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們可以換個角度,殺人是主觀能動的行為,而死亡的結果是客觀產生的,我們是不是可以不考慮死者本身能夠給凶手什麼好處,而去考慮,凶手在計劃殺人的時候,想從死者身上得到什麼好處?”
“我有一個想法!”司徒突然開竅,“你說殺人是主觀能動的,而結果隻是客觀產生的,那麼會不會,真正讓凶手得益的,不是殺死死者,而僅僅是殺死者呢?”
“有可能,”君澤的靈感被激發了,“凶手並不是從死亡中得益,而是從謀殺行為上得益。”
“那這個‘益’,到底是什麼呢?”司徒提出新問題。
君澤擺擺手,“我們先跳出這個案子,好好想一想,什麼東西對孟蝶而言,可以稱得上利益。”
“利益是跟欲求相對應的,而一個人的欲求又可以分為很多種,包括財富、感情、自由、社會認同、事業……”司徒一一羅列著,突然卡殼,臉上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
“想到什麼了?”君澤問。
“犯罪小說,”司徒連聲音都變了,“她寫的就是連環謀殺案!”司徒立刻衝進孟蝶的書房。
“不會這麼變態吧?”君澤跟進去,“你找什麼?”他看見司徒在翻箱倒櫃。
“我在莫非那兒看到過她的一些小說打印稿,她有標日期的習慣。”
“真是個好習慣。”君澤感覺到希望。
“早應該想到的,除了你跟安然,她是唯一有機會知道警方取消保護的人。”司徒後悔自己的粗心,“從頭到尾,根本沒有什麼職業殺手,又或者她就是那個職業殺手。她還故意讓我摸了她的頭發,真是個大膽的女人。”
“找到了,《幻影謀殺》,開篇序章,日期是7月10日。”君澤指著文稿上的標題和日期說。
司徒一下子瞪大眼睛,“是命案還沒發生的時候。”
“第一章,日期是7月19日!”
“就是第一宗命案發生的第二天。”司徒回憶。
“但她已經清楚地描述了死者的傷口特征,跟事實幾乎沒有出入。”君澤繼續看,“第二章,7月28日。”
“是在第二宗命案發生之前。”司徒感覺心寒。
“除了人物的名字和具體的時間地點,作案手法、人物關係,跟事實幾乎完全吻合。”
“太可怕了,”司徒不敢相信地,突然,他看到一個章節標題,《最後終結》,文章還沒有寫,卻標著日期,10月12日。”
“就是明天!”君澤說。
“題目已經有了,日期卻是明天,難道她打算今天動手?”
“不行,得趕快找到莫非!”
“怎麼找,孟蝶是唯一可以零距離,不分時間,不分地點接近莫非的人。”司徒頓時覺得無計可施。
君澤抬手看看表,已經晚上八點多了。“除了這裏和莫非家,他們還有什麼私人房產嗎?”
“孟蝶應該沒有了,莫非,除了他在元朗的房子……”司徒想著。
“元朗?他家不是在九龍嗎?”
“不可能啊,我在那裏住過好久,肯定不會錯的。”
“等等,”君澤想起什麼,“我處理過他家的油漆恐嚇案,我肯定他在九龍有套房子!”
“等什麼,還不快走。”司徒拉上君澤就飛奔出去。
蠟燭,紅酒,音樂。perfect。
莫非理理精美的桌布,為自己的小計謀揚揚得意。
早上孟蝶說要給他一個surprise,他還裝出一副受寵若驚的樣子,其實他才是surprise的策劃者。
晚飯前,他以買巧克力為由支走孟蝶,然後迅速地布置一切。
當然,他也期待孟蝶給他的surprise,隻是他並不知道,那是怎樣的surprise。
夜,粗粗看去,很美,很靜;認真看去,很空,很神秘;凝神看去,很冷,很詭異;用心看去,很黑,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