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
馬克·吐溫(1835—1910),美國著名的小說家,幽默大師,是19世紀美國現實主義文學最傑出的代表作家之一,在現實主義小說理論和小說語言風格方麵,為美國文學的發展作出了卓越貢獻,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大師,被譽為“美國文學中的林肯”
一八四六年四月的一個星期六早晨,一個名叫山姆·克雷門斯的十歲男孩坐在美國西部密蘇裏的碼頭上,興致勃勃地看著密西西比河。他在等待每天這個時候從聖路易駛來的貨船,看人們把貨物從船上卸下來是他熱愛的固定節目。這是一個腦袋大得和他瘦弱的身體不太相稱,紅頭發、灰藍色眼睛的男孩,就生活在他身後那個名叫漢尼拔的小鎮上。孩子們都喜歡跟著他玩耍,因為他的新鮮主意層出不窮,比如到附近的島上釣鯰魚、挖烏龜蛋、撈生蠔,或者幹脆在島上露營;要不就到墳地裏去試膽量,鑽進不知名的山洞探險,把蝙蝠帶回家嚇唬媽媽;最有趣的要數偷偷爬上伐木工人順流而下的木排,冒著被當做小偷的危險偷聽他們在篝火邊講故事。他的母親總是對他的淘氣不滿,又屢次因為他幾乎在河裏遊泳淹死而擔驚受怕;他的老師則清楚這個孩子的褲兜裏揣著無數亂七八糟的小玩意,沒有人會像他帶這麼多垃圾來上學,除了拚寫課,他什麼課都不想好好上。這個熱愛河流而調皮多動的孩子,許多年後會有一個世人皆知的大名:馬克·吐溫。
而這時他仍然是山姆。山姆的家境並不富裕,父親是一個鬱鬱不得誌的律師,為了改善家裏的經濟曾經從事過很多生意,開店、養驢、買賣土地、養蠶,可是沒有一樣能夠賺回錢來。母親曾經是家鄉最出名的美女,婚後卻隻能終日操勞,烹任縫補,手工製作家庭必需品如蠟燭、黃油和肥皂等。山姆還有哥哥姐姐,在外做學徒補貼家用。每年夏天他們會到約翰叔叔的農莊裏度假,那裏對山姆而言像天堂一樣,到處是他喜歡的小溪、果園和穀倉,還有豐盛的美食,多年以後他在文章中誇張地描寫他們的晚餐“炸雞、烤豬、火雞、鴨、鵝、剛殺的鬆鼠、兔肉、野雞、餅幹、蛋糕、玉米麵包、乳酪、甜牛奶、西瓜、香瓜、甜瓜、玉米、豆子、番茄、甜薯、派和湯圓。”山姆在農場裏玩得不亦樂乎,摘草莓,坐車去野外看人們收幹草,看女奴們給母牛擠奶,穿過玉米地到溪邊玩耍,去聽一個很老很老的黑人婦女講故事一從小山姆就對聽故事和講故事非常感興趣。
十一歲時他的父親因為陷入經濟危機而四處奔波籌錢,最後淋雨感染肺炎去世了。山姆開始思考如何給家裏做一些事改善經濟條件。快到十三歲時他有了第一個工作的機會,到一家印刷廠做學徒,為期兩年。山姆的師傅是一個吝嗇的人,從來沒有讓他吃飽過,衣服也總是給他穿自己舊的,使得這個時期的山姆造型總是很滑稽:褲子幾乎可以提到腋下,襯衣則長到膝蓋。枯燥的排版印刷工作並不符合山姆的個性,他仍然一有空就到河邊或山上玩耍。這時他開始閱讀自己排出來的新聞,知道了不少外麵的消息,比如蒸汽火車的普及。他還試過把幾行自己寫的詩句排版印刷在小塊的布頭上,贈送給鄰居女孩和堂兄弟姐妹。在他學徒期間美國西部出現了淘金熱,人們紛紛做著黃金的迷夢,甚至他也和夥伴們去做了幾番嚐試,可惜漢尼拔的土地上挖不出金子。
十五歲時山姆出師了,同樣學印刷的哥哥回來買下了《漢尼拔日報》經營,讓山姆做印刷工,弟弟亨利跑腿,打算靠三兄弟的力量支撐起家庭。可惜哥哥和爸爸一樣,是一個有諸多想法卻沒有做事魄力的人,報紙的生意並沒有想象的好,曾經答應山姆的工資一次都發不出來。兩年後有一天,山姆因為想買一把二手槍沒有錢而問哥哥要,哥哥卻認為他奢侈浪費,兄弟倆大吵一架,這促使了本來就對小鎮生活感到厭倦的山姆決定離家闖蕩。他去了聖路易、紐約和費城等地方,每到一處都先找一份印刷工的行當賺取食宿費用,空餘時間就到處觀光。在費城時他領的工資是金幣而不是紙幣,他驕傲地給母親寄回一枚金幣,叮囑哥哥給母親買一條真絲的手絹一一要知道,他的母親常年喝咖啡買不起糖,腳上沒有鞋子穿,這回卻用上了真絲手絹,山姆讓母親在全鎮女士麵前出盡了風頭。
生活按這樣的軌跡持續了一段時間,直到某天他看到了一本關於亞馬遜河的書籍,裏麵提到人們可以在當地密林中找到一種樹葉,提煉出當時世界各地的醫生廣泛使用的止痛劑海洛因,從而獲得暴利,於是山姆又開始蠢蠢欲動了。巧合的是一周後他在街上撿到了一張五十美元的大鈔,登了幾天的失物招領都沒有人認領,這幾乎就是老天在推動他出行!於是山姆決定用這筆錢去辛辛那提,找一份穩定而高薪的工作,為去南美攢足路費。另外他還聯係一名熟識的編輯,和他協商把自己旅途中的見聞寄回來,然後領取稿費,這種寫作形式後來影響了他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