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4日南京《揚子晚報》第十版登了一則南京名流俱樂部有限公司的題為“到名流,做名流”的廣告,正文凡七句,茲摘錄其中的五句:
①中美合資會員製,高檔俱樂部。
②專業服務員,一流服務,精通中、英、日、台、粵語。
③中、英、日、台、粵語歌,超過五千首,一流音響保證唱得過癮。
④歡迎各方賓客光臨指教。
⑤新開幕贈送個人相片一張,價值50元,到11月底止。
這幾句廣告詞寫得有點兒“那個”,很值得好好做番推敲!
這裏至少有三方麵的“不足”:
首先,詞序欠妥。句①“中美合資”隻是指公司的組織形式,而“會員製”卻沒有獨資合資的性質區別。原句調整一下詞序,改為“中美合資高檔俱樂部,實行會員製”意思就明確了。
其次,邏輯混亂。②③句中把“中、英、日、台、粵語”並列在一起,就屬於概念不清。漢語是一個大概念,既包含了共同語(普通話),也包括各地方言(吳語、粵語、閩語等),因此,粵語、台灣的方言等都是漢語的一部分,並列在一起就不妥當了。
再次,用詞不當。第②句中的“精通”涵義指對一種學問、技術或業務有深刻的研究和透徹的了解。俱樂部的服務員,有一口流利或較流利的口語足矣,無需達到精通的程度。再說,同時精通漢、英、日、粵等語談何容易?第④句中的“指教”純屬多餘。各方賓客參加俱樂部,主要是為了娛樂、消閑或交友。他們既非上級來檢查工作,指指點點,亦非語言學家音樂家來對服務用語演唱水平加以評頭品足。大可不必謙恭一番,叫人指教指教。第②③旬中的“中”宜改為“漢”。習慣的說法是“中文、英文、日文——中、英、日文”、“漢語、英語、日語——漢、英、日語”。我們有把中國話說成“華語”的,但恐怕還沒有叫“中語”的吧?另外“台語”的提法也不妥。台灣人說的普通話稱為“國語”,台灣的方言主要是客家話。而“台語”一詞指稱不明,且尚未通行吧?第⑤旬中的“開幕”宜改成“開張”或“開業”較妥。某某會議可用“開幕”,而某某公司開張開業,用“開幕”表示,實為張冠李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