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伏者。陰也。指下尋之。似有呼吸。定息全無。再再尋之。不離三關曰伏。主毒瓦斯閉塞。三關四肢沉重。手足時冷。
伏陰。木也。何謂陰木。厥陰之木也。厥陰者。陰之盡也。陰已極。則陽將絕矣。脈之所往來指下者。正以陰陽相維。和合交結。而脈道乃行。今陰已極。而陽將絕。則脈道不行。故指下尋之似有。呼吸定息全無。即脈經所雲伏脈極重。手按之著骨乃得也。然脈之所以往來於寸關尺部者。正以三焦之氣。呼吸相通耳。今陰毒之氣。壅遏三焦。
使榮衛之氣。不得行於十二經隧之中。故上焦絕。則寸不行。中焦絕。則關不行。下焦絕。則尺不行。雖依稀隱現於寸關尺部之中。而實不能往來於上下。故曰。不離乎三關也。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氣將絕。故四肢沉重。而手足時冷矣。
按脈經雲。伏脈極重指按之著骨乃得。一曰手下裁動。一曰按之不足。
舉之無有。一曰關上沉不出。名曰伏。經雲。伏者霍亂。
歌曰
陰毒伏脈切三焦。不動榮家氣不調。不問春秋與冬夏。徐徐發汗始能消。
陰毒伏脈切三焦。上文已詳言之矣。所謂不動營家氣不調者。何也。蓋以寒傷營。陰寒之氣。壅遏三焦。則營氣不行。營不行。則脈不出。須得溫經發表之劑。如陰毒甘草湯之類。以調其榮氣。而後脈始出也。或曰。溫經發表。秋冬可施。如遇春夏。豈宜概用。不知陰毒之證。非他病可比。溫經散表。陽氣方回。雖值春夏。亦宜舍時從證。故池氏曰。積陰冷毒之氣。
而伏滯於三焦。致衛氣不調。榮血不行。三焦之氣。閉塞。若有此證。不必問四季。須是發散。通其三焦。其病可除也。夫所謂徐徐發汗者何也。潔古曰。漬形以為汗。麻黃附子細辛湯。或秋冬以升麻湯。春夏以麻黃湯。
當緩與之。經曰。陰盛陽虛。汗之則愈。予嚐讀史記左編。一病患以冬月誤服白虎。其脈伏而四肢厥冷。諸醫擬進四逆理中等劑。東垣曰不可。
隻宜用輕清之劑。引寒氣出於經絡之中。如升麻防風羌活等藥。其病果愈。是皆徐徐發汗之義也。戴起宗不知此理。謂不當汗。乃引仲景脈浮者。病在表。方可汗等語。獨不知仲景亦常曰。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則知發汗又不可以脈之浮沉論也。況陰毒一證。乃一時暴疾。禍如反掌。戴氏誤以為榮積衛積藏積。而改作徐徐調理。噫。陰毒傷寒。而可徐徐調理乎哉。訣之所謂徐徐發汗者。非治之徐徐。乃處方之徐徐。如潔古所謂漬形以為汗。又曰當緩與之之謂也。
又歌曰
積氣胸中寸脈伏。
寸所以候胸中者也。胸為氣。每宗氣之所行也。今宗氣不得隨營氣而行。故積於胸中。而上部之脈伏矣。
按脈經雲。寸口脈伏。胸中逆氣。噎塞不通。是胃中冷氣。上衝心胸。宜服前胡湯。大三建丸。針巨闕上管。灸膻中。
當關腸癖常瞑目。
肝藏血。脾攝血。肝脾俱候於關。關脈伏。則為肝脾二經。不能藏攝其血。
斯腸癖之疾生矣。目得血而能視。血脫則目不欲見人。故目常瞑也。
按脈經雲。關上伏。中焦有水氣泄溏。宜服水銀丸。針關元。利小便。溏泄便止。
尺部見之食不消。坐臥非安還破腹。
經雲。飲食入胃。先入於肝。夫肝。厥陰之木也。今因內傷飲食。宿滯不消。
肚腹脹滿。欲破而坐臥不安。以至厥陰風木之氣。壅遏於下不得上升。
故尺部之脈見伏也。治之者。當用吐藥。以探吐其宿食。則厥陰風木之氣。得疏通以上升。而尺部之脈。可以複出矣。經雲。上部有脈。下部無脈。
其人當吐不吐者死。此之謂也。(上吐字。乃吐藥之吐。言用吐藥而仍不吐。則死矣。)按脈經雲。尺中伏水穀不消。又雲。尺脈伏。小腹痛。症疝。水穀不化。宜服大平胃丸。桔梗丸。針關元補之。(桔梗丸雲結腸丸。)又按東垣曰。食塞胸中。食為坤土。胸為金位。金主殺伐。與坤土俱在於上而旺於天。金能克木。故肝木生發之氣。伏於地下。非木鬱而何。吐去上焦陰土之物。木得舒暢。則鬱結去矣。此木鬱達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