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脈宜見芤,以芤主空故也。故脈最宜沉澀而忌浮大,反是則逆矣。若至蓄血,最宜牢實而忌沉細,以血未損故也。反是峻劑莫投,故曰難愈。
心中驚悸,脈必代結。飲食之悸,沉伏動滑,癲乃重陰,狂乃重陽。浮洪吉象,沉急凶殃。癇宜虛緩,沉小急實。若但弦急,必死不失。
驚悸非屬心氣虧損,即屬有物阻滯,故脈必見代結。若因飲食致悸,則有沉伏動滑之象,所當審也。癲狂二症為病尚淺,故宜浮洪而惡沉急,反是則為病氣入骨。癇宜虛緩,以其中有痰沫之故。弦急獨見,是為真髒脈出,安望其再生耶。
耳病腎虛,其脈遲濡。浮大為風,洪動為火。沉濡為氣,數實為熱。若久聾者,端於腎責。暴病浮洪,兩尺相同。或兩尺數,陰虛上衝。齒痛腎虛,尺脈濡大。齒痛動搖,尺洪火炎。右寸關數,或洪而弦。非屬腎虛,腸胃風熱。口舌生瘡,脈洪疾速。若見虛脈,中氣不足。喉痹之脈,兩寸洪盛。上盛下虛,脈忌微伏。
耳病當責於腎,以其腎竅開於耳者故耳。然亦須以浮風、洪火、濡氣、數熱、久聾為辨。如其是暴非久,又以兩尺浮弦相同為驗耳。齒雖屬腎,而齒齦則屬於胃,故辨齒痛脈象,須以尺濡、尺洪斷其虛實,寸關洪數與弦,斷其腸胃風熱,未可盡以腎求也。口舌生瘡,必與洪疾為實,虛則多屬中氣不足。喉痹症屬上實,脈以寸盛為順。若見微伏,真氣已絕,故曰大忌。
中惡腹脹,緊細乃生。浮大為何,邪氣已深。鬼祟之脈,左右不齊。乍大乍小,乍數乍遲。中毒洪大,脈與病符。稍或微細,必傾其身。蟲傷之脈,尺沉而滑。緊急莫治,虛小可怯。
中惡宜於緊細,以其邪氣未深之故;反是則邪盛正衰,非其宜也。
鬼祟出沒不定,故脈有難追求。中毒脈見洪大,是與病應,以毒主陽故也。稍見微細,真氣絕矣,豈其宜乎。
蟲傷脈多沉滑,以其蟲伏於內者故耳。緊急固見傷甚而陰陽離隔,虛小亦恐真氣已損,皆為有慮。
婦人之脈,尺宜常盛。右手脈大,亦屬順候。尺脈微遲,經閉三月。氣血不足,法當溫補。婦人尺脈,微弱而濡。年少得之,無子之兆。長大得之,絕孕之征。因病脈澀,有孕難保。
婦人以血為主,故尺宜常盛,而右脈宜大。故尺遲則經必閉,微弱而澀,在有孕固不克保,況無孕乎。
崩漏不止,脈多浮動。虛遲者生,實數者死。疝瘕之脈,肝腎弦緊。小便淋閉,少陰弦緊。
崩漏不止,已屬血動不歸,再見實數,則腎真氣已絕,所以不宜見也。疝瘕主於肝腎,故肝腎弦緊,是即疝瘕之征也。淋閉主於少陰,故少陰弦緊,亦是淋閉之見也。
婦人有子,陰搏陽別。少陰動甚,其胎已結。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可別。陽疾為男,陰疾為女。女腹如箕,男腹如斧。
寸為陽,尺為陰,陰脈既已搏指而與陽寸之脈迥然各別,是即有子之征。心為手少陰經,心主血,若胎已內結,則少陰之脈,勢必往來流利,厥厥如豆之動。疾即數類,滑而且數,按之不散,是其精血已聚,故有三月之胎。滑診不見,而但疾而不散,是其骨肉已成,脈無滑氣,故有五月之胎。陽疾為男,陰疾為女,以陽主男陰主女故耳。女胎如箕,男胎如斧,以箕圓象地象陰,斧方象天象陽故耳。陽疾陰疾,統上下表裏左右而言,不拘於左右分也。
妊娠之脈,實大為宜。沉細弦急,虛澀最忌。半產漏下,脈宜細小。急實斷絕,不祥之兆,凡有妊娠,外感風寒。緩滑流利,其脈自佳。虛澀燥急,其胎必墮。胎前下利,脈宜滑小。若見疾澀,其壽必夭。
妊娠脈宜實大,以其內實故也。沉細弦急,皆為真損胎墮之兆,最為切忌。半產漏下,脈見細小,是與病應。若胎漏既絕,脈又急實真氣已離,豈能生乎。妊娠感冒,脈宜流利,以其胎氣未損故耳。虛澀燥急,是於胎氣有損,故不宜見。有胎下利,脈宜滑小,而忌疾澀,以疾則氣已離,以澀則血已傷故也,故以滑小為正。
臨產之脈,又宜數滑。弦細短數,最屬不利。產後沉小,微弱最宜。急實洪數,岐黃莫治。新產傷陰,血出不止。尺不上關,其命即喪。新產中風,熱邪為殃。浮弱和緩,與病相當。小急弦澀,頃刻身亡。
臨產脈亂滑數,是即胎動之應。若弦細短數,則於胎中有損,最為不利。產後胎兒已下,肚腹空虛,實數不與症應,故曰不治。新產出血不止,尺不上關,元氣下脫,不死何待。至於中風脈見和緩,內氣未動,故曰相當。如至小急弦澀,則內氣已絕,無複生矣。
男子久病,當診於氣。脈強則生,脈弱則死。女子久病,當診於血。脈弱則死,脈強則生。
久病則真氣多損,故診強弱以辨生死。但男子則當以氣為診,以男主於氣也。女人則當以血為診。以女主於血故也。右寸脈強,則氣未損,故曰可生。左寸脈旺,則血未竭,故曰不死。
