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踏莎行·寄書(3 / 3)

然而,一個人可以欺騙世間所有的人,唯一不可欺騙的就是自己。離開陳子龍後,柳如是的身邊不乏追求者,她的畫舫上,文人墨客,達官貴人,高朋滿座,笑聲朗朗。隻是,囂鬧過後的寂寞,更加徹骨陰寒。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明知他的世界裏,已經沒有她容身的角落了,柳如是卻依舊苦苦地守候。愛情總是令人千腸百轉,明知愛上了不值得愛的人,卻又愛得不能自拔,為了他,甚至可以失卻尊嚴。

雖然說這是愛,可這又不能不說是一種下賤。因此,到最後,張愛玲才說“我想過,我倘使不得不離開你,亦不至尋短見,亦不能再愛別人,我將隻是萎謝了!”再到後來的“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不平等的愛,大抵也隻有這樣不平等的結局了。張愛玲在對胡蘭成說“不喜歡你了”這幾個字時,是多麼的不情不願,甚至可以嗅到她呼吸裏的疼痛。她的“不喜歡”隻是一種姿態,是沒有辦法中的無奈。

對於男女,尼采的看法是“男人骨子裏壞,女人骨子裏賤”,從性心理學來分析,男人喜新、自私、脆弱、厭倦。在兩性關係中,男人可以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而女人往往是“烈火焚燒若等閑”。當愛成往事時,男人可以很快從愛的死海裏遊上岸,而女人可能隻會胡亂抓住一根情感的稻草,徒勞地糾纏掙紮。

試想,如果愛情也能實施公證製該有多好?相愛前,將情感做以公證。不愛了,便可將付出的情如數收回來,再塞回那具皮囊中,還我一個全身心完好如初的人。如果能這樣,大概世間所有的癡情男女,都會爭相去做,好在愛情花季的末期,不痛,不哀,不怒,不嗔,輕輕鬆鬆,包袱款款地抽身離去。

“半簾燈焰,還如夢裏。銷魂照個人來矣。”在隱隱約約的燈光中,在清涼如水的夜色裏,柳如是仿佛看到陳子龍分花拂柳,踏水而來。但是,隨著筆峰婉轉,“開時須索十分思,緣他小夢難尋視”。還沒等與他溫存片刻,盡訴相思之情,便從小夢中醒來,再也難以尋見情郎的身影了。

此情待追尋,此恨何已亦呀!這首《踏莎行·寄書》,柳如是寫得相當苦澀。如果不是用情至深,何至如此?

愛情中,我欣賞那些敢做敢為,敢愛敢恨,你賜我一往情深,我報你以柔情蜜意;你給我離愁別恨,我還你以絕情轉身的女人。

生兒當如孫仲謀,做女人就得像武則天!男人,你如果好好愛,咱便好好愛,如果你想吃著碗裏,看著鍋裏,朝秦暮楚,始亂終棄,對不起,咱不僅要鏟掉你的非分之想,還要奪走你吃飯的碗!固守著這一原則,武則天不僅順利榮登皇後寶座,還毫不手軟地除掉了情敵——她的親姐姐和外甥女,並且更弦易轍,奪去李氏的大好江山。

可是,世間的女子,如呂稚、如武媚娘者,又有幾人?大多是柔弱的女兒情懷。明知飛蛾撲火般的愛情很下賤,卻還要——賤賤地愛下去。

因此,無論如何,不能讓某個人成為你的全部。若是有天他離開了,你將一無所有。悲傷,不是因為愛情結束了,而是因為,明知一切結束,他已走遠,而你的愛,卻還在原地徘徊。

但,輕易能夠折斷分開的,便不是真正的愛。有一種愛叫做固執。我就要你,我偏要你,誰也擋不住,管不著。我流著淚,舔著傷口,繼續愛。

因為愛情無理智可言,更無關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