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龐培時代(公元前78—公元前63)(5)(3 / 3)

龐培和克拉蘇實行的政策,目的可能是為了拉選票,但帶來了好的結果。恢複護民官的權威和權力,可以讓“蘇拉體製”下離心離德的民眾增強自豪感,看到了希望。而陪審團成員製度的改革,也使行省人民產生了“羅馬的司法製度正在逐步走向公正”的好印象。

根據羅馬的法律,在羅馬的行省居住的人民,對羅馬派來的總督的治理感到不滿時,有權控告總督。但實際上,由於陪審團成員均由元老院議員擔任,難免袒護總督,控告者大多是敗訴。而就在龐培與克拉蘇統治時期,即公元前70年,卻發生了一起與以往的結果完全不同的審判。

公元前70年春,西西裏行省總督蓋烏斯·威勒斯任期屆滿回國。他在總督任上的惡行在羅馬早已傳得沸沸揚揚,西西裏行省人民向羅馬法庭對蓋烏斯·威勒斯提出了控告。

蓋烏斯·威勒斯也是元老院議員,很多有影響力的議員都是他的朋友。這場官司,被告方的辯護人由昆圖斯·霍滕修斯擔任,昆圖斯·霍滕修斯是當時羅馬最高級的律師,評價很高,而且基本上可以確定能夠當選第二年(前69)的執政官。除昆圖斯·霍滕修斯之外,被告方的辯護陣營中,還能看到科爾涅利烏斯、梅特魯斯等有勢力的名門望族的身影。

擔任原告方辯護人的,是時年36歲的西塞羅。西塞羅這次辯論的全文,在審判結束後,由他的朋友,經營著類似於現在出版社營生的阿提科斯刊行於世,而且有幸沒有毀於中世紀,使現代的我們能夠讀到。那真是一篇與36歲的少壯派律師相匹配的、洋洋灑灑、充滿力度、邏輯清楚、精彩絕倫的辯護文章。我不能不佩服此人具有的傳媒業者的才能。

比起在美國法庭上聽美國律師的辯護,會覺得西塞羅的辯護更加生動有趣,公元前1世紀的西西裏仿佛曆曆在目。在羅馬廣場的會堂內旁聽這場審判的普通百姓,也會從西塞羅的描述中對發生在西西裏的事情如同身臨其境。

然而,決定審判結果的,不是旁聽者,而是陪審團。假如“蘇拉體製”不變,陪審團成員全是元老院議員,讓他們對被列為被告的自己人作出不利的判決,恐怕是相當難。但發生在公元前70年的這次審判,坐在陪審員席上的卻是元老院議員、有經濟實力的“騎士階級”和平民階級代表各三分之一。

審判的結果成為傳遍羅馬所有行省的重大新聞。西西裏行省人民最終勝訴,被告蓋烏斯·威勒斯被判處將總督任上搜刮的財富全部退還,並且自請流放處分,勉勉強強才免去了牢獄之苦。這次審判,使既非貴族且祖上沒有人當過執政官的“新人”西塞羅名聲大振,為野心家西塞羅打開了通往政界之門。

就這樣,公元前70年成為“蘇拉體製”的落幕之年。蘇拉去世僅僅8年,他所精心構築的體製徹底崩毀。破壞“蘇拉體製”的諸多人物,除了奧利烏斯·科塔之外,都不是有意識地要顛覆這個體製。應該說,一個不能適應現實要求的體製,必定要退出曆史舞台,隻不過借用了這些大人物的力量而已。

蘇拉具備領袖的全部素質,隻是在預見性方麵有所欠缺。

破壞了“蘇拉體製”才得以當上執政官的龐培,在一年任期將滿時並沒有表示出“戀棧”的動向。在這一點上,他倒是忠實地執行蘇拉製訂的製度。執政官任期屆滿後,作為前執政官要轉到行省去擔任總督,這也是蘇拉製訂的製度。但在這個問題上,龐培卻不是蘇拉製訂的政策的忠實執行者了,他拒絕去行省任職。正是由於龐培在這些事情上的舉動,他被批評為沒有確定的政治目標。

而站在龐培的立場上,也不是不能夠理解。在當時的羅馬,龐培是公認的最優秀的武將。在公元前69年這個時點上,龐培能夠發揮作用的行省,隻有小亞細亞。也就是說,當時需要羅馬派軍隊去解決問題的地方,隻有東方。其他行省,不用龐培也能搞定。但是,同屬蘇拉門下相當於龐培“大師兄”的盧庫魯斯,已經於公元前73年率軍去了東方,至今未回。龐培自然不好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