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身兼商、儒、仕,很多商人本身就是理學鴻儒、詩人、畫家、金石篆刻家、書法家、戲曲家和收藏家。經商致富以後,更加熱衷於文化建設,在家鄉修造精美住宅,建祠,立坊,修橋,辦學,刻書,藏書,建戲班,辦文會,為後世留下了一筆寶貴的文化遺產。
另外,徽商與封建官僚合為一體,本身就具有封建特征。又把大量的資金投入捐輸,建祠堂,牌坊、廟宇,造會館,修族譜,辦學堂,強固封建宗法製,培養封建人才,擴大其封建政治勢力,對維護封建統治,起了一定的作用。
四、徽商的興盛與衰落
曆史上稱雄中國商界的徽商,是怎樣興起,又是因何衰落的呢?
由於徽州與經濟發達地區毗鄰,境內有新安江直通杭州,水路交通極為方便,山貨土特產品又極為豐富,因此有商品流通的物質基礎。同時徽州山多田少,耕作三不贍一,山民不得不“遠賈他鄉”,“求食於四方”。且徽州商人有“徽駱駝”精神,外出經商常常數年不歸,不辭山高路遠,雖山陬海隅,孤村僻壤,以至海外,亦無不涉足。
明代成化以前,徽商經營的行業,主要是“文房四寶”、漆、扣和茶葉。成化以後,因明王朝改變“開中法”,把商人輸糧邊區,換取食鹽,在一定區域販賣的方法,改為商入在產鹽地區納糧給鹽,自行販賣。這樣一來,重要產鹽地區——兩淮、兩浙,但成為鹽商集聚中心,徽商占人地之利,逐漸以發展鹽業經營而雄據商界。
明中葉以後,徽商形成了鹽、典、茶、木四大行業。除此,還有布匹、絲綢、糧油、陶瓷、漆器、藥材、徽菜,以及山雜南北貨、京城百貨等多種多樣行業。對徽商來說,隻要有利可圖就無業不就。徽商經營方式也靈活多樣,大體有這樣五種:一是走販(長途販運);二是囤積奇居(囤積奇居,賤買貴賣);三是開張(廣設店肆,開展競爭);四是質劑(經營典當,權子母錢);五是回易(以所多易所鮮)。也有前店後坊或設廠兼營直接生產的。如鄭天鎮、朱雲治在福建開采鐵礦、阮弼在蕪湖開設染織廠、汪長兮在房村製造曲蘖,都是一麵生產,一麵販賣,集工商業於一身。
徽商資本,開始雖多由小本經營致富,但也有官僚資本參雜其中。商人家屬已成顯宦,享受特權,明清都禁止官吏經商,但官僚家屬不禁止。他們由其他官吏委托巨款,代為營運,以便分得餘潤。明代以財富稱雄的徽商,往往以錢財珍寶結納權貴。如墨商羅小華,成為明代權奸嚴嵩的兒子嚴世藩的入幕之賓。富商吳養晦說:他的大父曾欠納鹽款20餘萬。如不勾結權貴,豈能欠下國家這筆巨款。
徽商興盛於明中葉以後,曆時400多年,清末民初,漸趨衰落,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麵來看:
第一,清道光十一年,兩江總督陶澍,革除淮鹽積弊,實行“票法”,不僅使過去商人虧欠的數千萬兩鹽課得以收納,而且還使商人增加了數以千萬計的收入,使鹽商利益受到了重大打擊。所以,陶澍初議革除鹽弊時,鹽商蠹吏都大肆反對。以鹽業起家的三朝(乾隆、嘉慶、道光)宰相的歙縣人曹振鏞雖然不好出麵反對,但是也因鹽政改為實行“票鹽法”,使徽商遭受損失而酸留溜地說:鹽政改革“焉有餓死之宰相家”。盡管曹振鏞這樣說,但鹽政改革對徽商的打擊還是極其重大的。
第二,清鹹豐三年,戶部占侍郎兼管錢法堂的歙縣人王茂蔭,認為要想票鹽法行得通,辦得好,必須依靠商人,要給商人以運轉的方便,也要給商人以優惠的利益。他的這個建議,不但沒有被奕許采用,反以王茂蔭受苟人指使,使其遭受了嚴厲的斥責。這件事對經營錢業的徽商打擊也很大。
第三,清康熙乾隆時,對典商查禁重判,後又加增典稅,左宗棠更增質鋪歲月,而典商幾敗。清鹹豐四年起實行“厘金”,稅卡林立。使其一向以長途販運為能的徽商,賺錢也不像過去那樣容易了。
第四,鴉片戰爭以後,資本主義國家的舶來品,傾銷於我國各地,使徽商經營的手工業品,敵不過外商用機器生產的商品,就是“隻此一家”的徽墨,也受到舶來品鋼筆、墨水的衝擊。同時,隨著洋商的出現,國內買辦資產階級勾結官紳,也成了徽商的勁敵。
