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明代徽商也常常以較低的利率來爭奪市場。如《休寧率東程氏家譜》載:明代徽商程鎖“中年客溧水,其俗春出母錢,秋倍收子錢。長公程鎖居息市中,終歲不過什一,細民稱便,爭赴長公”。此前,溧水縣有“倍收子錢”的高利貸資本;程鎖以“什一”之利經營,取勝是意料之中。又如《金陵瑣事剩錄》載,明代南京“當鋪總有五百家,福建鋪本少,取利三分四分,徽州鋪本大,取利一分二分三分,均之有益貧民。人情最不喜歡福建”。典商利率的高低與其經營的規模效益相關。福建典商資本小,必依賴於高利率方能生存,而隨著市場的逐漸成熟,規模偏小的高利貸資本必然要被淘汰。明清兩代官方對典當利率有原則規定:“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月利三分是明清典商對外經營的一般分寸。上麵介紹的清道光時徽商典當鋪會票月利皆在一分二厘,是典商內部資金拆借的利率,即典商資本的成本利率。
有研究者認為,明清典當商以高利貸盤剝人民,不勞而獲,坐享厚利,無風險可虞。其實不盡然,尚需具體分析。通過清代徽典會票可以看出:典商資本的成本利率為月利一分二厘,對外放債時月利三分,典商所獲一般為月利一分八厘。這應是正常的商業利潤。且典商也存在著巨大的經營風險,如銷毀呆帳——“焚券”者大有人在。從許道豐典所立會票的批注來看,典商的經營及其資本運作已難以為繼。清道光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立會票原約定:“來年秋間本利一並歸還”,而批注雲:“十一年十二月收還本乙千兩。息未收。”清道光十年正月初九日立會票,原約定時間為“對周”,而實際還貸已經兩年,利息分文無收。這反映了鴉片戰爭前夕徽商金融資本的窘態。
徽州典商簽發會票,在異地劃撥資金,實現資本流動,是一項經常性的金融業務。筆者見到一份《道光二十六年汪氏典業鬮書》,其產業按四房分析,並定有析產十四條。第八條載:“各親友附記存本墨議,均已載清。此外四典並無會票在外。”這是清代徽典普遍簽發“會票在外”的確鑿證據。會票廣泛運用於資金流動,表明業內已建立起良好的商業信用。此汪氏四房典業在分析產業之前已經將會票賬目結清。汪氏典業大房鬮分得資本共足錢五萬五千二百四十七千八百三十文,其中親友等存款四項達一萬五千二百七十九千九百七十三文,約占總資本的28%。其具體數字為:“收公項撥來生息本足錢肆千柒百千文;收各親友存公項撥來生息本足錢叁千五百千文;收自親眷存公項撥來生息本足錢陸千五百千文;收本典各友附生息本足錢五百柒拾玖千玖百柒拾叁文。”由此清晰地看到清道光年間徽典的資本構成。將生息資本存入典鋪的“親友”“親眷”“典友”等客戶,大約不出徽商血緣和徽州地緣的範圍。顯然,與明代徽商資本“皆稱貸於四方之大家”相比,清代徽州民間金融投資階層更加擴大。受徽商的影響,徽州民間金融意識較為普遍,即使農民簽定承當賦役合同,亦言定違約者充賠“照依當店起息算還”。
許道善典和許道豐典所立會票,中人同為“見會許晴川翁”。道善、道豐可能是同宗兄弟。徽商所立會票和借貸券一樣,須有中人擔保。擔保人一般家道殷實,人品較好,有信用;在票券上署作“見會”、“憑中”、“中”等。許晴川同為兩典作“見會”,表明他是許氏家族中一位信譽度頗高的長者。作金融擔保要承擔連帶責任,在金融擔保中甚至有債務人不能清償而由擔保人代為償還的例子,這表明徽州民間金融業務發達,而商人的契約意識則更強。
通過以上簡析可見,徽商典當鋪會票具有豐富內涵,是商業信用的產物。在跨入近代社會門檻之前,作為中國最大商業集團之一的徽商,其信用經濟已經構成。俗諺雲:“無徽不成鎮”,徽商集團支持了信用經濟的形成。
(二)“錢生錢”的好生意
號稱江淮第一當鋪——李鴻章當鋪
