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有節氣不同。須知春夏秋冬。
詳見下文。
建寅卯月兮木旺肝脈弦長以相從。
謂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也。值此木旺之時。其脈當弦。十五難曰。春脈弦者。肝。東方木也。萬物始生。未有枝葉。
故其脈之來。濡弱而長。故曰弦。又曰。如有變奈何。然春脈弦。反者為病。何謂反。然。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
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氣厭厭聶聶。如循榆葉曰平。益實而滑。如循長竿。曰病急而勁。益強如張弓弦曰死。故又曰。春脈微弦曰平。弦多胃氣少曰病。但弦無胃曰死。春以胃氣為本。
當其巳午。心火而洪。
謂四月建巳。五月建午也。值此火旺之時。其脈當洪。即經所雲鉤者是也。十五難曰。夏脈鉤者。心南方火也。萬物之所茂。垂枝布葉。皆下曲如鉤。故其脈之來疾去遲。故曰鉤。又曰。夏脈鉤。反者為病。何謂反。然。氣來實強。
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脈來累累如環。如循琅曰平。來而益數。如雞舉足者。曰病。前曲後倨。如操帶鉤曰死。故又曰。夏脈微鉤曰平。鉤多胃氣少曰病。但鉤無胃氣曰死。夏以胃氣為本。
脾屬四季。遲緩為宗。
謂三月建辰。六月建未。九月建戌。十二月建醜。如是辰戌醜未之月。謂之季月。土旺四季。寄旺於春夏秋冬之初。
土旺用事。各旺十八日。共成七十二日。其脈當緩。以土之性遲緩故也。十五難曰。脾者中州也。其平和不可得見。衰乃見耳。來如雀之啄。如水之下漏。是脾衰之見也。
申酉是金為肺。微浮短澀宜遲。
謂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也。值此之時。太陰用事。其脈當微浮短澀。即經所雲毛者是也。十五難曰。秋脈毛者。肺。
西方金也。萬物之所終。草木華葉。皆秋而落。其枝獨在。若毫毛也。故其脈之來。輕虛以浮。故曰毛。又曰秋脈毛。
反者為病。何謂反。然。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其脈來藹藹如車蓋。按之益大曰平。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病。按之蕭索。如風吹毛曰死。故又曰。秋脈微毛曰平。毛多骨氣少曰病。但毛無骨氣曰死。秋以胃氣為本。
按劉守真曰。澀物濕則滑澤。幹則澀滯。燥濕相反故也。如遍身中外澀滯皆屬燥金之化。故秋脈澀。澀澀也。
月臨亥子。是乃腎家之旺。得其沉細。各為平脈之容。謂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也。值此水旺之時。其脈宜沉而細。
即經所謂石者是也。十五難曰。冬脈實者。腎。北方水也。萬物之所藏也。極冬之時。水凝如石。故其脈之來。沉濡而滑曰石。又曰冬脈石。反者為病。何謂反。然。氣來實強。是謂太過。病在外。氣來虛微。是謂不及。病在內。脈來上大下銳濡滑。如雀之啄曰平。啄啄連屬。其中微曲曰病。來如解索。去如彈石曰死。故又曰。冬脈微石曰平。石多胃氣少曰病。但石無胃氣曰死。冬以胃氣為本。
既平脈之不衰。反見鬼兮命危。
此言春弦夏洪。秋毛冬石。不失其常。是為平脈。是元氣之不衰也。忽見鬼克之邪脈來侵。其命當危而敗矣。何謂鬼克之邪也。克我者是也。如春日浮短澀脈。夏見沉細脈。四季見弦長脈。秋見洪大脈。冬見遲緩脈。皆鬼克之邪也。