第五,泥古於封建生產經營方式的徽商,在與新興的閩、粵、江、浙商幫的競爭中,逐漸被其壓倒,除此以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清鹹豐、同治年間,徽州戰亂延綿,開始是團練的捐輸搜刮,後來是曾國藩督師祁門的縱兵大掠,使全郡窖藏一空,加之太平軍與清軍攻防爭奪,激戰不斷,殘酷地焚、燒、殺、擄,使徽商棲息之地屍首遍野,廬舍為墟。徽州慘遭自古以來罕見的災難,徽商在人力、財力、物力上受到嚴重的摧殘。總之,徽商是封建社會經濟的產物,雖然曆史很長,但由於沒能順應社會的發展,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時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衰退命運。
五、徽商發展與都市的繁榮
曆史上徽商足跡幾遍宇內,對促進沿江區域市鎮的興起與繁榮,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沿江區域一些較為出名的市鎮,大多興起於明成化、弘治年間(1465~1505年),而發展於明嘉靖、隆慶、萬曆年間(1522~1619年),這一時期,也就是徽商特別是鹽商獲得長足發展的黃金時期。這裏不妨引用一些史料來說明徽商在促進都市繁榮方麵所起的作用。
唐宋年間的江蘇揚州,是江南較為繁華的都市之一。明清時期,這裏躍為以鹽務為主的商業中心。正如《兩淮鹽法誌·雜記》中所雲:“淮揚天下一大都會也,舟車之輻輳,商賈之萃居,而鹽莢之利,南暨荊襄,北通漳、洛、河,濟之境,資其生者,用以富饒。”值得注意的是,這裏所說的“萃居”淮揚而牟“鹽莢之利”的商賈,指的不是其他商團,而是徽商。明萬曆《揚州府誌》中就提到了這一點,說:“內商多徽歙及山、陝之寓藉淮揚者。”光緒《兩淮鹽法誌·列傳》記載統計:自明嘉靖至清乾隆間,在揚州的著名客籍商人共有80名,其中徽商就占60名。難怪近人陳去病在《五石脂》9中說:“徽人在揚州最早,考其時代,當在明中葉。故揚州之盛,實徽商開之,揚蓋徽商殖民地也。”《中華兩千年史》的作者鄧之誠也說:“揚州鹽商至萬曆之後,日見興盛,皆徽州人也!”
明清時寓居揚州的徽商,以歙縣人居多,一般被稱之為“鹽商派”。他們人數眾多,財雄勢大。萬曆《歙縣誌》“食貨”篇中說:“邑之鹽莢祭酒而甲天下者,初則黃氏,後則汪氏、吳氏,相連而起,皆由數十萬,以汰百萬。”民國《歙縣誌》“風土”篇指出:明清時在兩淮經營鹽業的歙籍商人有江、吳、黃、程、汪、徐、鄭、許、曹、宋、鮑、葉等12姓人。在兩淮鹽政八總商中,歙人“恒占其四”。
居揚徽商在服飾食用方麵揮霍無度,同於王侯。在購園建宅,設置書院,舉辦詩文會(館),藏版刻書以及營建戲館等娛樂場所方麵不惜巨資,所費動輒就數十萬。特別要提到的是,揚州素以園亭之盛甲江南,而這與居揚徽商的大規模投資分不開。當年乾隆南巡時,揚州是主要落腳點。在乾隆來揚州之前,徽商便大興土木,“興宮室,建園池,營台榭,屋宇相連,矗似長雲。”如徽籍鹽商巨頭汪石公妻汪太太,在乾隆來揚州前數月,便與鹽商“擇荒地數百畝,仿杭之西湖風景,建築亭台園榭,以供禦覽”。乾隆抵揚州前一天,汪太太見亭台園榭之旁還少一方池,於是又“獨出數萬金,夜集工匠,趕造仙池一方,池成而翌日駕至,高宗(即乾隆)大讚賞”。
明清時期居揚徽商促進了揚州在經濟、文化、教育、市鎮及園林建設諸方麵的進一步繁榮。清人孔尚任說“東南繁華揚州起”,揚州在東南率先繁華,徽商是盡了大力的。
婉約的徽州
徽商以治鹽業為“大者”而“藏鏹百萬”,促進了都市的繁榮,這主要是指明中葉至清道光年間的事。然而,徽商所經營的項目中資格最老、時間最久、對繁榮都市影響最大的,還是茶葉、木材、典當、銀號、“文房四寶”諸項目。
徽州茶商,至少在唐代就已出現。唐人張途在《祁門縣新修閶門溪記》中提到:當時祁門縣“業於茶者七、八”,“給衣食,供賦悉恃此。”宋代,徽州產茶地及品種增多,茶商更為活躍。明清時期,徽州茶商在商界名聲很大,“祁紅”、“屯綠”聞名天下,國內一些大的市鎮幾乎都有徽州人開的茶莊。
徽州木商,在宋代已十分活躍,宋室遷都臨安(杭州)之後,大興土木,其中很大一部分木材是由徽商販運去的。宋時在徽州任司戶參軍的範成大在《驂鸞集》中記載說:休寧人“多以種杉(木)為業”,杉木“出山時價極賤,抵郡城已抽解不貲”。明代,京都皇木多由東南各省承辦,徽州木商乃居其中大頭。