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韓愈的修辭理論淺說(2 / 2)

從韓愈所追求的語言風格而言,他提倡的“文從字順各識職”的觀點不是說要對文字、語句進行脫離內容的精雕細刻的加工,而是要自然渾成,不見斧鑿之痕跡,不違背“文從字順”的語言規律和文風要求,他自言“愈所為不違孔子,不以雕琢為工”(《答李秀才書》),“至室不雕琢”(《解贈張秘書》)這與他的詞必己出、言貴創新的原則是一脈相承的。

三、“因事以陳辭”

韓愈在古文運動中提出了“文道合一”的主張,貫徹到他的寫作實踐中則體現為另一條重要的原則,即文章要言之有物,要緣情而發,“不平則鳴”(《送孟東野序》),切忌無病呻吟。他反對矯揉造作,雕琢語句,提倡“因事以陳辭”。在《送陳秀才彤序》中他講得很明確:“讀書以為道,纘言以為文,非以誇多而鬥靡也。蓋學所以為道,文所以為理耳。苟行事得其宜,出言適其要,雖不吾麵,吾將信其富於文學也。”韓愈所提倡的“因事陳辭”的修辭理論,實質上就是強調用詞要適切,要符合內容表達的需要。使“文章言語,與事相侔”;描寫一樣事物,就要選用與之貼切的詞彙。他覺得“因事以詞,古之作者,正如是爾。”(《答胡生書》)在其他的行文中他多次強調這點。如在《進撰平淮西碑文表》中認為要“辭事相稱”,在《上襄陽於相公書》中認為“文章語言”要“與事相侔”等等,這些都說明了事與辭的辯證統一關係。

綜觀韓愈的修辭思想,可以看出他的總的理論原則是使文章“豐而不餘一言,約而不失一辭,其事信,其理切。”(《上襄陽於相公書》)韓愈散文的修辭理論在他的寫作實踐中得到了很好的應用,他開創了一種擺脫陳言俗套,隨著語言自然音節自由抒寫的文風,在中國古代傳統的修辭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影響極其深遠。後來的古文派及其代表如歐陽修、柳開、王禹偁、姚鉉,唐宋派和清代一些古文家都深受影響。中國散文從唐代開始,其主流一直依照韓愈所辟出的道路向前發展,他所提出的散文修辭理論也始終貫串其全過程,指導著寫作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