錢,比剜我的肉還難受”。試想,以這種心態請吃喝、送錢財的人,能不瘋狂地索要成倍、成十倍乃至更多的回報?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把事情交到這樣一些隨意吃喝、收受錢財的人手裏,他們豈能大公無私、秉公處理?他們豈能將百姓冷暖裝在心上?又如何能做到執政為民?因此,選官,就得選手腳幹淨的人,這種人能管住自己的嘴,不該吃的不吃;能管住自己的手,不該要的東西不要;能管住自己的腿,不該去的地方不去。手腳幹淨了,才有形象,才有成績,才能幹成事。

第二,要選能幹事的人。能幹事,就是要具有執政為民的能力,能勝任本職工作,善謀富民之策,勤辦利民之事。而不是溜須拍馬,一心想著如何營造關係網,削尖腦袋向上爬。是能密切聯係群眾,善於體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而不是簡單生硬地貫徹上級的意圖,或是生搬硬套別人的經驗,或是閉門造車、製定所謂的規劃。是凡事從實際出發,做到民主、科學決策。

第三,要選幹好事的人。幹好事,就是凡事想著群眾,切實讓人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和實惠。辦事情前一定要問一問老百姓讚成不讚成,讚成了的事情就要做快、做好,不讚成的事情就絕不去做。有些幹部總是將“政績”放在第一位,隻要是能夠幹出數字,有利於高升就行,而不管是不是“豆腐渣”工程,是不是重複建設。他們總是將“關係”放在第一位,傍大官、傍大款,誰對自己有用就傍誰,隻要對自己有利就行。這種人也可能做些事,但不僅不能造福百姓,還給工作留下許多嚴重的後遺症,搞得百姓苦不堪言。俗話說:“人心換人心,八兩換半斤。”幹部心中有百姓,百姓心中必然也會有幹部。誰心裏沒有百姓,不為百姓幹好事、幹實事,百姓的心裏自然也就沒有他們的位置。

鄧小平同誌曾經精辟地論述,“中國的事情能不能辦好,社會主義和改革開放能不能堅持,經濟能不能快一點發展起來,國家的長治久安,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關鍵在人”。因此,選什麼樣的人,用什麼樣的人,始終是擺在各級組織人事部門麵前的一個很重要、很緊迫的課題。牛玉儒同誌的“幹淨、幹事、幹好事”原則給了我們極大的啟發,很有參考價值。

兢兢業業

牛玉儒對自己的工作采取的是兢兢業業、踏踏實實的態度,從不虛談。他每離開一個工作崗位,留下的都是實實在在的業績。

在牛玉儒同誌27年的“為官”生涯中,有兩次任職最為重要:包頭市市長和呼和浩特市市委書記。這可能是他工作最累、付出最多、耗費精力最大的兩個職務,同樣也是給他帶來最大成就感的兩個崗位。

巧合的是,這兩次任職都是“臨危受命”,重擔在肩。

但每次牛玉儒同誌都二話不說,承擔起黨的重托,並以自己奮發有為、開拓進取的精神,兢兢業業,勤政為民的實幹,改變了兩個城市的麵貌,贏得了兩市人民的擁戴,也為自己的“為官”生涯呈上了兩份最出色的答卷。

“一滴水可以反射太陽的光輝”,牛玉儒同誌的勇挑重擔,折射出一個以黨的事業為重、以為人民服務為畢生追求的領導幹部的精神境界、內在修養和人品道德。

1996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決定牛玉儒同誌出任包頭市代市長。

這時的草原鋼城剛剛經曆了一場大地震,國有大中型企業多數不景氣,下崗職工堵著政府大門找飯碗。此時的牛玉儒同誌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任上已經3年,工作駕輕就熟,上下關係協調。有好心人勸他說:“反正是平級職務,何必跑到包頭受那麼大累?”

但牛玉儒同誌不這麼想,他說:“當官,不就是要多做些事嘛!”

臨行前,他到多年交好的原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珍家裏告別。

把酒聊天,他說出自己的心裏話:“我雖然做廳級幹部多年,但一直在區機關,現在有機會在一個全新的平台上工作,將是最好的鍛煉。”

劉珍是牛玉儒同誌最初踏進政府機關大門就相識的老領導。那時牛玉儒同誌剛由一個下鄉知青被選派到哲裏木盟(現通遼市)盟委當通訊員。時任盟文化局局長的劉珍就對這個“特別勤懇、特別愛學習”的“小孩”印象頗佳,兩人半師半友,也算忘年之交。

劉珍說:“下去當‘二把手’,你當真沒有想法?”

牛玉儒坦然一笑,對劉珍說:“任什麼職務是工作需要,我隻要好好幹,一定幹好就行了。”這番話讓劉珍對這個他“看著長大”的後輩,很刮目相看。

現在說起來,劉珍還讚不絕口,說:“這種黨性原則,這種不計個人名利,一門心思幹工作的精神,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