徽商中有不少人出身貧寒,最初的經營資本來源於自家房屋,或者妻子的首飾,甚至是衣裙的賣價。做了幾筆買賣之後,又想把生意做大,有的隻好向典商去借貸。有了當初千辛萬苦的經曆,後來發了大財,也就有了放債的強烈欲望,這畢竟是“錢生錢”的最佳途徑之一。他們放債的主要方式就是經營典當業,其實就是高利貸,城鎮出現的當鋪、銀號都屬於放債取息的經營方式。
明清時期,徽商經營典當業是不遺餘力的。尤其是休寧人,幾乎把典當業視為他們的專門職業。休寧的商山吳氏,自明中葉以來就經營此業,以致“家多素封”,聲勢煊赫,是休寧著名的望族。明代小說《初刻拍案驚奇》中描寫商山吳氏有個大財主,擁有家私百萬,號稱“吳百萬”。這個財主就是經營典當業的“大朝奉”。歙縣商人也多熱衷於經營典當業。歙縣的岩鎮,在明末就號稱子錢家之藪,致使該鎮成為富甲一方的都會。徽州其他各縣以典當為業者也不乏其人。
明清徽商之所以如此癡迷於廣開典當鋪,其原因主要還是在於典當業風險較小、獲利豐厚。要明白這一點,必須首先弄清當鋪的製度。
當鋪收當物件,首先要由當商進行估價,估價時當商都盡量壓低該物件的實際價值,當物人明知估價過低,為了急於借貸銀錢,也不敢爭辯。當鋪慣例,“值十當五”,即所當物件如果估價10兩銀子,隻能借貸5兩銀子,這借出的銀子又是按月計息的,如清初有的當鋪就規定:
十兩以上者,每月一分五起息;一兩以上者,每月二分起息;一兩以下,每月三分起息。貧民衣飾有限,每票不及一兩者多。隔一二年,本利合算不能取贖,每多沒入。
貧窮者借了高利貸,哪裏還會有“翻身”的機會,拿去典當的東西,大多有去無回。而典當老板則是以半價形式變相收取各種抵押品,如果有人想贖回,則往往是要支付高於原價幾倍的價錢。
由此看來,典商與行商相比,因其經營的不是一般商品,故不用擔心隨著市場行情的波動,商品有積壓貶值的風險。隻有人求於己,罕有己求於人。
另外,典當業稅額極低,也是刺激徽商投資典當業的重要原因之一。投資開當鋪與投資買地相比,至少有兩個優點:買地佃人也能坐享其利,但得利多少卻與年成豐歉大有關係,而典當卻旱澇保收;田地要繳納賦稅,而且賦稅往往越來越重,而典當雖也納稅,稅額卻低得驚人。以清代為例,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全國共有當鋪18075座,收典稅90375兩;清嘉慶十七年(1812年),全國共有當鋪23139座,收典稅115695兩。平均每座當鋪一年隻收稅銀五兩。一個有數千金至數萬金資本的當鋪,每年隻納數兩典稅,不能不謂之極低。
(三)典肆遍布全國
遍布全國的當鋪
明清時期,徽人開設的典肆遍布全國,其數量之多,規模之大,資本之巨,都是其他商幫所難以比擬的。他們從中獲取的豐厚利潤,可以通過俞樾《右台仙館筆記》中記載的一則故事來驗證:
許翁(名不詳),歙縣人,由於世代經營典業,因此家中巨富。到許翁這一代,在江浙間已開有典鋪40餘所。許翁不善言辭,但為人極忠厚,商譽日隆,生意日盛。如果他的後代能夠繼承這份家業,生意規模自然會越做越大。
遺憾的是他的兒子們不爭氣。三四個兒子在金錢中長大,漿酒霍肉,錦衣玉食,奉養超過了王侯,蓄有家僮一百數十人,馬數十匹,青驪彤白,無色不具。這些兒輩們每次出門,均前呼後擁,炫耀於閭巷之間,自然常常幹出些違法的事來。
一天,官府以“豪橫鄉裏”的罪名派人持文書來逮捕這幾個兒子,他們才害怕起來。於是上下打點,行賄求免,費了不少金錢,官府總算網開一麵,饒了他們。
按說,經過這次教訓,許翁的兒子們應該改邪歸正,重新做人了,可是他們卻在一起商量:“看來,家鄉不可呆了,何不出去遠遊呢!”於是,各人備了舟車,出遊江浙間。凡是家中所設典鋪的地方,他們都無遠不至。每天都拿出紙條到典鋪取錢,取出就花天酒地一番,花完再到鋪中索取。鋪中掌櫃如加勸阻,他們即發怒道:“這都是我家的錢,不關你的事。”更有甚者,他們還讓自己曾逍遙過的娼家妓院徑自到典鋪取款,不給則鬧。總之,他們每到一處,該處的典鋪就要遭殃,各處掌櫃紛紛派人送信給許翁,告知此事。
由於這些兒子野性難改,根本不服管教。許翁無奈,隻好寫信通知各處典鋪,定於某月某日,同時關閉,企圖以此來阻止兒輩的任意揮霍。
