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莫以“不自欺”自欺(1 / 1)

如果你仔細分辨一下,孔子所厭惡的並不是後來理學家厭惡的東西。孔子所厭惡的大半是圍繞他“一以貫之”的“內省不疚”去說的,而不是純道德領域的東西。上述諸人之錯,不是天生的“愚”,便是以“直”為麵孔隱藏著不可告人的東西,以一個“直”字自欺。“色厲者”是如此,“鄉願”的貌似公允亦是如此,“巧言令色”更是如此。除此一類外,便是天生的愚人,如“飽食者”、“女人”。

關於“女人”,我們要多說幾句。如果是指今日的女同胞,認為這是孔子對所有女人的貶低那就冤枉孔子了。我以為真正要怪的不是孔子,而是以後解孔子者,總是把孔子語錄拆成千古不移的宗教訓條。這個曆史太長了,也使人們對《論語》有了一種類似心理錯覺似的定勢。孔子本來是指當時當下的“女人”說,和今天的女同胞完全無關。但若以“聖言量”來看待孔子的言論,好似孔子貶低了千古的一切女人,孔子便太冤了,他不是大捧特捧周太妃嗎?為什麼人們不提這個事實呢?

我們反複提醒讀者,讀《論語》隻能從孔子語錄中去細細揣摩孔子的“用心”方法與原則,而不能依文生義,把他的話變成千古教條,比如說: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 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

曰:安。

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 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 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這完全是在村社文化的特殊條件下的“禮”,我們對當時的現實情況並不了解,不能評論是非。據我幼時在農村的生活體驗,守孝三年也未必是什麼不得了的殘酷。我們不要因為我們今天的時代已無法做到守孝三年,便認為孔子多麼反動、多麼落後。

我們從這裏應看到的是,孔子真正討厭的不是沒有守夠三年孝的人,而是那些自己不願守孝、還要講一堆冠冕堂皇道理的人,這種人就是小人,就是假道學、偽君子。真的有客觀原因守不了三年孝也沒有什麼。

從這則語錄中我們還可以看出,孔子堅決維護他的民本主義理想,和一天到晚去拜鬼神相比,強調為父母守孝三年不是一個曆史大飛躍嗎?

《論語》中有許多不可解的語錄,如:

孺悲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出戶,取瑟而歌,使之聞之。

編《論語》的孔子弟子,大概是早猜到後人會望文生義的,把孔子語錄割成一條條宗教道德教條,所以故意留下一些疑案,讓這些大師鑽破頭腦,朱熹有朱熹的解釋,南先生有南先生的解釋。南先生把這則語錄和釋迦拈花一笑聯係起來,似乎孔子是要點化孺悲開悟。

我說,不必亂引申了吧,我以為這是非常平常的事,孔子不願見孺悲,找了個借口打發了人家。人家真走了,他又不忍心,彈支曲子送人家遠行,也算彌補了自己的過錯。這在生活中是非常平常的事,但仔細想來也不平常,孔子從來不饒恕自己,不寬容自己,一旦發現自己有錯,立即便改,絕不過宿,正如他讚子路的“無宿諾”。對於這樣的語錄,以一顆平常心去理解,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