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共和製羅馬的製度設計,獨裁官是危機管理體製的產物。當共和政體的三大支柱--公民大會、元老院、執政官--不能合作共事、正常履行職責時,就會任命一名被賦予極大權力的獨裁官來處理國政事務。由於隻是在特定情況下才有的官職,故其任期隻有短短的6個月。與執政官等國家官職須由公民大會選舉產生不同,獨裁官無須選舉,而是由一位執政官任命即可。
但是在公元前81年,具備獨裁官任命資格的兩位執政官都已戰死,按法律程序辦事的話,這一年誰也當不了獨裁官。
蘇拉當然明白這些,但他還是明確表明了要當獨裁官而且是無期限的獨裁官的意誌,雖然這個意誌隻是通過一封信作出委婉的表達。信不是命令,不過是一種“啟發式的點撥”,但蘇拉的“點撥”是以近10萬大軍為後盾的,瓦萊裏烏斯也好,元老院也好,隻能按蘇拉“點撥”的意圖去做。
於是,《瓦萊裏烏斯法》被提交公民大會表決,由瓦萊裏烏斯提出的這個法案的主要內容是,選舉蘇拉為無任職期限的獨裁官。公民大會通過了這項法案,蘇拉被選為獨裁官。如此一來,蘇拉就不算是無視國法、用武力奪取獨裁官位置,而是依照法律民主選舉產生的羅馬史上第一個無任職期限的獨裁官。公民大會還選舉產生了公元前81年度的兩位執政官,不用說都是蘇拉一派的人士。
做完這一切後,蘇拉才開始舉行慶祝兩次戰勝本都國王米特拉達梯的凱旋式。凱旋式曆時兩天,規模宏大,華麗無比。恰巧這一年是希臘第165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之年,所有運動員都被邀請到羅馬,在奧林匹亞舉辦的這屆運動會蘇拉凱旋式紀念金幣因此而延期。
在公元前81年1月27日至28日舉辦的凱旋式結束後,蘇拉馬上啟動了國家政治體製改革。
按羅馬法律,執政官、監察官、護民官提出的法案,須經公民大會表決通過後方能生效。但獨裁官所提法案則無須公民大會表決,蘇拉的想法可以立即成為政策法規。蘇拉在以下幾個方麵進行了政治體製的改革。
一、關於公民權和選舉製度
蘇拉認可把羅馬公民權賦予意大利半島全體居民的《尤裏烏斯公民權法》,並表示遵守這項法律的約束。而且,對於由護民官蘇爾皮基烏斯提案、公民大會通過、後由秦納推行的《蘇爾皮基烏斯法》即“新公民”可在全國35個選區中的任何一個投票的法規,也予以認可。蘇拉想以此來證明自己不是單純的保守派。
但是,蘇拉廢止了秦納關於“解放奴隸”也可以在35個選區中的任何一個行使投票權的法案,恢複了“解放奴隸”隻能在指定的4個選區投票的規定。
而且,蘇拉還修改了《尤裏烏斯公民權法》的部分內容,明示了“不與羅馬為敵者”這個前提條件,即意大利半島居民中,隻有“不與羅馬為敵者”方可取得羅馬公民權。以這個條款為撒手鐧,蘇拉剝奪了參加羅馬正規軍阻撓蘇拉向羅馬進軍的伊特魯裏亞人和意大利南部很多部落居民的羅馬公民權。
二、福祉問題
蘇拉廢除了40年前由蓋烏斯·格拉古開始實行的以低於市場價格向貧民配給小麥,後配給價格不斷下降的《小麥法》。在保守派的蘇拉看來,和福利政策相比,國家財政的健全化應放在更為優先的位置。而且,根據《小麥法》受益的無產階級成了“平民派”的地盤,選票都投給了“平民派”,現在廢除這個法,也是為了阻斷無產階級對“平民派”的支持。也許蘇拉已經意識到,用軍隊來吸納失業者會更有效率。
三、失業對策
蘇拉重新啟動了停頓已久的新殖民城市建設。對蘇拉來說,新殖民城市建設的首要目的是安排屬下的那些“老兵”,其次才是解決失業問題。蘇拉主導興建的8個新殖民城市,安置的幾乎都是他的“老兵”。順便說一句,現在意大利旅遊城市佛羅倫薩的起源,就是始於蘇拉的新殖民城市。
從公元前509年羅馬由王政時代進入共和時代開始,元老院議員的編製就是300人,此後一直未變。那時羅馬的領土比現在的東京還要小,而此時已大不相同,成為稱霸全地中海地區的大國。具有公民大會投票權的公民數量,也已經增加了近10倍。蘇拉認為,元老院議員的規模也應適應現狀。
5年來,經曆了馬略和蘇拉兩次殺戮,應為300人的元老院議員中已經減少了近百人。蘇拉首先把缺額補齊,進而把元老院300名議員的編製擴大至600人。根據蘇拉安排新得到元老院議員席位的很多人,既不是建國以來的名門望族,也不是因祖上有人當過執政官而進入貴族行列的“平民貴族”,而是屬於被稱為有經濟實力的騎士。隨著羅馬霸權的擴大,經濟活動也隨之擴大,這些“有經濟實力的人”的實力大為增強。蘇拉有意把這些人拉入政治領域,讓他們參與國政,分擔社會責任。蘇拉認為,若想控製護民官率領的平民勢力的衝動行為,強化元老院的力量是最優的政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