可是這樣一來,典鋪中的掌櫃、夥計們不滿了。他們認為許翁這樣做,豈不是叫他們一個個都失業了嗎?於是許翁索性解散典鋪,自管事到夥計每人贈送若幹銀兩,打發他們另謀生路。當時規定,按典鋪之大小,管事者每人給1000兩至2000兩銀子,以此遞減,至廝役扈養也皆有份,最少者也給錢10兩。最初,許翁未曾仔細計算究竟需要多少銀錢,便做出了這項決定,待到會計按籍簿人數發款時才大吃一驚,許翁共有40多所典鋪,人數及2000,由於各人都如數拜領而去,因而致使許翁“數百萬之資,一朝而盡”。
三、徽茶香飄海內外——茶商
徽州地處亞熱帶,重巒疊翠,霧色空檬,土地肥沃,氣候溫和,宜茶宜林,茶葉便成為徽商賴以發跡的主要行業之一。
大清茶商
據史料記載,徽州商人四出經營茶葉,始於明代。而徽州的茶葉買賣是很早的。唐元和十一年(816年),詩人白居易的著名詩篇《琵琶行》中曰:“商人重利輕別離,前月浮梁買茶去。”說明原屬祁門之浮梁,遠在1100多年前就已成為茶葉的集散地。唐鹹通三年(862年),歙州司馬張途著的《祁門縣新修閶門溪記》中所載:“千裏之內,業於茶者七,八矣。由給食、供賦,悉恃祁之茗,色黃而香。賈客鹹議,逾於諸方。”可見當時祁門茶市相當興隆。宋代《貢茶錄》所說的:“早春英華,來泉勝金”,諸名茶皆出自徽州。
徽商經營茶葉,有茶號、茶行、茶莊、茶棧等多種類型。“茶號”猶如當今的茶葉精製廠,乃從農民手中收購毛茶,進行精製後運銷。“茶行”類似牙行,代茶號進行買賣,從中收取傭金。“茶莊”,乃茶葉零售商店,以經營內銷茶為主,後期亦少量出售外銷茶。“茶棧”,一般設在外銷口岸,如上海、廣州等地,主要是向茶號貸放茶銀,介紹茶號出賣茶葉,從中收取手續費。
徽商的內銷茶經營,謂之“茶莊”,明代即有茶葉運銷京津的,邇後遍及東北、魯、豫、江、浙、滬等地。清代是徽州茶商的鼎盛時期,乾隆年間,徽商在北京設有茶行7家、茶莊千家以上,在津、滬開茶莊也不下百家。茶葉經營日盛,由大城市延伸到小城鎮,江、浙等一些小鎮也有了徽籍人開的茶店。其時汪茂蔭的祖父汪槐康就在通縣開設森盛茶莊。當時,內銷茶花色品種甚多,有鬆蘿、六方、毛峰、烘青、炒青等數類數十種,後又有各種花茶,所以有“茶葉賣到老,名字記不清”之說。茶商在外開茶莊、茶行很快發跡者,各地均有,明清歙人吳景華、吳永祥、吳熾甫在京經營茶葉,均成為赫赫巨富。
徽商的外銷茶經營,謂之“洋莊”,始於清嘉道年間。當時英國控製印度,大量鴉片輸入我國,換取絲茶。徽商開始是“漂廣東”,由於海禁,當時買賣雙方隻能在船上做交易,價格茶商可以自主,因之利潤較高,謂之“發洋財”。五口通商以後,交易地點慢慢轉移到上海。婺、休、歙三縣茶商因新安江運輸方便,故集中在屯溪設號精製,得名“屯綠”,銷往俄國和歐美國家。在“屯綠”外銷興盛的1920年,屯溪茶號達109家之多,故有“未見屯溪麵,十裏聞茶香,踏進茶號門,神怡忘故鄉”和“屯溪船上客,前渡去裝茶”之詩句。1875年,自閩罷官回鄉的餘幹臣,在祁門按“閩紅”的製作方法,改“綠”為“紅”,從此,祁門功夫紅茶開始問世,銷往國外。“祁紅”茶號也發展到近百家。1915年,“祁紅”在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榮膺金獎。
茶香
茶號係季節性經營,然徽州茶商並不閑暇。他們多半兼營其它行業,或開錢莊、布店、南貨店,或為木材、糧油行商。在上海茶界的鄭鎰源,洪純之兩巨子,就分別兼營錢莊和綢、瓷業。一些中小茶商,在茶季來臨時,將資金重點投入茶葉,茶葉脫手,又在滬、杭采購各類商品回徽州販賣,所以徽州茶商大都家大業大,根基甚牢。
曆來茶商均是各自經營,清末吳俊德、洪其相發動建立六邑茶務總會,才有了茶商組織。30年後改為茶葉公會,但都是辦理日常事務,並不研究生產經營。且徽州茶商素無外貿機構的設置,這就給外商造就了機會,他們操縱市場,盡量壓低外銷茶價,有些茶棧也以回收貸款等方式施加壓力,迫使外銷茶商就範。抗日戰爭開始,渠道不暢,外銷阻滯,“祁紅”與“屯綠’出口日漸減少,1944年,由最高收購26萬擔,下降到7萬多擔,當時,多少茶商為之衰歎!