假令四季之中。雖見賊邪之脈來侵。然春猶帶弦。夏猶帶洪秋猶帶毛。多猶帶石。尚有可生之理。倘本季之脈。全然不見。但見鬼克之脈。則其命也危矣。
子扶母兮瘥速。
我所生者為子。子扶母者。如春得洪大脈。夏得遲緩脈。季夏得浮澀脈。秋得沉細脈。冬得弦長脈。又如心脈見緩大。肝脈見洪散。脾脈見浮澀。肺脈見沉滑。腎脈見弦長。亦是子來扶母。乃從前來者謂之實邪。其病易已。故曰瘥速。
母抑子兮退遲。
生我者為母。所謂母抑子者。如春得沉細脈。夏得弦長脈。季夏得洪大脈。秋得遲緩脈。冬得浮澀脈。又如心脈見弦。肝脈見沉。脾脈見洪。肺脈見緩。腎脈見浮澀。又如腎病傳肝。肝病傳心。心病傳脾。脾病傳肺。肺病傳腎之類。
是皆母來抑子。乃從後來者。謂之虛邪。病雖不死。必稽延而難愈也。
此事難知雲。脈地也。色天也。地生天則順。天生地則逆。假令得弦脈而麵赤色。地生天也。地生天則順也。子扶母兮瘥速也。假令得弦脈。而麵黑色。天生地也。天生地則逆也。母抑子兮退遲也。
得妻不同一治。生死仍須各推。
我克者為妻。如春見緩脈。夏見浮澀。長夏得沉細。秋見弦長。又如肝脈見遲緩。心脈見浮澀。脾脈見沉滑。肺脈見弦長。腎脈見洪大。是皆謂之微邪。不足畏。然又有反以微邪為可畏者。則生死仍須各推可也。詳見下文。
假令春得肺脈為鬼邪。得心脈乃是肝兒。腎為其母。脾則為妻。
此作賦者。恐人不知鬼邪。實邪。虛邪。微邪。故舉春以為例。然已詳見上文。不必複贅。
脈經雲。脈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
春得脾而莫療。冬見心而不治。夏得肺以難瘥。秋得肝亦何疑。
此複發明得妻不同一治。生死仍須各推之理。凡我克者為妻。乃微邪也。假令春脈弦而緩。冬脈沉而洪。夏脈洪而澀。秋脈澀而弦。雖見妻脈來乘。是為微邪不足畏。如春脈但見遲緩。而不見其帶弦。是為土旺生金。反來克木。冬脈但見其洪大。而不見其帶沉。是為火旺生土。而反來克水。夏脈但見其澀。而不見其帶洪是為金旺生水。而反來克火。
秋脈但見其弦長。而不見其帶澀。是為木旺生火。而反來克金。如此之脈。不得謂之小逆反以微邪為可畏也。譬如人家。
其夫良善。其妻不能。難能相夫以成家。而夫綱猶整。是為美。不足畏也。倘若其夫懦弱。其妻強悍。事無大小。操竊其權。雖有夫君。視同奴隸。流漸日久。弑逆之禍。其不免矣。豈非反以微邪為可畏歟。故曰。得妻不同一治。生死仍須各推。複有一說。謂春夏秋冬四季之時。倘得妻脈。其生死判斷有不同者。試觀四句賦中。惟夏得肺以難瘥一句。
為一定之辭。其餘三句。俱屬兩可。況別有訣雲。春中診得四季脈不治。多應病自除。則知春夏秋冬。四季之中。倘得妻脈。其生死仍須各推。不可一例而論也。假令春得脾脈。春屬木。脾屬土。木非土不生。況木得濕土之滋。反能長養。
故雲莫療。而病自愈也。又令冬見心脈。冬為寒冰。心為君火。如嚴寒之時。得太陽一照。使流水不冰。縱有微邪。亦無大害。故不必治也。惟夏得肺脈。夏為赤帝司辰。萬物賴以長化。倘見肺脈。肺為陰金。其氣肅殺。故殺菽隕霜。春秋所警。是以夏得肺以難瘥也。至於秋得肝脈。肝為青陽。主東方之生氣。秋得肝脈。是當搖落之時。而得生長之氣。
如陽明司天之歲五之氣。厥陰風木客氣加臨。春令反行。草乃生榮。民氣和之謂也。又何疑其為害也哉。
此乃論四時休旺之理。明五行生克之義。
此總結上文之脈。反四時者。由五行有相克之義存焉耳。
舉一隅而為例。則三隅而可知。
如前偶舉一春以為例。則夏秋冬季可以類推矣。
按平弦而若緊。
此節言脈有相似者。當詳明分別之。不可混淆也。平字非弦脈之平。當與下文欲識之識字相對。南方診脈謂之看脈。
