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徽商精神(1 / 3)

自明中葉至清道光年間,徽商保持了三四百年鼎盛輝煌的曆史。他們拿出十八般武藝,身手盡顯;或百折不撓,創業發展;或攀緣權貴,以為靠山;或依靠宗族,作為後盾;或創新製度,招牌永立;或廣告促銷,出奇製勝;或巧用商術,力挫群雄。本章講述被稱為“徽駱駝”和“績溪牛”的徽商傳奇故事,以展現他們的營商觀念,致富內幕,儒商風度,特別是作為成功關鍵因素的徽商精神。

一、誠信當先

關於誠信的海報

徽商是明代中葉至清道光年間中國最具實力和影響的一支商幫,曾創造了雄踞華夏商界300年之久的輝煌。據史籍記載:徽商經營之域,“詭而海島,罕而沙漠,足跡幾半禹內”,其地無所不至。徽州六縣宋元明清曆代致富商人有近千人。在明清時期的江浙一帶,商品經濟頗為發達,徽商雲集,勢力盛極,故有“蓋揚之盛,實徽商開之”之說。

在漢口徽商不但建有豪華的同鄉會館,且在江濱開辟“新安碼頭”,專供徽商停泊船隻。在沿江其他城市,徽商也是聚集成幫,稱雄市場。

那麼,源自深山僻壤,“流寓四方”的徽商為何能在天南地北落地生根,站穩商埠,並立於不敗之地呢?研究徽商這一曆史現象時,我們不難發現其核心就在於以“誠信為本”的商業理念。

徽商在異地他鄉的立足發跡和徽商集團整體勢力的崛起稱雄,雖與徽商本身素有“徽駱駝”之稱的吃苦耐勞精神,善於經營理財的精明頭腦,某些外在機緣以及聚散網絡不無關聯,但就經營理念而言,講道義、重誠信,顯然是最核心的因素。徽商在營商活動中,曆來看重“財自道生,利緣義取”“以儒術飾賈事”。徽商吳南坡表示,“寧奉法而折閱,不飾智以求贏”,“人寧貿詐,吾寧貿信,終不以五尺童子飾價為欺。”主張誠信為本,堅守以義取利,是徽商一以貫之的儒商品格,也使其獲得了良好的市場信譽。從根本意義上說,將誠信作為經商從賈的道德規範,正是徽商獲得成功的要訣所在。曆史上,各地商家在買賣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現象時有發生,然徽商卻不屑為之。明朝徽商胡仁之在江西南豐做糧食生意,即使在天災大饑之年“鬥米千錢”的情形下,也決不在糧穀中摻假害人。清末胡開文墨店發現有批墨錠不符質量要求,老板胡餘德發現後立即令所屬各店停止製售此墨,並將流向市場的部分高價收回,倒入池塘銷毀。為保證商品質量,維護客戶利益,決不摻雜使假,甚至不惜血本,毀掉重來,體現了徽商以誠待人的處世原則和以真行賈的經營理念。儒家經典素有“明允篤誠”之說,“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民無信不立”。富與貴乃“人之所欲也”,然“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徽商曆來奉行“賈道而儒行”,倡揚誠信之商德,“不效世用一切狙詐術”,不以“功利為急”,故譽溢湖海,“而資益積也”。徽商許憲由此總結道:“惟誠待人,人自懷服;任術禦物,物終不親”。

商家在營市利人的同時從中獲取合理利潤,本無可厚非。但如何看待義利關係,是見“利”忘“義”,還是“取予有義”,則是考衡商家職業道德和商業理性的標尺。明代有一徽商在江蘇溧水經商,低息借貸便民,從不居中敲剝。明嘉靖二十二年穀賤傷民,他平價囤積,次年災荒,穀價踴貴,他售穀仍“價如往年平”,深得百姓信佩。無獨有偶,休寧商人劉淮在嘉湖一帶購囤糧穀,一年大災,有人勸他“乘時獲得”,他卻說,能讓百姓度過災荒,才是大利。於是,他將囤聚之糧減價售出,還設粥棚“以食饑民”,贏得了一方百姓的讚譽和信任,生意自然也日漸興隆。以義取利,為義讓利,一方麵體現了徽商對中國傳統倫理原則的恪守,另一方麵也反映出徽商對“義”、“利”辯證關係的深刻領悟和具體把握。中國古代思想家墨子說:“與人謀事,先人得之;與人舉事,先人成之。”“利人者,人亦從而利之”。此亦徽商為人處事之本和經營決策之術。