(一)茶葉的故鄉
徽州是茶葉的故鄉。徽州有著悠久的種茶、製茶曆史。
“高山雲霧出名茶。”徽州處於皖浙贛交界地區,地貌以山地、丘陵為主,屬於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這裏無酷暑和嚴冬,降水豐富,並有環抱的山巒擋風,密林遮蔭,泉水滋潤從而為茶葉的生長提供了天然樂園。
徽州何時開始種茶,文獻已難稽考,但至遲在唐代已經大量種植了。唐代,歙州(徽州)的祁門地區已是著名的產茶區,祁門茶“色黃而香”,有點類似今天的黃山毛峰,是一種時尚的茶葉。
宋代徽州茶葉種植麵積擴大,其製茶業已有發展,分有多種名目和等級,其名茶有:早春、英華、耒泉、勝金、紫霞、雀舌等。
明清時期歙縣所產綠茶聞名天下,其又有不同製作方法,綠茶佳茗有十幾種等級,如珍眉、鳳眉、蕊眉、熙春、付熙等。另外,鬆蘿茶、黃山毛峰、老竹大方等不少茶葉名品也被創造出來。
由於海外對紅茶的需求刺激了徽州人的靈感,因此鴉片戰爭以後出現了祁門紅茶。當時胡元龍、陳烈清等相繼在祁門西南鄉創設茶廠,廠名分別叫“胡日順”、“陳怡豐”。他們最早引進西方的焙茶技術,招工授以焙製方法,生產出中國第一批祁門紅茶。
名揚四海的皖茶
其實茶葉曆來是徽州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當時就有“茶葉興衰,實為全郡所係”之說。況且茶葉是當地出口海外的少數特產之一。
明清之際,海內外飲茶風氣普及,徽州茶商自然是忙得不亦樂乎。他們的活動範圍大為擴展,營銷規模也達到鼎盛時期。在從事茶葉貿易活動中,徽商多采取茶葉收購、加工、運輸、銷售的“一條龍”經營。
徽州茶商收購茶葉,多去著名的產茶區收購。其中徽州本土自然是徽商收購茶葉最重要的茶區。一般外來茶商大都有固定的采購對象,因這是商業機密,故都不大願意透露。而當地徽州茶商有的是自己種茶、製茶、售茶,有的是專門收購和推銷。於是外來茶商所不知的茶區,就成了他們出奇製勝的法寶。
(二)徽商的茶路
手工製茶
徽州茶商運出本地茶的路線有水路和陸路之分,水路主要是借助新安江、青弋江等水係,輾轉大運河北上。也有經新安江東下,經杭州轉運至上海,然後經海運北上,抵達津京地區。在這兩條水路上販運的徽茶,被稱為“京莊”茶,這主要是內銷茶葉。
徽州茶商從陸路南下,以屯溪為始點,往西南行經休寧、祁門,在倒湖附近進入江西地界;途經浮梁縣、景德鎮、獅子山等地,抵達江西省南昌府;再由南昌府南行,在梅嶺頭入廣東省界;複經南雄關、韶州府、英德縣、清遠縣、三水縣,最終到達廣東省城廣州。茶葉在廣州出口,運銷各國,這稱之為“洋莊”茶,意指外銷茶葉。
徽商的茶葉銷售,大約在道光初年,逐漸形成了“內銷”和“外銷”兩大體係。相比之下,經營外銷茶的利潤很高。當時徽州茶商把奔赴廣州從事對外貿易稱為“漂廣東”、“發洋財”。徽州地區流傳著一句諺語:
做廣東茶發財如去河灘拾卵石。
茶肆
說明經營茶葉對外貿易,獲利頗豐而且容易,所以去廣東業茶的徽商很多。
如大名鼎鼎的鐵路建築工程師詹天佑,原籍徽州婺源,出生於廣東南海縣,這與他的祖輩到廣東業茶有關。史書記載:詹天佑的曾祖詹萬榜於18世紀初到廣東業茶,到其祖父詹世鸞時,家中已經積累了巨額資產。清同治二年,一群茶商遭遇火災,不能返鄉,詹世鸞“慷慨資助,不下萬金”。能夠拿出萬金資助別人,可見其資本是十分雄厚的。
