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隻求利益不可持續發展(2 / 2)

因此孟子認為,就隻講尋求最佳行為方式與人建立相互親愛的關係就行了,何必講什麼利益呢?這句話其實都是針對我們每一個人的,如果我們隻求有利於,或是有利益,我們就就不能尋求到最佳行為方式,也不能做到與人相互親愛。因為在與人們相處時,往往要犧牲自己的利益而幫助和成全他人,損己利人。如果是損人利己,那也就不是最佳行為方式了。

在《論語·子罕》中有這麼一個記載:“子罕言利與命與仁。”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孔子很少談論到利益與命運和與人相互親愛的關係。利,用現代觀念來看就是利益、利潤、錢財,但古代談利,也包含有利害關係之意。從《周易》來看,許多講到利的詞語,都是利於或不利於之意。也就是利害關係的意思。利害關係是每一個人都要麵對的一種行為方式,也就是說,人們麵對每一個選擇時,都要考慮是否與自己有利害關係。這種利害關係也可以稱為現代的價值觀。也就是《裏仁》篇裏子遊所說的“事君數”的問題。現代人動不動就拿自己的言行來與社會商品比較,看自己的言行有沒有價值。也就是說在利己或是利他的情況下,用社會商品的價值來判斷自己的言談舉止,以確定劃得來劃不來,以確定自己是否繼續或停止行動。依照孔子的意見,人與人之間是存在有利害關係的,但孔子所提倡的“仁義禮智信”中的“義”,即是要在人與人之間相互關係中尋求最佳的行為方式。這個最佳的行為方式就是尋求一種既利己也利他人的方式。孔子既然講了“義”,當然也就很少去說明這種利害關係了。因為你隻要真正弄懂“仁義禮智信”的原則,盡力去施行“仁義禮智信”的精神,人與人之間也就很少有所謂的利害關係了。也就是說,在尋求與人相互親愛的過程中找到一種最佳的行為方式,也就沒有利害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