北方診脈謂之平脈。如脈經平脈早晏。平脈虛實之類。故曰按平弦而若緊。弦者。不散也。端直而長。狀若箏弦。曰弦緊者。不緩也。脈來勁急。按之長。舉之若牽繩轉索之狀。弦屬少陽。為瘧為飲。為寒熱。為氣血。收斂緊屬太陽。為寒為痛。在人迎為傷寒。在氣口為傷食。不可以其同一長而直。而不分其孰為弦。孰為緊也。
欲識澀而似微。
澀不滑也。參伍不調。如雨沾沙。又如輕刀刮竹曰澀。澀為氣多血少。為傷精。為痰阻氣機。為中霧露。微者不顯也。脈來極細而軟。若有若無曰微。為氣血俱虛。為敗血不止。麵色無光。然澀者。言脈道之謇澀。而不流利也。微者。
言脈道之微細。而不充滿也。二者皆難定息數。診之者須辨其孰為澀孰為微。
浮芤其狀相反。
浮者。不沉也。按之不足。舉之有餘曰浮。有力為風。無力為虛。芤則初無定體。芤草名。其葉似蔥。以脈輕手。
則浮而大。重則中空。故借以命名也。即先賢論芤脈。亦有不同。如本訣中指法。則曰兩頭即有。中間全無。或又謂四畔有。中間無而脈經則又曰芤脈。其象兩邊似有。中間全無仲景傷寒論曰。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
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為革。男子忘血失精。女子半產漏下。古人謂芤脈之不同如此。或雲兩頭有。中間無或曰四畔有。中間無或曰兩邊有。中間無餘嚐按此三法。診人之脈。皆斷之為失血。並無差忒。因思芤脈輕手則浮。重則中空。
雖有上下左右四畔之不同。要之皆因血去故也。但據仲景之言觀之。脈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是輕手取之。則覺其弦大。
及乎重手則減而為芤。與剖竹相似。非兩邊有。中間無乎。至本訣中指法主病則曰。兩頭即有。中間全無。主淋瀝氣入小腸。與仲景之主病不合。大抵從仲景之指法。其病為虛為寒。從脈訣之指法。其病為陽為熱。不得張鑿而李枘也。不獨芤脈為然。凡讀古人書。不可膠柱鼓瑟。況脈之理。至精至微。脈不自立其名。因古人之指法而立名。假令其古人之指法如此。故其主病如此。某古人之指法如彼。故其主病如彼。戴起宗之流。造脈訣刊誤。每用一古人之指法。如定脈之名。複用一古人之主病。強牽以合之至使後人病脈不相對。誤人豈淺鮮哉。不知古人各有得心應手之妙。非若後世之人。泥於字句者比也。
沉伏殊途同歸。
沉不浮也。輕手不見。重手乃得。曰沉為入裏。脈之首伏不見也。脈經雲。伏者。極重手按之。著骨乃得。為三陰之盡。
洪與實而形同仿佛。
洪者。脈來滿指而大也。實者。浮中沉。皆有力也。二脈皆滿指。然洪有浮沉之別。而實謂浮沉皆有力也。
濡與弱而性帶依稀。
濡與弱。其狀相似。但有浮沉之別。與陰陽之分耳。諸家皆以極浮細而軟曰濡。極沉細而軟曰弱。惟本訣指法主病中。則曰指下尋之。似有再再還來。按之根據前卻去曰濡。指下尋如爛綿相似。輕手乃得。重手稍無。怏怏不前曰弱。據訣所雲。
似乎以極沉而無力為濡。極浮而無力為弱。矣。兩說齟齬。何去何從也。不知濡為陰水當沉。弱為陰金當浮。濡為陽不足不當於浮中見。弱為陰不足不當於沉中見。據理而論。當以訣之指法為是。而以他說為非矣。況濡弱二脈。但可以極沉而軟。極浮而軟言之不必更加細字。先辨此情。後明其理。更複通於藥性。然後可以為醫。
今人但知脈理之難。而不知藥性之難也。但知藥之功。而不知藥之性耳。能盡其藥之性然後可以為醫也。夫所謂性者。非山楂消食。貝母清痰。枳殼寬胸。陳皮下氣之謂也。乃寒熱溫涼。升降浮沉。陰陽清濁之謂也語雲。用藥如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