民國期間,徽州著名的外銷茶商吳榮壽在屯溪專製外銷茶,先後在屯溪開設18家茶號,年銷數千擔,最多時年銷達2萬擔,幾乎占“屯綠”外銷總量之半數。每年雇傭長工300餘人、臨時工700餘人,民國七年(1918年)獲純利10萬餘兩白銀,被稱為“茶葉大王”。
“五口通商”之一的上海開埠後,因從徽州去上海隻需20天左右便可到達,比去廣州需要的兩個多月時間大為減少,故徽州茶商開始大批進軍上海,這裏遂成為19世紀中期以後徽州茶商最集中的地方。在滬的徽州茶商有的從事對外貿易,有的從事批發零售,有的兩者兼營,大多能夠致富。
(三)祁門茶商與教育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宣布廢科舉、興新學,祁門開始籌辦新式學校。僅從資金投入上看,辦新式學堂所需之多,是舊式私塾不能相比的,若沒有茶商鼎力相助,祁門新式教育是很難創辦的。1905年後,祁門南鄉熱衷於桑梓教育的幾位知名人士康特璋(即康達)、王璋、胡雲龍等,首倡在南鄉中心地點平裏,籌建新學一所。這幾位發起人中,胡雲龍是當地知名的大茶商,專門業茶。康達、王璋兩人是祁門知名人士,前者後來曾任江西景德鎮總商會會長;後者跟隨過孫中山參加民主革命。二人雖均不以業茶為生,但家中亦經營有茶號。他們熱情很高,經過協商議定:學校定名為“梅南小學”,經費除幾位茶商慷慨解囊外,另報請縣政府附征茶厘,按每元3厘,由學校向各茶號征收;校舍由康達的“會同康”茶號改建而成,就這樣,祁門第一所新式學校,在茶商們的積極襄助下破土建成了。
此後,祁門縣又陸續建立了不少新式學校,如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在縣城東山書院建成的“祁門縣立高等學堂”,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在曆口成立的“西鄉鄉立高等小學”,民國二年(1913年)閃裏成立的“祁門西鄉第六區公立小學”等十餘所小學,以及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秋創辦的“私立祁閶初級中學”等,茶商除捐輸甚多外,茶捐還成了學校經費的一項重要來源。
茶市上的茶農
這一點,1933年祁門茶業改良場出版的叢刊《祁門之茶業》中有過具體敘述:“祁門教育經費,極形支絀,每年約一萬二千五百元。計縣立完全小學二所,公立完全小學二所,私立完全小學三所,私立初級小學二十四所,其經費來源,以茶捐收入為大宗。其征收方法,如西南鄉私立小學,則於當地園戶賣茶,每斤認茶捐二厘,並由各茶號代收。紅茶每箱洋一角五分,按茶每件(內計十條每條五斤)洋一角二分五厘。唯各鄉茶捐,概由地方自行征收,應本區學校之用。縣教育局複收縣捐一次,即紅茶每箱按茶每簍(計重五十多斤)收洋二分五厘,以供縣教育經費之需。去年(1932年)茶價衰落,各號箱數亦少,教費直接受其影響,頓感短絀,各鄉立小學遂提前放假,藉省開支。茶業之隆替,有關教育之興廢,可謂密切矣。是欲謀教育者,亦不可不別謀振興茶業之道矣。”
由此可知,當年為了籌措辦學經費,曾專門開征茶葉教育捐,分縣捐和鄉捐兩種。縣捐征收機關為教育局,鄉捐則由鄉立小學收取,具體征收事務均由茶號代為辦理。當然,真正承擔教育捐費的,還是全縣廣大茶農。但不可否認,茶商們在其中起到了不少積極作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當屬大茶商謝步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