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盜的發展壯大,其組織化的程度也日漸提高,他們具有收集信息的便利條件,能夠把握地中海世界發生的各種變化,並利用這些變化興風作浪。如策劃在西班牙從事反羅馬戰爭的塞多留和在意大利境內領導奴隸起義的角鬥士斯巴達克斯之間建立反羅馬聯盟,就是海盜們比較知名的手筆。
海盜們不僅襲擊船舶,搶奪物品,還綁架船員、水手、乘客,以收取贖金。能交來贖金的可以恢複自由,付不起贖金或規定時間內未收到贖金的,都被當做奴隸賣掉。
如果僅僅是靠上述“純粹的”海盜營生賺錢,尚不致達到令羅馬政府下決心要將其蕩平的程度,關鍵是海盜們想發展為更大規模的集團並與羅馬作對。為他們提供資金支持的,是本都國王米特拉達梯。米特拉達梯扶植海盜的目的,是想讓海盜們襲擊從羅馬向東方運送士兵和武器的船舶,使羅馬方麵吃點苦頭,不再積極向東方用兵,他在東方就可以更加為所欲為。
由於充沛的資金供應,海盜們“鳥槍換炮”,海盜船一律換成了快船並雇傭了長於航海的專業人士來駕船,這樣冬天也可以出海了。海盜裝備升級,苦了沿海地區居住的人們,過去冬天海盜來不了,現在冬天也能登岸,一年到頭再也不能過踏實日子。除了西裏西亞的大本營外,海盜們還在環地中海全部地區設立了眾多的根據地,其完整的組織和龐大的規模已經與一個軍事集團不相上下。
海盜們不僅襲擊羅馬船舶,羅馬友好國家的船舶也屢遭襲擊。由於海盜船靠岸更加方便,他們對意大利半島也開始無所顧忌,阿皮亞大道離海岸很近,一隊行走在阿皮亞大道的行李馬車居然也被海盜打劫。離首都羅馬隻有22公裏的外港歐斯迪亞港停泊的船隻遭到海盜襲擊,眾目睽睽之下,海盜公然把船上的貨物洗劫一空,乘船的客人全部被劫持而去。引人矚目的是,就連羅馬上流社會人士所乘的船也遭到海盜劫持,支付了贖金後總算把人釋放了,這其中就有年輕的愷撒。
由於海盜的猖獗,行省需要的士兵和武器送不到,地中海的物資流通也陷於停滯,就連羅馬需要進口的小麥數量都得不到保證。打擊海盜已成為令羅馬不能忽視的緊迫問題。
公元前67年,在討論海盜問題的公民大會上,當年度的護民官加皮亞阿斯提出了肅清海盜的提案,提案中提出的清剿海盜構想具體而周密,很有說服力。以一位護民官的知識結構和經曆很難提出這樣有水平的構想,或許這個構想是龐培自己在背後秘密籌劃出來的。
護民官加皮亞阿斯提案中列出的作戰規模及其他事項如下:
一、投入12萬名重裝步兵、5000名騎兵,即20個軍團的作戰部隊。
二、配備戰船500艘。
三、總司令以下的軍官由總司令任命,為總司令配備14名有元老院議員資格的幕僚。
四、總司令的作戰實施區域不僅限於海上,還包括從海岸進入陸地80公裏縱深的地帶。
五、此次作戰行動需要支出的資金為1.44億阿斯。
六、選舉龐培為總司令。
七、給予總司令三年的指揮權,直至完成肅清海盜的作戰任務。
看來龐培總是要幹一些史無前例的大事情。他幾次破羅馬官場先例的事情尚未淡出人們的記憶,現在龐培的形象又出現在人們的腦海中,而且這次的破例更是前所未聞。
據學者們的推算,當時羅馬的國家預算每年也就是2億阿斯的程度,現在國家預算的一大半都要拿來用於肅清海盜。羅馬人具有尊重決定的品性,一旦作出決定就堅決執行,但真要作出這樣的重要決策還是要下大決心的。而且,將這樣大的權力在三年的時間內授予一人,元老院從維護共和政體的角度出發,也會斷然反對的。元老院反對的理由如下:
一、授予一個人如此大的權力,違反了排斥獨裁的“元老院體製”,蘇拉確定的法律也禁止這樣做。
二、這樣大的權力隻應該授予獨裁官,而且三年的任期也過長。
三、即使認可總司令為獨裁官,獨裁官在國境外(即意大利半島之外)行使實權也是沒有先例的。
四、龐培才39歲,他上次破格當選為執政官已經是創出例外,這次還要製造新的例外,而羅馬的法律是不允許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