徽屯老街“同德仁”是製售中藥材的百年老店,為保證藥材貨真價實,維護商號聲名信譽,店主每年專派經驗豐富的老職工前往名貴藥材原產地收購原料。在加工炮製方麵,更是遵守操作程序,嚴格把關,從不馬虎。如:在炮製特色名藥“百補全鹿丸”時,該店每臨秋末冬初都要舉行“虔修仙鹿”儀式,即在抬鹿披彩遊街之後,讓眾人現場監督鹿丸製作的全過程。正因徽商在各行各業都堅持以真取信,以誠待人,秉德為商,重義取利,才贏得了廣闊的市場和彌久不衰的聲名。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指出:“廉者,有分辨,不苛取;歸富者始若儉於取,終則厚於藏。”徽商在張弛萬變、風雲詭譎的商海中,之所以能立足穩健,賈道通達,聲名遠播,皆因“智巧機利悉屏不用,惟以誠待人”之所致。

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質就是法製經濟,而法製經濟除以各項法律作為規範市場行為的基本保證之外,其倫理基礎和自律因素則是以誠信為本的商業理念。徽商在數百年經商曆史中堅守的中國傳統倫理原則和以誠為本的經營思想,對於我們今天規範市場經濟行為,無疑有重要的借鑒價值和現實意義。

二、“賈而好儒”

充滿儒學氣息的徽商宅院

一貫以來,徽商都不是一個單純的以經商營利為唯一目的的商業集團,而是一個與文化有著不解之緣,並贏得了“儒商”美名的商業集團。

徽州商幫有個重要特色,即“賈而好儒”。這個特色,既促使徽州成為文風昌盛之地,又對商業經營產生積極影響,使徽商稱雄於明清兩朝。

我國封建社會後期,商界已呈現出瞬息萬變的情況。這就要求經商者對市場形勢、自然和社會諸因素,作出精明的分析和正確的判斷;要求經商者在商業交往中具備管理組織才能。而要達到這兩者,則必然要求經商者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識。否則,就不可能在商業競爭中獲勝。

由於徽商“賈而好儒”,許多經商者都受了較深的儒學教育,因而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識,使他們在經商活動中,善於運用心計,精於籌算,審時度勢,決定取予。

明代有人把徽商分為“儒賈”和“賈儒”兩種。儒賈者,賈名而儒行也,即以經商為名而行儒教之事;賈儒者,以儒飾賈也,即崇儒為名而行經商之事。無論兩者有多大區別,實質都是具有相當文化程度的商人,或具有經商才幹經驗的文化人,是賈與儒的結合,是文與商的交融。

明代歙人黃鏞,少時從儒就學,立下經世之誌,後來棄儒經商,在閩、越、齊、魯間進行商業活動,由於他善於洞察“盈虛之數”,故精於“進退存亡之道”,獲利甚多,“貲大豐裕”。清代歙人葉天賜,“性聰穎,嗜學工詩,擅書法”,因家貧而為他人行賈,由於他“料事十不失一”,一躍而成為獨立經營於揚州的富商。明萬曆時,在兩淮經營鹽業的徽商吳彥先,一有閑暇便瀏覽書史,因而善於與同行縱談古今得失,連一些宿儒也自以為不及於他,故博得群商的擁戴,一切營運都奉請他籌劃。他為不負眾望,精心地權衡貨物輕重,揣測四方緩急,判察天時消長,且又知人善任,以致凡得他指示的經商活動,都必獲倍利,遂一時成為眾商的智囊。

山西商幫與徽州商幫在明代本是勢均力敵的兩大商幫,但到明代後期及至清代嘉慶、道光之際,在兩淮鹽業中,山西商便每況愈下,而徽商卻迅猛發展,原因何在?其重要一條便是:山西商人不重視讀書,而徽商卻好儒學。據有關史料記載,山西人重利甚於重名,叫俊秀子弟從賈,而命中材以下者讀書應試,結果是:從賈者無文化知識,商業經營大受影響,讀書者材資平庸,難中科舉。如此,怎能比得過賈儒結合、練達明敏的徽商!

徽商故裏的春意

可見,徽商能在明清兩朝興盛數百年,以致留下“無徽不成鎮”之說,少不掉儒學對商業的影響。今日商業大勢之繁榮,勝明清兩朝遠矣!要經營好今日的商業,則更須掌握科學文化知識。因此徽商的曆史經驗,今日還大有可取之處。

此外,曆史上的徽州商人不僅很會做生意,而且不乏好讀書者。

明代徽商鄭孔曼,出門必攜書籍,供做生意間隙時閱讀。他每到一個地方,商務餘暇當即拜會該地文人學士,與其結伴遊山玩水、唱和應對,留下了大量篇章。同鄉人鄭作,也嗜書成癖,他在四處經商時,人們時常見他“挾束書,而弄舟”。所以認識鄭作的人,背後議論說:他雖然是個商人,但實在不像商人的樣子。還有同縣西溪南的吳養春,是明萬曆年間雄資兩淮的顯赫巨賈,祖宗三代書香嫋嫋,家築藏書閣,終歲苦讀。日本侵入高麗(朝鮮)時,朝廷出兵援助,其祖父吳守禮輸銀三十萬兩,皇賜“徵任郎光祿寺署正”;其父吳時俸,皇賜“文華殿中書舍人”;他和兄弟三人也同被賜贈,史書曾有“一日五中書”之稱。