斑疹之脈,沉而且伏。火盛於表,陽脈浮數。熱盛於裏,陰脈實大。痘疹弦直,或沉細遲。汗後欲解,脈潑如蛇。伏堅尚可,伏弦堪嗟。
斑疹脈見沉伏,以毒本未伸泄故耳,仍須以脈數實辨其屬表屬裏。痘疹最宜外出,不宜內伏,故弦直細遲猶可升托,即伏不弦,猶可內解。若至伏弦,則毒內入已深,不能外出,所以堪嗟。
癰疽未潰,脈宜洪大。及其已潰,洪大始戒。肺癰已成,寸數而實。肺痿之脈,數而無力。肺癰色白,脈宜短澀。浮大相逢,氣損無失。腸癰實熱,滑數可必。沉細無根,其死可測。
未潰屬實,洪大宜矣。潰後則虛,而脈猶見洪大,豈其宜乎。肺癰已成,寸實無慮,以膿在肺未除故也。
肺痿則肺葉焦痿,脈數無力,亦所應見。惟肺癰幾作,肺氣虛損,其色應白,則脈亦當短澀,方與症應。若見浮大,知是氣損血失,賊邪乘金,最非吉兆。腸癰本屬實熱,必得滑數,方雲無事。若見沉細,是謂無根,喪期在即。
奇經八脈,不可不察。直上直下,尺寸俱牢。中央堅實,衝脈昭昭,胸中有寒,逆氣裏急。疝氣攻心,支滿溺失。
奇經者,不在十二正經之列,故以奇名。直上直下,弦長相似,尺寸俱牢,亦兼弦長,中央堅實,是明胸中有寒,故見逆氣裏急之症。如疝氣攻心,正逆急也。支滿,脹也。溺失者,衝脈之邪幹於腎也。
直上直下,尺寸俱浮。中央浮起,督脈可求。腰背強痛,風癇為憂。
直上直下,則弦長矣;尺寸俱浮,中央亦浮,則六部皆浮,又兼弦長矣;故其見症皆屬風象。大抵風傷衛,故於督表見之;寒傷營,故於衝裏見之。
寸口丸丸,緊細實長。男疝女瘕,任脈可詳。
寸口者,統寸關尺三部而言,非專指寸一部也。丸丸,動貌。緊細實長,因寒實於其內而見也。男疝女瘕,即所謂苦少腹繞臍,下引陰中切痛也。
寸左右彈,陽可決。或癇或,病苦在陽。尺左右彈,陰可別。或癇或螈,病苦在陰。關左右彈,帶脈之訊。病主帶下,腹脹腰冷。
左右彈,緊脈之象也。陽主陽絡,故應於寸而見浮緊而細。陰主陰絡,故應於尺而見沉緊。帶脈狀如束帶,在人腰間,故應於關而見浮緊。緊主寒,故三脈皆見寒症。如陽則或見為厥仆倒地身軟作聲而癇,或筋緩而伸為,蓋癇動而屬陽,陽脈主之。陰則或見為語言顛倒舉止錯動而癲,或筋急而縮為螈,蓋癲靜而屬陰,陰脈主之。帶則病發腰腹,而有腹脹腰冷帶下之症矣。
尺外斜上,至寸陰維。其病在裏,故苦心痛。尺內斜上,至寸陽維。其病在表,故苦寒熱。
從右尺手少陽三焦,斜至寸上手厥陰心包絡之位,是陰維脈也。從左尺足少陰腎經,斜至寸上手太陽小腸之位,是陽維脈也。二脈皆載九道圖中。斜上不由正位而上,斜向大指,名為尺外;斜向小指,名為尺內。
二脈一表一裏,在陰維主裏,則見心痛;陽維主表,則見寒熱是也。
脈有反關,動在臂後。別由列缺,不幹證候。
反關本於有生之初,非病脈也,故曰不幹症候。其脈不行寸口,由列缺絡入臂後手陽明大腸之經。以其不順行於關,故曰反關。凡見關上無脈,須令病患複手以取方見。
經脈病脈,業已昭詳。將絕之形,更當度量,心絕之脈,如操帶鉤。轉豆躁疾,一日可憂。
經曰: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心死。前曲者,謂輕取則堅強而不柔。後居者,謂重取則牢實而不動。
如持革帶之鉤,全失衝和之氣。但鉤無胃,故曰心死。轉豆者,即經所謂如循薏苡子累累然,狀其短實堅強,真髒脈也。又曰:心絕,一日死。
肝絕之脈,循刀責責。新張弓弦,死在八日。
經曰: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又曰: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又曰:肝絕,八日死。
脾絕萑啄,又同屋漏。一似流水,還如杯複。
舊訣曰:雀啄連來四五啄,屋漏少刻一點落。若流水,若杯複,皆脾絕也。經曰:脾絕,四日死。
肺絕維何,如風吹毛。毛羽中膚,三日而號。
經曰:如風吹毛,曰肺死。又曰:真肺脈至,如以毛羽中人膚。皆狀其但毛而無胃氣也。又曰:肺絕,三日死。
腎絕如何,發如奪索。辟辟彈石,四日而作。
經曰,脈來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又曰:腎絕,四日死。舊訣雲:彈石硬來尋即散,搭指散亂如解索。正謂此也。
命脈將絕,魚翔蝦遊。至如湧泉,莫可挽留。
舊訣雲:魚翔似有又似無,蝦遊靜中忽一躍。經雲:渾渾革至如泉湧,綿綿其去如弦絕。皆死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