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先生說:“……這第三條大線就是‘人散’。人散雖與家亡相聯,又自成體段,前文已經說過。秦可卿與鳳姐托夢的結語,說了兩句七言詩——秦可卿也能作詩!豈不甚奇?須知所謂‘正邪兩賦而來’之人,大抵皆屬於詩人型。這是個專題,宜有專文討論。如今隻說可卿最後說道是:‘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署名‘梅溪’的,於此便批:‘不必看完,見此二句,便欲墮淚。’可知這人散一線,是書中最後的一局——也就是結局,所以它獨自構成一大經緯。‘三春去後諸芳盡’,有幾層涵義。一即字麵義:三春(孟、仲、季,即‘九十春光’)過去了,百花凋謝。二是‘三春’又指書中所敘三次重要的元宵佳節——第十八回省親,第五十四回夜宴,與八十回後某回的一次元宵節(大約是巨變的發生)。三是‘三春’又指賈氏姊妹,元、迎、探,特別是探春一去,方是人散的總潰之始。”
可見,《飛鳥各投林》和“三春去後諸芳盡”有異曲同工的妙處,所講的是一個意思,正如周汝昌先生所說的表現的正是賈府甚至賈、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命運走向。
那麼,《飛鳥各投林》之中的歌詞是不是還有具體所指呢?例如“有恩的,死裏逃生”是不是指巧姐?“欠淚的,淚已盡”是不是在說林黛玉?周汝昌認為是這樣的,《飛鳥各投林》的每一句歌詞都是有所指的,具體如下:
“為官的,家業凋零;富貴的,金銀散盡”,這兩句是對賈府甚至四大家族“家亡”的總體概括;
“有恩的,死裏逃生”,這一句應該是指巧姐,和巧姐的判詞“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正好呼應;
“無情的,分明報應”,這應該是在寫寶釵和妙玉;
“欠命的,命已還”,這是指元春;
“欠淚的,淚已盡”,這是指林黛玉,《紅樓夢》開始第一回就說林黛玉是來報恩的,來還淚的。
“冤冤相報實非輕”,這是指迎春;
“分離聚合皆前定”,這是在寫探春和湘雲;
“欲識命短問前生”,這是在寫王熙鳳;
“老來富貴也真僥幸”,這是在寫李紈,李紈在八十回後,應該會大富大貴。
“看破的,遁入空門”,這明顯是寫惜春;
“癡迷的、枉送了性命”,毫無疑問,這是秦可卿。
對這個結論,周汝昌先生還作了這樣的解釋:
“以上十二句,本以為恰好分屬十二釵,但首二句並非婦女之事,而脂批於此正有總括榮寧的語義(其實應是總括賈王史薛四門),那麼可知此二句是先從‘家亡’領起,以下才是每句分屬。又由於隻剩下了十句,而‘分離、聚合’明明是兩者的合詞並詠,這又明白了還有一句應該也是合詠二人,於是我尋找這個可能性時,發現‘看破的,遁入空門’也可能包括妙玉惜春二人而言。但細味其言,終以指惜春更為切合,蓋妙玉之出家,固幼年多病,為父母所舍身,又因避權勢仇家之難,方進京入園的,並非‘看破’之故,因此我仍以本句隻指惜春,而並妙姑於寶釵一起,理由全在不能忘記‘報應’二字是眼目。寶釵屬於‘無情’,書中有明文點破(她抽的花名酒籌是‘任是無情也動人’,是為力證),這樣是合榫的。”
“另需說明的則尚有元春、鳳姐、迎春三人的分屬,以其容或招來爭議,所以也是研討的題目。我將鳳姐隸於‘命短’句下,理由也是書有明文暗示。元春原係死於非命,實因政治變故而致,受逼而亡(如書中暗示如楊貴妃),故為‘欠命’。迎春為何隸於‘冤冤相報’之下呢?這並非指此無辜少女本身,而是罪孽在她父親賈赦,賈赦多行不良,貪財好色,害人性命,如薑亮夫教授所見舊抄本,賈氏之敗實由賈赦之罪發而引起,他害了兩條人命。我以為這兩條命案皆是女子,其一即鴛鴦,說詳後文。另一條女命當然也是因他好色圖淫而致某女於死(疑是嫣紅,說亦詳後文)。所以冤冤相報是說他害人家的女兒,孫紹祖也害了他的女兒,是即曲文的本意。”
另外,著名紅學專家俞平伯先生對此曲子也有自己的理解:“《十二釵曲》末折是總結;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結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兩讀是總結本折之詞,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釵。我姑且列一表給你看看,你頗以為不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