清代績溪縣人章策,自幼愛讀聖賢書。成人後,在浙江蘭溪隨父習賈行商,並因經商得法致富。他的愛好是買集善書,因而積聚書冊萬卷,並孜孜以讀,每日商務再忙也從不間斷。

明代休寧人汪應誥,雖出身於鹽商世家,但詩書五經卻無所不精。汪氏宗譜記載他曾經商於閩粵一帶,稱其為“好讀書其天性,雅善詩史”。他對《通鑒綱目》等諸典籍研究很深。傳說他商務得閑時,常讀書到了如癡似狂的地步,有時甚至能在書房中整整坐上一日。每當有人臨科考試茫然不知論題的出處,偶爾來求教時,他即能告之此題出於何處,求者回去翻書,竟不差分厘。

同代人黟縣胡春帆,更是非同小可。相傳他每到一地,必先入書市觀書,爾後再做生意。他通常一買就是幾百本,致使後來“舟車往返,必載書篋自隨”。雖家為富商,但他卻始終保持著徽州人祖輩傳統的節儉美德,舉家老少概不錦衣美食,唯有求書見慷慨。

著名鹽商吳鈵,徽州歙縣人氏。據史書記載:“經史子集,環列幾前,至老未嚐釋卷”。可見他一生是很勤奮的,後來是“晝籌鹽策,夜究簡編”,較有成就。

明末時,徽州婺源縣,有個商人叫王尚儒,十五六歲就離開家鄉赴荊楚經商。當時正值戰爭頻繁的多事之秋,商行裏規定輪流守夜值班,以防不測。同行們無不認為是項苦差事,而尚儒則以此為樂道:夜讀通宵,有公費油膏,無人幹擾,真乃是美差!他主動向商行提出:願代諸同事守夜。上下自當擁戴不提,同事們更是感激不盡。於是他夜夜讀書達旦,學問長進很快。

三、講究商德

古人經商,講究商德。徽商是一支賈儒結合型的商幫,“雖為賈者,鹹近士風”,因此比較更講究商德修養。一般說來,用“以誠待人”、“以信接物”、“以義為利”這十二個字來概括徽商的商德,是可以的。至於徽商講究商德的具體表現,則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曰“貨真”。做買賣,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這是對消費者極不負責的奸商行為。徽商堅決反對這樣做。《太函集》中說:汪處士出門做生意,與子弟約法三章,“毋以苦雜良”,即不要搞商業摻假這一套。《大泌山房集》載:明歙西富源人胡仁之,“賈嘉禾(江西南豐),年饑,鬥米千錢,同人請雜以苦惡,持不可”。

二曰“價實”。曆代都把“口不二價”視為經商者之美德。新安歙北《許氏東支世譜》記載說;歙商許文才“貿遷貨居,市不二價”。《婺源縣誌》載:商人黃龍孫“貿易無二價,不求贏;餘,取給朝夕而已”。

三曰“量足”。市場計量,缺尺少寸,克扣斤兩,是要受到廣大消費者譴責的。徽商深知這一點,自覺地以量足為美德。《休寧率東程氏家譜》載:明代休寧商人程瑩,遊賈他鄉,“出納平準之宜……不舞智以籠人,不專利以取怨”。《豐南誌》中亦載:明歙人吳一新業鹺浙中,“寧奉法而折閱,不飾智以求贏”。《許文穆公集》載:明歙人許文穆(即許國)“嚐與他賈市米,歲計倍贏,公竟謝去”。有人問他為什麼要謝去,許國說:“夫出入不同量,以是為利,雖什百非我願也”。

徽商故裏

四曰“守信”。講究信用,即遵守諾言,實踐成約,以取得顧客的信任。徽商就是這樣做的。歙商吳南坡說:“人寧貿詐,吾寧貿信,終不以五尺童於而飾價為期。”《醉醒石》第四回中講到:徽州婺源縣木商程翁,“做人樸實,與人說話,應允不移。如與人相約巳刻,決不到午刻。應人一百兩,決不九十九兩”。清代黟縣商人胡榮命,更是個典型了。他在江西吳城“賈五十餘年……名重吳城”。晚年罷歸時,有人“以重價賃其肆名”,榮命不幹,他說:“彼果誠實,何藉吾名?欲藉吾名,彼先不誠,終必累吾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